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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三人组的股权证书 从债主到股东(第1页)
股权转让协议,是沈小鱼亲自拟的。
很简单,就一页纸:工作室1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李光(光头大哥)、王强、赵刚三人。
下面附了工作室最新估值——八个亿。
“10%就是八千万。”
律师解释时,声音有点抖,“三位需要在这里签字。”
会议室里,追债三人组穿着新买的西装——不合身,袖子长,肩膀宽,像偷来的。
光头大哥李光盯着那份协议,手抖得厉害。
他试图握笔,但笔掉在地上。
捡起来,又掉。
“大、大哥……”
王强声音发颤,“要不我来?”
“滚。”李光骂了一句,但没力气。
他第三次捡起笔,深吸一口气,在签字处写下自己的名字。
字歪歪扭扭,像小学生写的。
“李”字写得太大,“光”字太小。
但他写完了。
王强和赵刚也签了。
王强的“王”字少了一横,赵刚的“刚”写成了“钢”。
没人提醒。
签完字,三个人盯着协议,像盯着什么烫手的东西。
沈小鱼把三份股权证书递过去。
烫金封面,里面是正式的法律文书。
李光接过,翻开,看到自己的名字印在上面,旁边是“持股比例:3。33%”。
他忽然站起来,把证书推回去。
“沈总,这……这不行。”
他声音粗哑,“我们当初那点钱,早就算不清了。您给我们发工资,包吃住,已经够意思了。这股权……我们不能要。”
沈小鱼没接:“为什么?”
“因为……”
李光搓着手,“我们不配。”
会议室安静了。
窗外传来楼下施工的声音,咚咚咚,像心跳。
“李哥,”沈小鱼轻声问,“你还记得三年前,你们第一次来我出租屋要债吗?”
李光愣住。
“记得。”
王强小声说,“那天雨很大,大哥踹门,你在屋里哭。”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