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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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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就是《基督山恩仇记》《飘》《简·爱》《琥珀》《傲慢与偏见》……书读的比一般人多得多,鬼灵精怪的想法也随着多起来,伴随着一起成长的,还有越来越明显的自我意识和主见。

三毛的独立也是伴随着读书一起成长起来的,父亲陈嗣庆曾经说过:“三毛小时候很独立,也很冷淡。”书里的情感与独立三毛尚且不能完全消化吸收,倒是因了心性都在书里,一猛子钻进去不肯出来,久了也不与人说话,慢慢成了懒于沟通的人。

说什么呢,该说的书里都讲透了。不该说的,书里也隐晦地传达出来。年幼的三毛只知道这是自己的世界了,有书的地方就有安全感,就能懂得比别人更多的事物,觅到别人领悟不了的情感。

早熟的孩子,向来都是敏感又多情的。

这敏感多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从三毛的文章《吹兵》《匪兵甲匪兵乙》以及《约会》中,都能看到一个稚嫩却极度渴望成长孩子的影子,她踮着脚祈盼明天可以来得轻松一些,没有课程压力,也没有老师的管教和同学攀比,她不用担心考不出漂亮成绩单,也不用担心今天看书的时间不够用。

三毛小姐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又是什么样子呢?

吹兵其实是“炊兵”,炊兵是哑巴,也不识字,于是三毛教给他写“炊”字。那一段时光,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光荣和被需要的,这种被需要让三毛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可以有那么大价值。

每当幼小的三毛要做值日拎着水壶走过操场时,哑巴炊兵教给三毛在水桶里放两片大叶子,水就不容易泼出来,炊兵是不笨的。只是在三毛看来,他个子大大的,粗粗壮壮,透出一股木讷味道。只是木讷的哑巴也会讲故事,他打着手势、画画、写字,终于把他如何到了台湾的故事讲给三毛听,然而又像揉自己尚未见面的女儿一样,揉了揉三毛的头发,替她把衣服扯端正。

哑巴炊兵的样子伤感极了,以至于他每天送给三毛小礼物时都带着思乡的影子,今天是细心割好的芭蕉叶子,明天帮三毛背书包,后天帮三毛提水,三毛也不想在情意上有亏欠,有时候是美劳课的成绩,有时候是一颗话梅。终于有一天,哑巴炊兵神秘兮兮召唤三毛,三毛走过去,却见着哑巴摊开大手递过来一枚金戒指,以及那句哑巴拼命在地上写的——不久要分别了,送给你做纪念。

三毛当然知道金戒指有多珍贵,这是生平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家中没见过,母亲的手上也没见过。三毛被哑巴一本正经的认真模样吓到了,她忙说了再见,就匆匆跑开了。

当时的三毛一定没有想到过会有老师家访这回事,不然她一定会拉着哑巴的手好好说一句再见。

当时的哑巴也一定不会想到被扣上了“不轨”的帽子,不然他一定不会每天笑呵呵摸摸三毛的头又送给她金戒指。

从一开始的时候,最最单纯的东西,就被一些污浊的情感搞乱套了,有色眼镜那么多,就显得干净的人很不对劲。

所以当三毛听到从老师嘴里一字一字地吐出“他有没有对你不轨”时,她还没来得及想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这一定是不好的事情。气愤和恼怒让她说不出话来,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清楚,就只顾得趴在桌子上大哭。

后来在校门口遇到笑呵呵对着自己的哑巴炊兵,只能拼命对哑巴喊“不是我!不是我!”以及身后老师那句“如果明天再跟那个兵去做朋友,老师记你大过!”给出去的感情要强制自己收回来,还要学会克制、隐忍、沉默,幼小的三毛当然不懂得这些,她只知道她要听老师的话,即便她会难过地趴在桌上哭好几个钟头。

他左看我又右看我,大手想上来拥抱这个小娃娃,终是没有做,对我点个头,好似要流泪般地走了。在这种情感之下,老师突然说哑巴对我“不轨”,我的心里痛也痛死了。是命令,不可以再跟哑巴来往,不许打招呼,不可以再做小老师,不能玩跷跷板,连美劳课做好的一个泥巴砚台也不能送给我的大朋友——

而他那个身影,总是在墙角哀哀地张望。

是单纯的东西太少了,才会显得无比珍贵却不被人相信。

童年的三毛如此,行走至中年亦是真性情,只是当初那么小的分别,在三毛心里也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了。她看着眼前的哑巴炊兵全身装备整齐地立正,认认真真地敬了一个举手礼,她就呆在那儿,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而哑巴留给三毛的礼物,一大口袋非常贵重的牛肉干,被老师半吊在空中,校工的土狗走过,那些牛肉干就从口袋掉出来,一颗又一颗。

那么小的孩子,被负疚感压得抬不起头,却只能任着眼泪流,不知该如何为自己争取。

童年的三毛是接纳过按部就班的校园时光的,谁能生来就懂得与众不同?谁愿意走一条孤独的不归路?谁能离家独自去千山万水?

不过都是际遇造人,再加上那么多敏感与倔强罢了。

而哑巴炊兵让三毛找到了一次情感的出口,她终于意识到她的情感是不该受控的,她的身体和自由该是由自己支配的,于是她顶着老师投来刺骨的目光,抢先跑到教室外面,大喊:“哑巴!哑巴!”

是从那个时候起,三毛就已经有了“我要自由”的端倪。

后来三毛再回忆起那段时光,心里免不了伤感。

许多年过去了,再看《水浒传》,看到翠屏山上杨雄正杀潘巧云,巧云向石秀呼救,石秀答了一句:“嫂嫂,不是我!”

那一句“不是我!”勾出了当年那一声又一声一个孩子对着一个哑巴炊兵狂喊的:“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那是今生第一次负人的开始,而这件伤人的事情,积压在内心一生,每每想起,总是难以释然,深责自己当时的懦弱,而且悲不自禁。

而人生的不得已,难道只用“不是我”三个字便可以排遣一切负人之事吗?

值得庆幸的是,这样的悲不自禁我们并没有看到更多。日后读起来的三毛小姐,是雷厉风行的,言语与行动都有了“拳头”。当初过于胆怯,情绪不受自己控,后来便是太过于自我,依旧也不受自己控了。

而第一次有了“爱”这个念头是在三毛十岁的时候。

在情感这个领域,无论是爱情、亲情、友情,三毛都不是懂得克制的人。她的多情与主见是如影相随的,不受太多传统价值观及世俗眼光的束缚。

以至于后来无数人争论,言之凿凿三毛这一生只爱过荷西一个,我都愿意相信那不是真的。

爱过很多人,每一个都是真心实意,却依旧会在结束时收拾好自己,重新去爱下一个。

伤痛和悲绝都是真的,来得气势汹汹,把当初的三毛整个吞进去。而她具备自救的本事,她太爱自己了,爱得连伤痛都来不及细想就已经重新站起身来。她的自卑、敏感同执拗、坚强总是一体的,活的处处是矛盾,又处处都理直气壮。

日后想起来三毛讲爱情,都会觉得深刻。这份深刻并不是专注于一人,而是专注于“爱人”这个本能,她有无数的心力去交付,仿佛每一次情感的放逐都带着享乐的成分,所以成功和失败都显得不那么紧要了。

所以,当十岁的三毛写下“就是那么爱上了他的”那一刻,一个多情又认真的女孩儿活灵活现站了起来。

可悲的是年少时的感情是“多情”的,它总带着“自作”的成分,开始就注定了空空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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