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第1页)
§懵懂
如果沿着三毛的作品痕迹以及后来周遭人的讲述细推,童年的这段时间重复最多的两个词,一是“读书”,二便是“逃学”。读书是因了挚爱,逃学却是为了更加心无旁骛去读书,不受成绩和褒奖所累,只是单纯地没有比较地去做一件让自己心甘情愿的事。
后来细想,到底都是在寻一个出口,无论是读书还是逃学,都是三毛在以自己的方式来让一段生活过得不那么平常。只是因为满满的自尊心,以及一次次“我不能输”的志气,于是她也给自己套上端良的“外壳”,抱着所谓的正经书本啃起来,再把老师和大人眼中的闲书一本本收藏好。
关于“读书”,可以觅到的信息太多太多。
最开始的便是那套没有字的《三毛流浪记》,到后来的一系列儿童书,以至于三毛后来说:“我没有不识字的记忆,在小学里,拼拼注音,念念国语日报,就一下开始看故事书了。”
当时三毛最大的快乐是每个月的《学友》和《东方少年》,她爱读书,姐姐也爱看书,于是她不懂的字,姐姐便念给她听。等到后来去了国民学校念书,每次发国语课本三毛都兴高采烈,拿回家让母亲包好书皮,只是她新鲜来得快,走得也快一些,过几天便不再读这课本,还嗔怪课本太简单,跑去跟老师说:“编书的人怎么不编深一点,把我们小孩子当傻瓜嘛!”
那时候三毛只有几岁,听到的作家却都是外国人,《学友》上推荐来的。
刊物不够看,于是三毛去翻二堂哥的书,却找到了一些甚至没听过的作家名字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冰心、郁达夫……等她爱不释手想抱着国语书囫囵吞枣似的吞下去时,就听到大堂哥说:“这些书禁了,不能看了,要烧掉。”
也许越神秘的东西才越有分量吧,当三毛日后读过了《简·爱》《傲慢与偏见》《基督山伯爵》时,中国文学显得愈加的深不可测,而她最初对中国文学的印象,是来自大姐抛出来的那一份吸引力。
姐姐照例捧一本《西游记》在看,我们想听故事,姐姐就念一小段。总是说,多念要收钱,一小段不要钱。她收一毛钱讲一回。我们没有钱,她当真不多讲,自己低头看得起劲。有一次大弟很大方,给了她两毛钱,那个孙悟空就变了很多次,还去了火焰山。平日大弟绝不给,我就没得听了。
那天姐姐说《西游记》已经没意思了,她还会讲言情的,我们问她什么是言情,她说是《红楼梦》——里面有恋爱。不过她仍然要收钱。
童年三毛的眼里,外国书籍轻易可以获得,反倒是经典的中国书籍,来得难一些。她的中国文化情结一方面来自于挚爱,另一方面怕是与小时候的“来之不易”有很深的关系。
虽然五六岁开始便接触到《红楼梦》,但却到了十一二岁才去啃读,从知晓到痴迷。
三毛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课堂上,老师在黑板上写字,她把书盖在裙子下面,老师一转身去写字,她就掀开裙子来看。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地坐着、痴痴地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
文学的美,终其一生,都是三毛心里驰骋不去的魂。
而在那么多的一瞬间,她真的尝到了文学的甜头和苦涩,那种落于笔锋又身临其境的状态,让三毛着迷。那一刻,仿佛她与笔者是相通的,书中的人物与她也是相通的。
以至于三毛曾说:“《红楼梦》,我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
然而当初的小小女童,还不能完全认出来字,也不能领悟书里的内容。她只是像听有趣的故事一般缠着姐姐,当“听故事”变成了要用千辛万苦积攒的零花钱来换取的时候,“钱”就成了无所不能的宝物,它等同于孙悟空打了多少个妖怪,等同于宝玉失踪后是不是被寻回来,等同于一个孩子稚嫩又好奇的心。
所以,后来的《胆小鬼》让偷钱这件事成了再正常不过的事。
说起来也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事,因为有了三毛的记述而显得格外生动起来。
而这一切的缘由多多少少还是因为“想读书”,钱就等于可以换很多本书,换很多个故事,换很多个人的称赞和喜欢,所以当自己的零花钱用光的时候,母亲放在柜子上的五块钱就成了最最吸引人的东西。
她太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偏偏又有主见,自尊心和好胜心也似乎是与生俱来。所以,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一个几岁的孩子身上,就免不得出了纠结心理。
一边是孩子全部的心意和快乐,一边是踩碎自己的诚实去欺骗母亲。那个只有小学三年级的女童,在母亲问“奇怪,才搁的一张五块钱怎么不见了”的时候,如坐针毡,她收起涨得通红的脸,忙应着:“是不是你忘了地方,根本没有拿出来?”
下面收到的是母亲的否定和父亲投来的目光,接着就是三毛小姐再也按捺不住做坏事的心。生怕偷来的钱被发现,假寐睡觉也得小心翼翼半侧着身子,把那五元钱牢牢压在身子底下;也怕母亲要给她洗澡,她讲不出话只能红着脸哭,她害怕口袋里的五元钱被发现。
幸运的是,那五块钱还在口袋里。
终于,三毛小姐受不了这份心理的煎熬,赤脚快步跑进母亲的睡房,将钱卷成一团,丢到了五斗柜跟墙壁的夹缝里。事后也仍旧不忘记问母亲一句“你的钱找到了没有”,又装作若无其事地跑进屋里替母亲把钱找出来。
终于,三毛小姐自导自演的一出童年小戏剧落了幕,这一刻她想到很多的梦想因为胆小而付诸东流,心里酸酸的。
那个滋味当然不好受,偷窃在年幼的三毛眼里像极了伤天害理的事。只是一个女童给出的机关算尽,怎么品来都是一个叛逆又诚实的孩子所有的正常举动。做一个好孩子的代价就是放弃那么多本小人书,放弃听很多个故事,这一点,年幼的三毛早也体会到了。
幸运的是读书不会因为没有偷到钱而终止。
建国书店,这处在三毛的成长中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忽略的场所,竟然成了三毛最初无比向往又可避身的地方。
那处叫作朱厝仑的居住地,终于通了公车。大伯父带着一家人去拍照留影,然而最让三毛开心的,是建国北路渐渐热闹了起来,那所对她一生影响最大的商店终于挂上了牌子。
这就是建国书店。
因为有一个好老板,这让三毛的读书旅程顺遂了许多,老板的书品很好,也乐意推荐自己喜欢的书籍给读客。有段日子三毛痴迷赵唐理先生翻译的劳拉·英格儿缩写的全套美国移民西部生活时的故事书——《深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草原上的屋》《农夫的孩子》《银湖之滨》《黄金时代》,这些让三毛一度看疯了的书籍,不知不觉浸染了一个孩子尚未成型的心灵。
这动**的、漂泊的生活,于人的一生而言,竟然是充满魅力的,是美的。
而当初的三毛只知道读着热闹,对于未来以及生活的选择浑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