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中谁做老大(第1页)
§合伙企业中谁做老大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三人合作,必有“老大”焉。
由于失业人员个人力量相对单薄,所以在创业过程中可以尽量选择合伙企业的形式,发挥“团结就是力量”的效应。而这时候,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谁在其中做老大?
也许有人会说,只要大家合得来,谁做老大都没有关系。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看上去这样的人很“民主”,但是无论怎样的“民主”也有一个“集中”的问题。特别是在遇到意见分歧的时候,没有一个“老大”来一锤定音,企业的发展就很危险,甚至到后来合伙人之间连朋友也做不成。
企业决策也要反对“平均主义”
Laura M毕业于美国纽约帕森(Parsons)服装学校。两年前她失业了,与另外2个朋友合伙组建了一家国际产品代理公司(Iional Product),自任总裁,主要业务是帮助美国零售业寻找合适的国外产品制造商。
由于大家都是好朋友,而M又是一个“大好人”,所以她们抱着和平相处、共同合作的精神,商定每个人对公司都拥有相同的股权和决策权,以示“一碗水端平”。并且约定,一旦产生争议矛盾就以投票方式来加以表决。
公司成立后的第一年没有出现什么问题,“蜜月期”很美满。其主要原因是当年产值达到了200万美元,“一白遮百丑”,各种矛盾还没有到爆发的时候。
可想而知的是好景不长,第2年服装行业刮起了降价风潮。面对出现的经营危机,M决定派一个人到香港去成立分部,以减少往返两地的费用支出。
应该说这个主意不错。但是,分部成立不久就出现了喧宾夺主之势,几乎彻底脱离了纽约总部的控制。一筹莫展的M决定聘请一位财务专家来帮助处理相关业务,可是其他2位合伙人却认为没有这个必要。由于这2位合伙人长期共事而私交甚笃、常常一个鼻孔出气,所以即使是总裁,M面对她们的坚决反对还是束手无策。因为如果她一意孤行,就违背了当初少数服从多数的约定。
就这样,公司的情况越来越糟糕,到了1999年末已经无力偿还12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了。
这样的“婚姻”已经到了无法维持下去的地步,分手是必然的。
合作关系破裂以后,M将创业失败的原因归咎于自己一开始的错误:这就是由于自己的“妇人之见”、放弃了应有的领导权威,从而不得不陷于无谓的沟通之中。
痛定思痛以后,M 狠狠地说:“今后我要将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手里。合伙人也只是我的雇员”。
性格差异会自然产生“光电互补”作用
M的遭遇非常具有代表性。在合作创业之初,最关键和最敏感的问题就是公司最高权力掌握在谁的手中。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热的不断升温,许多由老同事、老同学、老战友所合作创办的新企业不断涌现,这其中都有一个领导权怎样归属的问题。
针对M所遇到的困境,有关专家指出,如果她在寻找合伙人的时候,寻找一个与自己性格迥异的合伙人,那么就会由于性格上的差异而自然而然地产生合适的老大。
“赶快买”(Quick Buy)是一家网络公司,合伙人是68岁、性格内向的Keon和31岁、外向好动的Gary Miliefsky。
68岁的Knowlton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曾经在贝尔实验室工作了20年,后来他到了硅谷。20世纪90年代初,Knowlton在王安实验室工作时认识了现在的合伙人、当时的实验室工程师Miliefsky。由于偶然听到Miliefsky有一个自己开公司的设想,两人一拍即合。
对于一位68岁的老人来说,也许我们最关心的是他的健康问题。那么,31岁的这位合伙人又是怎样考虑这个问题的呢?
实际上,促使两位合伙成功的真正原因是,两人在性格年龄上的悬殊决定了他们在职务分工上不会产生矛盾,而且起到了“光电互补”作用。
很显然,Miliefsky是负责企业对外交往的当然人选。因为风险资本家通常更希望与公司的执行总裁会晤,所以由Miliefsky来担任总裁就再合适不过了。而天生内向的Knowlton则非常适合于负责对内事务,于是他成了负责市场调研的公司副总裁。当风险投资家们一旦流露出合作意向的时候,总裁Miliefsky总会邀请Knowlton出席会议,以便共同合演一幕“逼资”的双簧戏,而且该方法在筹措资金的过程中屡试不爽。1999年,他们就是依靠这种办法筹措到了7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
这样的合伙人分工搭配简直是天作之合。正如Miliefsky所说的那样:“公司缺少了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行。因为我们可以取长补短,相得益彰”。
不过专家指出,这种情形通常是很少见的。因为许多人在寻找合伙人的时候,往往倾向于找与自己性格相近的人做合伙人。不但性格相近,而且他们在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还往往非常相似。结果,合伙人之间的互补性很小,到最后就很可能谁也不买谁的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