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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大型海上工程设施等造成重大损坏,或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海洋灾害。
(六)生物灾害
特别重大生物灾害
在2个以上省(区、市)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或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省(区、市)内发生,或在1个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发生,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
1。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蟆虫、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2。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七)森林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火灾;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草原火灾;
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1。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或距我国界5公里以内的国外草原燃烧面积蔓延500公里以上,或连续燃烧120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草原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草原火灾;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参见“自然灾害类型”条目。
自然灾害类型
所谓自然灾害类型,是指各种自然灾害的类别。
我国是全球少数几个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多发国家之一,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几乎每年都会发生。据统计,从公元前206年至1949年的2155年间,我国共发生重大旱灾1056次,差不多两年一次;重大水灾1092次,也是差不多两年一次。[3]当然,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所以,重大旱灾和重大水灾有可能会发生在同一年的。
自然灾害的类型多种多样,主要类型如下:
1。旱灾
定义:土壤水分不足,不能满足农作物生长需要,造成较大减产或绝产的灾害。受旱减产3成以上的称为成灾。
危害:直接造成农牧业减产、人畜饮水困难,严重的会引发其他自然灾害,影响工业生产、城市供水和生态环境。
2。水灾
定义:分为洪和涝两种。洪指大雨或暴雨引发水道急流、山洪暴发、河水泛滥等。涝指水过多、过于集中或返浆水过多造成的积水成灾。
危害:淹没农田、毁坏环境与各种设施;土壤水分长期处于饱和状态,作物根系缺氧;引发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3。台风
定义:发生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一带热带海洋上的猛烈风暴。它在全球其他地区则被称为飓风、热带风暴、热带气旋。
危害:摧毁陆上建筑物,引起人员伤亡;吞没海上船只沉入海底,引发海啸;田间农作物有可能被一扫而光。
4。风暴潮
定义:由强烈大气如热带气旋(台风,飓风)、温带气旋(寒流)等扰动引起的海面异常升降,使得海区潮位大大超过平常潮位。
危害:在沿海地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5。冻害定义:农作物在0℃以下的低温状态下体内结冰从而造成伤害。危害:会对越冬作物、果树、经济林木等造成巨大损失。
6。雹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