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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售比指标能够很好地避免市场供求关系的干扰。一般认为,租售比在1︰160至1︰200之间符合国际惯例。超出这个区域,表明房产价格已经偏离真实价值。具体地说是,比值越高,表明投资需求越大,房地产泡沫越大,房产投资价值相对变小;反之亦然。
租售比指标反过来就是售租比,即房屋总价与每月租金的比值。
容易看出,租售比指标更便于直观判断,它相当于购买这套房产需要出租多少年能收回房款。按照上面的1︰160至1︰200标准,意味着连续出租13至17年应能收回房款,那么这个价格买房就是划算的;否则就意味着投资价值相对较小,甚至毫无价值(泡沫严重)。
计算公式是:
售租比=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房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租金
=房屋总价月租金
举例说,如果一套98平方米的房产现在的售价是每平方米15000元,那么按照1︰200的最高租售比计算,每月租金要在15000×98200=7350(元)以上才是合算的;如果当地的房租水平没有这么高,就反过来表明这时候的房价太高了,投资价值不大。
总部经济
所谓总部经济,是指吸引国内外企业总部集群布局,由此实现不同区域分工协作、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经济型态。
总部经济具有知识性、集约性、层次性、延展性、辐射性、共赢性等特点。不用说,能够吸引国内外企业总部驻扎的地区必定具有某种或多种优势资源;而总部经济一旦建成,就能为该区域带来多种经济效应,如税收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效应、就业效应、社会资本效应等,并且能提高该区域的知名度、信誉度,促进地方政府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商务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国际化进程。
2012年名列我国总部经济发展能力排行榜前10位的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天津、南京、成都、武汉、宁波。[1]
最惠国待遇
所谓最惠国待遇,英文全称Most-Savored-(简称MFN),又叫无歧视待遇,是指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和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为最惠国条款。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的一项常用制度。最惠国待遇的原则具有自动性、同一性、相互性、普遍性特点。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即一方现在及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优惠待遇,都要无条件地给予缔约国的另一方;二是有条件最惠国待遇,即一方现在及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优惠待遇,只有在缔约国的另一方也提供了同样的补偿条件后才能享受到,也就是说,缔约国的另一方享受这种优惠待遇是有前提的。
最惠国待遇原来主要集中在进出口商品的关税规定方面,现在已逐渐发展到进出口限额、航运、港口使用、转口、仓储、海关规章、许可证发放手续等,有时候还扩大到居住权、投资权、营业权、出版权、专利权、商标注册权、移民权、过境权、铁路运输、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但最主要的还是指进出口商品的关税待遇。
智能化种地
所谓智能化种地,是指利用视频、音频、显示、电子、控制、网络、计算机等科学技术,采用各种现代化产品、设备或软件,尽可能减少农民在田间的日常手工操作方式。
自古以来,农民种地就“必须”去田间地头劳作,从天亮忙到天黑,一年四季无休。自从有了智能化种地后,这一情形就彻底改变了。
简单地说,农民种地可以像工人操作机器一样,坐在办公室(家)里的电脑前进行遥控操作,就可以给田间的庄稼浇水、施肥、喷洒农药,完全改变了过去看天吃饭的旧生产模式。
例如,2012年12月,山东省兖州市的一位农民从兜里掏出一张名叫“射频卡”的IC卡,在控制器上轻轻地刷一下,一眨眼工夫,水就自动流进了需要浇灌“越冬水”的小麦田里。
原来,当年该市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为契机,投入1000万元建设了高标准粮田,新打机井149眼、铺设地下电缆24。3千米、铺设PVC地下灌溉管道35。4千米,覆盖耕地1。5万亩。项目建成后,每亩地可以节水40%,并且生产能力可以提高12%。截至2012年,该市已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0多万亩,形成了集中连片、成片规模化开发500亿公斤粮食的田间工程。
有了这样的基础建设,才实现了农民的智能化种植。简单地说,这时候的你要想给地浇水,只要“刷刷卡”就行了,因为通过刷卡你就能控制浇水地块和用水量;要想给地施肥,只要“上上网”就行了,只要上网查一查该地块的土壤养分含量,然后输入作物目标产量,就知道应该上多少肥料了;要想给庄稼治虫,只要网上“找专家”就行了,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育苗、什么时候治虫以及怎么治虫,通过网络在线向专家咨询,可以弄得一清二楚。[2]
有人比喻说,智能化种地就像玩“开心农场”一样潇洒。
参见“处方农业”、“大棚种植”条目。
自然灾害等级
所谓自然灾害等级,是指根据各种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划分的高低级别。而所谓灾害,是指危害动植物的各种事件。据此,所谓自然灾害,也就是指以自然变异为主因的灾害,即自然环境中对人类生命安全和财产构成危害的自然变异和极端事件,或对自然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人类及其生命财产造成破坏和危害的自然现象。通俗地说,自然灾害就是指自然界发生的给人类造成灾难的异常现象。
正确了解自然灾害等级中有关“重大”或“特别重大”的划分标准,会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相关灾情报道。
根据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我国的自然灾害主要分为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7大类。而根据2008年1月18日发布的《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其中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的衡量标准如下:
(一)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水;
2。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堤;
4。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