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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英文全称Real Estate Is,中文叫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指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来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然后委托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最终把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资金。

说穿了就是,它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进行交易,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

在国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绝大多数是公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它就是一种基金,有点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RQFII

所谓 RQFII,英文全称 RMB Qualified Fn Institutioors,是指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也叫“小QFII”。

参见“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QDII”条目。

热钱

所谓热钱,也叫游资、投机性短期资金,是指专门游离在各金融市场之间追逐高额利润、从事货币投机的短期借贷资本。

热钱之所以“游来游去”、“忙里忙外”、“热得发烫”,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尽可能多地以钱生钱,获取高额资金回报。说得更具体一点就是,热钱的目的纯粹是为了投机盈利,而不是为了投资实业、创造就业、提供商品或服务。这也是热钱与投资的最大区别。

通常所说的热钱,是指大额流动短期资本,但在分析我国的热钱问题时,可以把所有制度外流入的、以追求差价收益为目的的国际资本都看作是热钱。也就是说,其中既包括国际短期资本,也包括中长期资本。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经济长期快速发展,给国外热钱造成了极高的回报预期,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热钱是准备长期潜伏在我国国内的。不用说,要想区分这种短期炒作和长期潜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热钱的性质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相互转化。例如,当金融环境适合时,长期投机资本同样会主动或被迫转成短期投机资本(热钱),从投资变成投机,从投机变成逃离。正因如此,要想比较准确地估计热钱的规模究竟有多大,有相当大的难度。

从炒作对象看,热钱最喜欢股票、黄金及其他贵金属、期货、货币、房地产,以及各种农产品如红豆、绿豆、大蒜等。

热钱规模的计算公式是:热钱=(某年某国增加的外汇储备数额―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贸易顺差金额)

热钱既然是来投机的,那就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尤其是热钱的大量涌入,会对我国经济造成以下危害:一是推高房地产、股市,造成经济虚假繁荣景象;二是增加外汇储备规模,扰乱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三是人为加大人民币汇率的升值压力;四是有朝一日热钱的大量涌出,会使经济发生剧烈波动甚至造成经济崩溃。

但任何事情都要一分为二。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是“钱”,哪怕是热钱,既然它愿意主动跑到你这里来投怀送抱,就是“看得起你”,就说明你的经济发展还好,它在你这里有利可图;否则你请它来,它还不愿意呢。有人估计2001年以来我国平均每年从国外流入的热钱数额在250亿美元左右,相当于同期我国外汇储备的9%。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热钱源源不断地进入呢?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人民币汇率制度相对固定,全球美元又在持续贬值。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热钱进入我国可以说“稳赚不赔”,更不用说还可以炒作股票、农产品和房地产等“双向赚钱”了。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能想方设法把它留下来为你的经济建设服务,就会把坏事变成好事。

把“热钱”留下来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但都是利弊互现:一是全面通货膨胀,让这些热钱也不赚钱,但这样会对不起老百姓;二是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但这一招对我国股市的作用并不大;三是推高房地产市场价格,但这样一来老百姓就会受不了;四是加快人民币汇率升值步伐,甚至一步到位,从而迫使热钱无利可图纷纷逃走,但这样一来又会导致外贸企业大量破产,所以也不可行;五是股市扩容,让热钱套在股市里。

例如,2012年11月中旬至2013年1月中旬,短短两个月内我国A股上证指数反弹了近400点,主要就是海外热钱进入推高而成的。研究表明,海外投资者对我国股票基金的追逐情绪持续走强,截至2013年1月16日,资金已连续19个星期净流入,从2012年9月中旬以来累计流入量接近100亿美元。[1]

但需提醒注意的是,热钱毕竟是“亲眷”,它早晚是要离开的,要谨防它突然一走了之时对我国股市造成的剧烈波动和下跌。

人均可支配收入

所谓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自己可以支配的收入。具体地是指,个人收入中扣除按照税法和国家规定应该向政府缴纳的税费后的余额。这些项目主要有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不动产税、人头税、汽车使用税,以及各种非商业性费用如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但不包括所在单位缴纳的部分,也不包括缴给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

这里的个人收入,包括城镇居民家庭的全部实际收入,即经常性和固定性收入,以及其他一次性收入,如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但不包括周转性收入,如提取的银行存款、借款、收回的欠款以及其他各种暂收款。收入数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无论是补发收入还是预发收入都不作分摊,而是如实计算。

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可以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储蓄的钱,是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钱。

显而易见,由于个人可支配收入是已经扣除各种向政府上缴后的“纯”收入,所以对个人来说,更能反映实际消费能力。所以,个人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个人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在统计学上,人均可支配收入常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

从计算方法看,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相同货币所能购买到的生活消费品和社会服务数量会越来越少,所以,计算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时,有必要扣除通货膨胀造成的货币贬值。这种货币贬值因素,目前最权威的是国家统计部门编制的各种价格指数,尤其是其中对生活影响最大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各种统计年报中,计算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时,都已经考虑到了该因素,也就是说,已经扣除了通货膨胀因素。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方法是:

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实际收入-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账补贴-个人所得税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费收入)÷家庭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一般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生活水平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生活水平就越高。从上表所列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的城市可以看到,除北京、上海外,其余城市都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福建,这与读者的生活感受是相一致的。

需要指出的是,考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时,往往只把收入理解为工资性收入和经常性收入,会忽略财产性收入、非经常性收入等。这样,统计机构获得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会小于居民实际收入。举例说,有的大学老师讲课、写作获得的非经常性收入是其工资收入的10倍,这些数据统计部门是不掌握的。更不用说,数额庞大的各种灰色收入也不在其中。

参见“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条目。

人口红利

所谓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大,抚养率较低,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

人口红利,通俗地说就是“人多好种田”、“人多好办事”,或者叫“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优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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