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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地说就是,你作为这个行业的后进入者,已经不具备先人一步的优势了,但你可以通过观察那些先进入者的行动和效果,来扬长避短、少走弯路,从而急起直追、另辟蹊径,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在经济领域中,先入为主的先发优势不乏其例,但后进入者的后发优势同样比比皆是。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产品和工艺研究、员工培训、政府审批等方面的“免费搭乘”效应;二是会避免再犯先进入者同样的错误;三是追赶效应,通过创新获得竞争优势。

汇率

所谓汇率,也叫外汇行市、汇价,是指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比率。也可以说,是用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

由于各国的货币不同,所以这些货币与货币之间要进行兑换就必然需要有一个比率关系,这就是汇率。决定汇率高低的因素很多,既有经济因素,也有政治因素;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因素。

参见“钉住汇率制”、“固定汇率制”、“浮动汇率制”条目。

回迁房

所谓回迁房,全称拆迁回迁房,是指房屋被拆迁后在原地安置的住房。

回迁房既可以是大面积小区,也可以是散落在商品房小区中的零星房屋。可以这样说,几乎每一个商品房楼盘中都有回迁房,它们的价格要普遍低于商品房。

回迁房和安置房的概念,都源于拆迁这一中国特殊政策的产物;并且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的都是货币补偿方式,用补偿款来购买商品房,从这一点上看,与其他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拆迁房既然不是商品房,当然也就不能当作商品房来出售,这一点和商品房是不同的。

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是看有没有房产证。如果回迁房既有房产证又有土地证,那么在交易上就和商品房没什么两样。如果回迁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回迁协议,那就是小产权房,交易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你愿意承担这种交易风险,看在回迁房价格便宜的份上,买下来还是相对合算的。这种性质的回迁房,目前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约占10%的比例。

具体地说,这种交易风险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原有房价中不含土地出让金,并且回迁房如果是商品房,那表明原来拆迁的也是商品房;如果回迁的不是商品房,那表明原来拆迁的要么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要么是经济适用房,所以有必要查明性质。如果原来是经济适用房,那么这种回迁房是不能买卖的;如果原来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那么现在的回迁房中不含土地出让金,将来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就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特别提醒:这种过户不一定能办得下来)。

二是如果这种回迁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则建议你只能支付一部分房款,余款待将来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结清,以降低交易风险。因为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商业协议,并未得到房屋管理部门的认可,私下买卖无法进行公证过户和改名。所以,实际买卖时你只能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交易,要等卖方将来领到房产证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而到那时候再结清余款,就会给你增加一点主动权。

一般来说,回迁房的拆迁安置标准会对照原有住房面积来计算。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住房标准一般是两居室56平方米,三居室80平方米。当然,现在这个标准已经落伍了,所以回迁房的建筑面积普遍会超出这个标准。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被拆迁的建筑面积相同,一般以当年房改房的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来计算;超过原被拆迁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房改房的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超过原被拆迁建筑面积,并且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部分,按当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购买。对于被拆迁面积人均不足5平方米的家庭,按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进行回迁安置。顺便一提的是,各地的回迁房政策不同,请咨询当地部门。

参见“农民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条目。

回购协议

所谓回购协议,也叫再回购协议,是指商业银行在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时,就约定一定期限后会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回收所卖证券。

回购协议中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债券和股票。在西方发达国家,这种回购资产并不仅仅局限于金融资产,而是包括所有资产;在我国,目前则严格局限于国债。

由于任何回购协议都存在风险,所以回购期限一般很短(最短的只有1天),并且双方都会去权威机构鉴定,同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

回购协议的交易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卖出价格与回购价格相同,协议到期时以约定的收益率在本金之外另付费用;二是回购证券时的价格高于卖出时的价格,这时候的差额当然也就是收益了。

那么,商业银行为什么要用回购协议来融资呢?原因主要是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融资,不需要向中央银行提缴存款准备金,可以满打满算地用;与此同时,又能随意控制借款期限和数额,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从中容易看出,回购协议的本质是短期抵押融资。

会展经济

所谓会展经济,是指通过举办大型会议、展览活动,带来源源不断的商流、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直接推动商贸、旅游业发展,不断创造商机、吸引投资,从而拉动其它产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一个以会展活动为核心的经济群体。

容易看出,会展经济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和展览两个基本组成部份,而这两者常常是融为一体的,即国际性会议的同时有商业展览活动,国际性展览的同时有各种研讨会、专题会等,两者相得益彰。

一般认为,展览业的产业带动系数在1﹕9左右,即1份展览场馆收入能带来9倍的相关产业收入。

在国外,会展业与旅游业、房地产业并称为“三大无烟产业”。目前我国的会展经济年平均增长率超过20%,2013年3月国内首个国家级会展产业示范区在广州宣告诞生。[1]

所谓货币,是指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从中容易看出,货币原来也是一种商品,只不过它后来才慢慢分离出来专门用来作为衡量其他商品价值尺度的符号。

从历史上看,不同地区、不同时期都曾经用过各种不同商品充当过货币,如贝壳、石头、食盐、牛羊、布匹、烟草、可可等。后来,这种货币商品慢慢地固定到金、银等贵金属物品上。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这种贵金属体积更小、价值更大、质地更均匀;另一方面是不容易腐烂,更便于携带、保管和分割。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所以货币形态才慢慢地从这种实物货币、金属货币逐步发展为代用货币、信用货币,直到现在的电子货币。

最早的纸币是由各商业银行以自身信用担保来发行的,自从中央银行出现后,纸币的发行权就被收归中央银行,成为它的基本职能之一。因为中央银行后面的政府更有信用保证。

可是,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究竟有没有等价金属货币做保证呢?如果有,这种信用就是可靠的,因为它至少有这么多金银在那里摆着;如果没有,这种信用就也很玄。关于这一点,除了中央银行自己,谁也不知道。所以,无论货币票据(纸币、硬币)还是银行券(银行存单、支票)的发行,实际上都是以一国政府或中央银行的信用在那里大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相继停止了金属货币的流通和银行券的自由兑换。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后,各主要工业国更是被迫放弃了金本位制和银本位制。为什么?因为大家都没有这么多金银了。从此,票据和银行券与金属货币之间便没有了对应关系,表现为纯粹的“纸”币,完全是依靠政府信用在强制流通。

毫无疑问,这种纸币不但不能直接兑换成金属货币,而且其实际价值还必然要低于货币价值。这些中央银行做贼心虚,心知肚明并不值这么多钱。这是目前各国普遍的货币现状。

关于货币作为信用的象征,可以用一个不算很恰当的比喻来解释。这就好比居委会麻将室里打麻将的那些老年人,一局麻将下来输赢的是那几个塑料牌。这就是一种代用货币,它后面代表的是相应面额的信用(价值、钞票)。如果脱离了实实在在的信用,纯粹用这几个塑料牌来收收付付,最终兑现不了信用(换不到真正的钱),就没有人愿意和你玩这种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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