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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拐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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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做过设想,如果我是鲁迅,我来写《药》,我会怎么写?两条线是必须的,为了“遵命”,我也许会把“夏家”作为主线,也就是所谓的明线,而让“华家”做副线,也就是“暗线”。为什么?这样更有力度,更能体现这个作品的目的,我为什么不把革命者直接拉出来呢?拿革命者做暗线,肯定和我的初衷相违背。这个道理鲁迅一定是懂得的。困难就在于,这一条线如果去“明写”,鲁迅写不动,他缺少夏瑜的日常面,他只能用小说的“技术”去处理。

鲁迅的小说才能是了不起的,尤其在短篇上面。可是,《药》写得费劲啊,我看到的是一个作家的郁闷和努力,这当然是可尊敬的,然而,请允许我实话实说,我觉得《药》“隔”。再看看《故乡》,是多么自然,一下子抵达了我的心坎。“老爷”,听得我难受死了。作为一个读者,我被感染了,有了共鸣,我觉得我的情感也很真实。不是吗,亲兄弟一样的人,不认我了。离开了真实的世态人情,《故乡》哪里能有如此生动的局面?

世态人情不是一个多么高深的东西,这个貌似不那么高级的东西,特别容易被我们这些小说家轻易地丢掉。有些东西就是这样,有的时候不觉得,一旦丢掉,它的麻烦就来了。我特别强调一些基础的东西,如果我们要使小说写得更加有生命力,我觉得世态人情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拐杖。这根拐杖未必是铝合金的,未必是什么高科技的产品,它就是一根树枝。有时候,就是这个不起眼的树枝,决定了我们的行走。在这里我甚至可以放一句狂话,任何时候,小说只要离开了世态人情,必死无疑。

有一句话或许我们听得特别多,那就是“作家要去深入生活”。这句话看上去对,其实也不对;这句话看上去不对,其实也很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一个问题我们没有首先弄清楚,我们所深入的生活是“怎样的生活”,还有,“如何去”深入。不把这两个问题弄明白,正面去说、反面去说都是扯淡。如果你是“遵命”去深入的,天知道你能“深入”什么地方去。这方面我是有正面的和反面的经验的。

我记得我读过一本书,是关于“二战”的。有关斯大林和总参谋长朱可夫之间的事。这里面有一段文字特别棒,大意是:德国人兵临城下,到了苏联的边境,斯大林一筹莫展。朱可夫把地图拿过来,告诉斯大林应该如此这般部署。这时候,指挥部里有一名中级军官对朱可夫非常的不屑,反问朱可夫:“元帅,你怎么知道希特勒从那边过来?”朱可夫的回答非常特别:“我不知道。根据我的判断,德国人只能从那儿过来。”

他们的对话和小说创作无关,但是,这是我读到的有关小说创作的最好的阐述。小说的创作是什么?如果让我来概括的话,我一定会引用朱可夫的那两句话:第一,我不知道;第二,根据我的判断,小说只能是这样。

一个作家打算去写一部作品,它的前提是什么,我想就是“我不知道”。是“我不知道”给了我们信心,是“我不知道”给了我们疯狂。“根据我的判断”,我想这是斩钉截铁的。判断有它的意义,它使事件不再是事件,一下子上升到了现实的高度。因为有了判断,世界精彩了,小说也就有事情做了。

小说其实就是判断,做日常的判断,做理性的判断,做情感的判断,做想象的判断。在判断的过程中,小说得以展开,得以完成。作家在写的时候,他是一点点一点点地判断过去的,然后,作品中所有的人物各行其是,读者在读的时候,当然也是一点点一点点地判断过去的,他依靠作品中的事件、人物,高高兴兴地,或者悲悲切切地,考量生活的现实性与可能性。

现在的问题是,判断的依据是什么?朱可夫说得很好了,他其实已经告诉我们了,他根据的就是“我的判断”,“我”就是依据。这有点不讲理了。其实,道理就在这里。这里就牵涉到一个问题,这个“我”到底有多大的自立性。

刚才我讲《半夜鸡叫》的时候留下了一个话题,那就是反派人物的妖魔化问题。这个问题现在看起来是简单的,那就是那个时候我们的小说要写一个人,好要好到什么地步,坏要坏到什么程度,这些看似最简单的工作,作家自己就是做不了主。有人会对你提要求。就说写一个坏人,不要说人物怎么走,就是用多大的篇幅,用多少字数去描述,都是有要求的。人物的形象在作家的脑海里还没有生成,其实在别人那里已经有了。作家在这个时候没有一点“我的判断”。如果有,也就是那一声可怜的鸡叫。

我们还可以把话题深入一些,我不知道朋友们注意到没有,在我们的当代文学里,始终存在着这样一种路子的小说,这一路的小说有一个基本的定律,我发明了一个概念,叫作“县长一书记定律”。这一路的小说有一对矛盾,那就是乡长、县长、市长、厂长和书记们的矛盾。如果上面的精神是抓政治,那么,书记一定是正确的,带“长”字的一定要倒霉,不是政治上出了问题,就是经济上出了问题,要不就是生活作风上出了问题;相反,如果上面的精神是抓发展,那么,书记就会出政治、经济或生活作风上的问题。这样的小说一直到今天,不少很有影响的小说走的还是这个路子。我们不能说这样的小说都不好,我也没有都读过,但是,我形成了这样的阅读记忆,这种路子上的小说作家的“判断”是不在场的,都有一个“别人”在代替作家。作家的判断力仅仅用在了故事与情节的组装上。

作家和任何人一样,永远也不可能没有压力,只不过由于生活的形态不同,压力的表现有所不同而已,过去是过去的压力,现在是现在的压力。现在的压力少么?版税、销量、媒体,这些都是。

人在压力底下容易失去判断,会用外部的力量来替代自己的判断,作家一旦不能“根据我的判断”,“县长—书记定律”就会出现,只不过主人公不再是“县长”和“书记”罢了。

也许我们会说,出现了这样的一个“定律”又怎么样呢?无非就是一个小说走向的问题,可是,没那么简单。因为这个虚假的走向并证明这个虚假的走向,小说所动用的所有材料就变得十分地可疑,作家的立场和情感也就变得十分地可疑,小说只能以违背世俗的常态为代价,这个时候,读者就有权利问了:你写的到底是不是我们的生活?

我就突然想起了张爱玲的姑姑评价张爱玲的一句话,你哪里来的这一身俗骨?我不知道张爱玲的姑姑是什么意思,可能是批评吧。似乎也不像。我们可以从张爱玲的转述里头看出一丝得意来。我也愿意从“俗骨”上看到非同寻常的意义。我们当然不知道张爱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透过张爱玲的文字,我看到的是这样一个积极的意义,所谓的“俗骨”,是对日常生活的一腔热情,对世态人情的熟稔。它透彻,理解,领略,也许还有对基本生活的诚实。“俗骨”也许有许许多多的局限,但是,它有自己的主张,不肯让别人替代自己去判断,不容易受外界所左右。我认为这正是一个小说家的出发点。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俗骨”,一个小说家的“俗骨”。这个“俗”是世俗的“俗”,是形态,而不是情态,不是市侩庸“俗”的俗。它们之间也许有联系,然而,更有质的区分。如果朋友们认为我在这里谈“俗”,就是号召作家做庸俗的市侩,这个账我是不认的。许多人的“俗”不是有“俗骨”,而是贱骨头。

我在年轻的时候是自信的,很可笑,我在写作的过程中有一种特别的判断,那就是,我认为作品中的主人公只有干“文学的事”我才会允许他进入我的作品,什么事是“文学的事”呢,其实也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我是死心眼的,那就是他不能和饮食男女柴米油盐太贴近,一旦贴近了我就写不下去,就不好意思落笔,很害羞的样子。我就让我的人物做“草上飞”,还有“水上漂”。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的小说里头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的人物。

我又要说到《红楼梦》了,我们来看看曹老师的俗骨是如何在起作用的。第十一回里头,秦可卿病了,凤姐去看望她,在场的还有宝玉和贾蓉。凤姐先把两个男人打发了,和秦可卿说了一大通话,很抒情的,说到后来,“不觉得眼圈儿都红了”。我们可以从红着的“眼圈儿”打量凤姐的心情,以及她和可卿的关系。这些都是真的。离开的时候,凤姐到了院子里,曹雪芹当即就描绘了院子里的景色,凤姐女士“看着园中的景致,一步步行来”。在这里,空间的关系是紧凑的,人物的心理也是紧凑的,却脱节了。按理,凤姐的心情还沉浸在伤痛之中,可是,凤姐就是“一步步行来”。这也是真的。接下来绝了,凤姐遇上了贾瑞。一见面,凤姐从贾瑞的举止对贾瑞的目的就心中有数了,可还是和贾瑞调了一番情。贾瑞在哪儿出场不行?曹雪芹偏偏就安排在这个时候,一个刚刚探望过病人和友人的时候,太棒了。这里既写了贾瑞,也写了凤姐,使凤姐的内心多了一个维度。然后,凤姐干什么去了?看戏去了。一大堆的女人。更绝的来了。我以为曹雪芹在这个时候对凤姐的描绘是惊天动地的,她立起身,对着楼下看了一眼,说:“爷儿们都哪里去了?”凤姐这个时候刚刚从秦可卿的病房里出来,贾蓉是她刚刚打发走的,她所说的“爷儿们”是谁呢?她的目光在楼下找谁呢?不知道。一个婆子说:“爷儿们喝酒去了。”凤姐说:“在这里不便宜,背地里又不知干什么去了。”凤姐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说这个?她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刚刚看完了病人想这些?这句话是《红楼梦》里的一个洞。这是一个小说之洞,文学之洞。尤氏在这个时候还拍了一个精彩的马屁,尤氏说:“哪里都像你这么正经人呢?”联想起“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这里对凤姐的描述可以说惊若天人,这是怎样的“花样年华”?这里一共就几百个字,曹雪芹什么都没说,什么都说了。你自己去看吧。天才呀,天才。伟大的小说家。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小说就应当是这样的,多么迷人哪!至于一部小说最终想表达什么,那是另外的一个话题了。

你一定要说曹雪芹有多么大的小说技巧,不见得。他没有读过《文学概论》,也没有读过《小说修辞学》。什么是技巧?小说本身没有什么技巧,如果一定要说有,都在世俗人情里头。是生活复杂的线性赋予了小说的跌宕,而不是相反。所谓技巧,在我的眼里无非就是作品反映出生活的质地、来龙和去脉,或形似,或神似。得“像”。怎么才能“像”,作家不通世俗人情是不行的。我只能说,曹雪芹懂,曹雪芹通。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红楼梦》就是曹雪芹一步一步地由“我不知道”判断着“推”下去的,越来越像,同时,越来越不像,只留下白茫茫一片,又苍凉又苍茫。除了眼泪,只有喟叹。除了日常,还有荒唐。叫人说什么好呢?

在这里我还要谈一谈加缪的《局外人》,这篇小说我特别喜欢,我已经多次在不同的场合说起它了。我们来看加缪是如何去做判断,一步一步将小说深入下去的。

小说的走向我们都知道,“我”的母亲死了,“我”就去奔丧,在母亲的遗体前,“我”喝了咖啡,吸了烟,后来“我”还和一个女人做了爱,都是对死者大不敬的举动。后来我因为意外杀了人,小说的第二部分就此展开了。“我”上了法庭。在阅读小说的时候,读者也是在判断的,读者的判断是,下一步,作品一定会围绕着法庭辩论而展开了吧?是的。是法庭辩论。可是,真正的小说出现了,法庭并没有论证“我”为什么杀人,有没有罪。加缪的判断是,法庭在这个时候必须证明“我”在母亲的尸体前到底有没有喝咖啡、吸烟、**。如果这一切得到了证明,那么,“我”只能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家伙,“在心里就是一个杀人犯”。只要证明了“我”是“精神上”的杀人犯,“我”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就不重要了。加缪的判断是反世俗的,反常识的,然而,这种反世俗、反常识却构成了另一种恐怖世俗的景象,那就是荒谬。

我不知道我的看法对不对,我以为加缪有他的世俗梦,他的世俗梦被破坏了,所以,他要让作品中的人物自我放逐,他要出击,大打出手,铁定了心思要做一个“局外人”。这是沉痛的,和阿Q这个“局外人”想“同去”而不能一样是沉痛的。加缪用他的反向判断完成了《局外人》这一部杰作。他的思想,他的藏而不露的,或者,干脆就没有的情感都依傍在世俗情怀的侧面。

我的任务是讲一个小时,现在时间也到了,不对的地方请批评。我来总结一下,无论文学怎么变,小说怎么变,作家说到底还是要做一个懂得世态人情的人,作家的世俗情怀不能丢,别的再重要,这个根子都不能丢,要不然,小说很难立得住,小说的目的很难达得到。没有世俗人情的小说,不只是烂尾楼,还是危险建筑。一句话,如果文学需要一根拐杖,我想说,把贱骨头丢了,从最基本的地方做起,来一根“俗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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