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各级学校全面发展(第1页)
§第一节 各级学校全面发展
一、幼儿教育多元化办学
义乌“撤县建市”后,市政府大胆创新,拓宽发展幼儿教育的思路,坚持走多元化办园道路。一方面,各级政府保持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确保公办幼儿园的骨干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大力提倡创办公有民办幼教机构,并支持各乡镇政府多渠道创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发展农村幼儿教育。
改革开放初期,妇联系统较多地参与了幼儿园的发展和管理,这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特殊现象。1989年,义乌市妇联制订了《个体幼儿园暂行管理条例》,对个体幼儿园进行整顿验收。6—9月,义乌市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制定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因地制宜实行幼儿教育依法治教。至1990年,全市共有幼儿园484所,其中部门办、集体办、个体办幼儿园482所。
《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行政辖区内幼儿园管理工作。为此,市政府于1992年对原属市妇联管理的幼儿教育划归市教育局管理,并将幼托经费60%由市财政划拨给教育局,市妇联主要做好幼教的协助工作。自此,妇联系统逐渐淡出幼儿园管理,使幼儿教育更规范地纳入教育系统的常规管理之中。市教育局根据国家教委《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制订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教育工作计划,从组织领导、管理制度、保教工作、办园经费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并对幼儿园实行注册登记和审查制度,使幼儿教育管理逐步纳入正规。
1993年,市教育局会同卫生、物价部门制订幼儿园等级标准,对民办幼儿园实行等级管理,分一、二、三级评定,对不合格幼儿园限期整改。经过整治,共取缔、停办、合并不合格个体幼儿园70余所,规范了个体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这一措施不但没有影响社会力量办园的积极性,反而带来了新一轮的办园热潮,从这一年开始,义乌突破了自1984年以来幼儿园发展徘徊不前的局面,以每年新办20多所的速度增长。
1994年,为进一步理顺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关系,教育局针对少数学校开办学前班搞创收的不良倾向,明确规定凡幼儿园已能满足学前教育的乡镇、村,当地学校不得再办学前班。1995年,义乌县政府出台了《义乌市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实施细则》,鼓励支持和引导各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和私人举办学前教育。当年,全市有幼儿园573所,在园幼儿24871人,5—7岁幼儿园入园率达到了96。5%。1997年12月,义乌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成立,个体幼儿园的审批和日常管理统一划归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1998年,以资金自筹、师资自聘方式,投资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的商城幼儿园、蓝天艺术幼儿园相继成立创办。全市幼儿园数达到历史最高峰的691所,在园幼儿31525名。
显然,整顿规范办学要求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两种措施并举,使义乌市的幼儿教育事业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极大地满足了社会对幼儿教育的需求。
1999年,为实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义务教育法》,使“六·三”学制顺利过渡,市教委制订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市23个乡镇的幼儿园进行统一规划,原则上农村人口1500人办1所,城镇3000人口办1所,每个乡镇办好1所中心幼儿园,做到合理布局,幼儿就近入学。佛堂镇第二幼儿园、东河幼儿园、义亭未来之星幼儿园等标准化、上规模的幼儿园相继建成。
2000年,针对有较多幼儿园办园条件较差,管理人员不足的现状,市教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对个别用非载客机动车接送幼儿的村幼儿园进行处置。全市幼儿园实行“家长接送签名制度”和“凭家长接送卡接送幼儿制度”,保证了幼儿的安全。翌年6—8月,经过对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市政府要求20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限期搬迁。
2001年,市政府《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几点意见》提出要继续进行办学体制改革,扶优治劣,引导幼儿教育朝着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规定中心市区和集镇范围幼儿人数少于90名的幼儿园要逐步停办。全市形成市城区和卫星镇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农村以镇、片幼儿园为主导,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幼儿教育发展格局。同年11月,市教委对15所申报参评中心幼儿园的单位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北苑等5所幼儿园为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楂林等4所幼儿园为社区(工作片)中心幼儿园。
2004年,义乌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未来五年“形成以民办幼儿园为基础,国有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国有与民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的幼儿教育改革总目标。为加快办学体制创新和幼教管理网络的构建,提出3年内创办30所公办或国有民营幼儿园的目标。市政府积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幼儿教育,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幼教管理由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当年,以“资产国有、园长公派、教师自聘、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国有民营模式运行的义乌市三元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并创办了东洲第一和第二幼儿园。相当规模的丹溪幼儿园、时代花园幼儿园和凤凰幼稚园也以相同的模式陆续开办。2005年,公办民营的宾王幼儿园建成使用,规模和设施居全省领先。同年底,宾王幼儿园和市机关二幼分别通过了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初评。
国有民营模式的幼儿园吸引了大批有教学经验的的幼儿教师,迫使私立幼儿园提高待遇,以稳定师资,同时,市场化的运作又调控、降低了私立幼儿园的收费,促使私立幼儿园重新洗牌,一批条件差、管理弱、规模小的幼儿园被淘汰出局,幼儿园办学体制创新初见成效。至2005年,全市共有幼儿园321所,其中公办、国有民营幼儿园11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3所,金华市A级幼儿园5所,金华市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3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4所,义乌市一级幼儿园36所,二级64所。
2008年,市教育局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精神,倡导以国有民营为主导的幼儿园办学体制,实施园长公派,教师聘用制管理模式。到2008年,全市有幼儿园282所,其中公办及国有民营12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3所,入园率99。65%。金华市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4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4所,义乌市一级43所,二级63所。幼儿入园率均为99。65%。以公办、国有民营为主的骨干幼儿园作用的不断增强,全市基本完成了幼儿园的布局调整。
自义乌撤县建市后的短短20年时间内,义乌的幼儿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跃式发展,从幼儿园数量远远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到基本实现了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其中最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制度创新,实行多元化办学。
二、义务教育全面提升
义乌“撤县建市”后,为了更扎实地推进《义务教育法》,义乌市从自身实际出发,提出全市实施八年制义务教育,作为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过渡。为此,全市小学一律实施五年制;实行小学毕业会考制度,取消升学考试,小学五、六年级学生毕业后全部升入初中。
1990年,为加快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步伐,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继续调整学校布局,解决完小村校过于分散、班额下降、师资与经费浪费等问题。次年,全市开展撤并小学和精简教师工作。全市有小学534所,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5%,在校巩固率达97。6%,94。5%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全市有31个乡镇普及了八年制义务教育。
1992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八年制义务教育,制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基本普及初中教育。市政府加大财政拨款力度,进行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城区初中形成城南、镇中、城北“三足鼎立”,初中学校逐渐向中心镇与城区集聚,基本缓解了城区入学难的问题。
之后,义乌进一步贯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全市八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创历史最高纪录,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在完成城区布局的同时,全年撤并村校占原有学校数的三分之一,全市小学数压缩到337所;开展创办几个自然村的学生集中到1所村校的联校和寄宿制小学,减少代课教师数量;初中也撤消了部分校点,调整至39所,小学毕业升初中入学率提高到了97。7%,初中入学率达95%以上。至1993年,全市基本实现了八年制义务教育。
为全面贯彻全国、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四级教育工作精神,进一步巩固基础教育,义乌市进一步要求普通高中停办初中,单班小学向完小集中,乡镇中心学校小学、初中分设,为此,全市又在1994年撤并了部分小学和小学附设初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