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之死(第1页)
金圣叹之死
金圣叹,快人也,亦狂人也。
他的死,要细考较起来,恐怕也就死在他的快和狂上。文人的狂,常常是遭嫉致死的根本。而金圣叹,还由于他追求那种快人快语,“不亦快哉”的快,也是加速他死亡的主要原因。
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如同镣铐,桎梏了中国人头脑里的思想生机,那种蚁民的本分感,根深蒂固。每个人一天到晚都唯恐越出本分地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诚惶诚恐的精神状态,最典型的表现形式,莫过于三跪九叩的磕头了,扑通一声,一下子矮了半截,是皇帝老子最乐意看到的场面。
矮下自己的头,就意味着这个人必须意识到,不能逾越按部就班的社会秩序中,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该你开口的时候开口,不该你开口的时候,一定要闭嘴;该你动手的时候动手,不该你动手的时候,一定要打住。所以,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乃至一饮一啄,一衣一饭,务必要合乎规范,即使年过古稀,到了从心所欲的年纪,也不能逾矩,否则,就受到社会的排斥。
金圣叹,真狂,然而,也真有才气,连反对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社会上“盛赞其才”的事实。但是,有才气的人,无论过去现在,往往恃才情而不通世情。他诗写得好,《易》解得好,禅悟得好,评点更是领一代**,可谓才华横溢。而才华这东西,爱外露,浅薄的文人,如半瓶醋,生怕自己肚里那点才华放馊了,生怕人家不知道,乱晃**,忍不住地要表现出来,让大家鼓掌。不鼓掌,开作品讨论会把你请去鼓,你还不鼓,用红包塞在你口袋里,看你鼓不鼓。
无论作品是真棒,还是假棒,掌鼓得越响,也越起副作用,就有可能被别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到时候就要跟你算账。这也是古今知识分子犯错误,栽跟头,倒大霉,掉脑袋的由来。
因为这些人不明白,对皇上来讲,赖以不坠的封建社会那宝塔式的等级结构中,稳定是第一位的,秩序是第一位的。没有秩序,谈不上稳定;没有稳定,也就无所谓秩序。上尊下卑,长幼有序,等级分明,有条不紊,因此,这个社会机器不允许某个人在某个架构的规定位置上,膨胀到范围以外,打乱平衡。若有谁不识相,非要膨胀的话,首先是群众不答应,而群起而攻之,这是最厉害的一招。后来,一次一次的政治运动,一定先把群众发动起来的道理,就在这儿。以群众治群众,最省事,也最见效。当然,塔尖部位的统治集团要不答应,要看你不顺眼,那更厉害,因为他们手里握有权杖,如果某些文人偏不觉闷,斗胆膨胀,对不起,雷霆万钧,就要给一点颜色看看了。
金圣叹之死,说起来十分地莫名其妙,鲁迅先生说得好:“就事论事,倒是冤枉的。”当时,连反对他的人,也觉得“不以其罪”枉杀为憾。但为什么大家非要他死不可说到底,就是他太不买这个社会秩序的账,他的行为举止,绝不合乎规范的结果。
我以为,一条最重要,但似乎又不能明说的缘由,就是他把《水浒传》抬到与《庄》、《骚》、《史记》、“杜诗”并列的才子书地位,悖背了已被社会认定了的四书五经的孔孟之道,经史子集的儒学正宗。在那个时代,一位不官不民的文人,擅自发布作品排行榜,显然被认为是信口雌黄,妄自尊大。这就太犯规了,可谓罪之一。
今天看,他文学上的勇锐之气,非同凡常的识见,是值得赞许的。但在那个社会里,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这番真知灼见,就要引起大家物议了,因为中国人习惯于人微言轻,只有上头的精神,才是金科玉律,只有皇上的圣旨,才是金口玉言,唯上唯官,不管对错,遑论真假,都是虔信不疑的。但你金圣叹算哪方神仙?敢于大言不惭地作出这种判断。这就太犯忌了,可谓罪之二。
不是说《水浒传》不能过高评价,而是这句话出自草野之人金圣叹之口,不行。若是这宝塔式的秩序架构中,一个比金圣叹声名更显赫的庙堂人士讲出来,大家就会当作至理名言了。当然,官方未必赞同这部提倡造反的书,所以也就没人讲。但金圣叹作此惊人之语,不但是与当局别扭,也触犯了那些有资格发言而不发言的人士。这就太狂妄了,可谓罪之三。
在等级制的社会里,谁走在前面,谁在后面跟随,谁先发表讲话,谁后接着补充,谁先划圈,谁先拍板,谁先举杯,谁先下筷,那铁的秩序是不容破坏的。连梁山泊众弟兄,别看平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到忠义堂,还是要排出座次的,黑旋风李逵再粗鲁,也不会大模大样坐在及时雨宋江的交椅上。为了决定卢俊义和宋江的一二把手的位置,消灭了祝家庄数百口人,这算什么混账逻辑因为,任何僭越行为,例如你越过了应该在你上面的那个人,不但上面那个人不答应,下面的人也不允许,破坏游戏规则,那是谁都不会原谅的。
于是,自以为可以不受规则约束的金圣叹,活了五十三岁,就把脑袋玩掉了。
但没有办法,谁让金圣叹是个大才子呢?才子的最大毛病,就是按捺不住要表现自己,古今知识分子,似乎大体也如此。不该讲的话,按捺不住要讲出来,不该写的文,按捺不住要写出来,最后,连他这个人,也是在不该跳的情况下,按捺不住要跳出来。这种情不自禁的表现欲,如孔雀的翠羽,猎豹的斑纹,实际倒成了招灾惹祸的根苗。
现在想起来,我恭逢其盛的反右派运动,所流行的“阳谋”说,就是对于知识分子这种毛病的把握,太透太透。看吧,你们总是要跳出来的,果然也就真跳出来了,那就请君入瓮了。远在十七世纪的金圣叹,也不能违背这个英明论断。一旦冒头,就让人逮个正着,随即大倒其霉,还没等他醒过味来,喀嚓一声,人头已经落地了。
细琢磨,也奇怪,他是反清人士,清朝的顺治皇帝死了,与他何干这个金圣叹跑去哭哪门子庙呢?
鲁迅先生在《谈金圣叹》一文中说,“谈起清朝的文字狱,也有人拉上金圣叹,其实是很不合适的。他的‘哭庙’,用近事来比例,和前年《新月》上的引据三民主义以自辩,并无不同,但不特捞不到教授而且至于杀头,则是因为他早被官绅们认为坏货了的缘故。”很大程度上,倒是他自己跳出来找死的。
清代的皇帝,凡驾崩,传文各地后,官吏士绅循例要到当地万寿宫或庙宇等处哭奠,称哭庙。而清代各地道观中,都有供奉皇帝万岁牌的生祠,叫作万寿宫。据此判断,金圣叹去哭顺治皇帝的这座庙宇,系现在苏州市城区最繁华地段的玄妙观,大体上是不会错的。
从他写过的《昼寝女道士》、《中秋夜戏赠女道士》、《戏作留赠女冠》几首算不得艳诗的诗看,当时的金圣叹,在苏州,也算是个狂放不羁、潇洒浪漫的风月中人。好饮酒外,对女人大概也有兴趣,广泛涉猎到女道士、女尼,够有好胃口的。比他早半个世纪的李卓吾收女弟子,已被人疵议,金圣叹跑到道观里,堂而皇之地在女道士房里睡午觉,可见士绅们视他为坏货,也是振振有词的。像他这种性开放或性解放的程度,即便当今虽有新潮风气,至多只敢偷偷摸摸找两个三陪小姐的青年作家,也是瞠乎其后的。
在中国,凡才子,都自命风流,好像洋才子也同样。看普希金,看乔治·桑,那份浪漫,真令我们羡慕,中国至今没有超过《红楼梦》水平的爱情小说,最根本的一条,中国作家有几个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呢?所以,外国作家的风流故事,一串一串,而中国作家中的男女苟且之事,则相形见绌了。这是由于在规行矩步的封建社会里,男女情爱,稍稍出格一点,都会视作要堕入阿鼻地狱的罪行。所以,反对金圣叹的人,就拼命在这一点上著文诋毁他,说什么“苏州人述其邪**之事尤多”,还说他“尝奸有服之妇人”,“诱美少年为生徒”,即使果真如此,又如何呢?
不过,从这些诗,知道他能在女道士的房间里**休息,可见来往密切,因此,他到玄妙观哭庙去,是不是有点弗洛依德因素,想在漂亮的女道士面前露一手,也未可知的。文人,一抓住表演的机会,便禁不住要搔首弄姿,引人注目,这也是古今通病了。
金圣叹大可不必去的,既然入清以后,标榜自己为明末遗民,连名字都改了,叫金人瑞,矢忠于那个吊死煤山的崇祯,所以,没有理由去为顺治皇帝嚎丧哭奠。但他在家里怎么也坐不住,文人有几个耐得寂寞的?没新闻还要制造新闻,没人吹自己还要化名写文章吹自己呢!踱了几个圈后,到底还是马褂长袍,国丧冠戴,素色小轿,面带哀容,沿着现在苏州的观前街,去赶这份热闹。
苏州,是个小城,直到今天,也不大,三步两步,他就赶到现场。
这位老兄,除了五十岁男人的那点性激素的冲动外,还有一种难得知己的慷慨。我想他会这样来寻找心理平衡的。要是别的什么满清皇帝,我这遗民也许就没有这份积极性了。但爱新觉罗·福临,却是非哭不可的,因为这位圣上曾经对几位翰林院大学士说过,金圣叹的著述,非寻常文字,不能一概而论。于是,知遇之恩,他必须去对大行皇帝,痛痛快快地哭一鼻子不可。
如果,他沉住气,不去,谅不至于弄到杀头的地步,虽然,他的狂妄让人觉得有收拾他一下的必要,但也不会要他的命。结果,他哪里知道,这一去,自投罗网,走上了不归路。
明亡以后,新的统治者,也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一级作家太多,他这二三级作家,自然不显眼了。但他自视甚高,风流倜傥,卓尔不群,俯视一切,议论风发,因此,也一直不怎么买新朝的账。虽然他把《水浒传》抬到天高的地步,可在朝廷,和正经搞学问的大儒们看来,终究是野狐禅之类,也使他丧气。他在当时,既不如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那样拥有学界泰斗的名气,也不如孙奇逢、李颙、屈大均等辈拒绝清廷征聘,坚贞不屈,令人景仰。金先生失落之余,只好闭门家居,以著书立说自务,偶有兴趣,醉唱歌哭,聊作癫狂,看他《不亦快哉》的自述,日子过得应该说是惬意的,但精神上不快活,也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