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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称谓
一、佛教常用的称谓有哪些
佛教的称谓是一种礼仪,常代表着当事者的身份或职务,也是一种修持程度的表征。称谓的先后大小具有维系佛门纲常的功用,如法合宜的称谓,是学佛行仪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课。
就出家众而言,信徒普遍通称所有出家众为“师父”或“法师”,“师父”在丛林中是职务的通称,如受戒师父、依止师父、剃度师父、知客师父、纠察师父、当家师父等。“法师”则代表“以法为师、以法师人”,研修律藏有成者称“律师”,专门修习禅坐者称“禅师”,研究论藏或造论阐扬佛法者称“论师”。
此外,“大师”系指专家、杰出者之谓,大陆比丘尼也有称大师者。大师有“菩萨”之意,菩萨又称“大士”,如观音大士、普贤大士等。开山建寺,为寺院第一代住持者,一般称“开山大师”。无论僧俗,对于师长或德学俱优者均可尊称“上人”,或称大德、仁者、长者。中国历代帝王往往加封德学兼备,可为一国师表的高僧为“国师”。唯“长老”则仅限于戒德俱尊的出家众始得称之。
“和尚”,乃亲教师之义,要在僧团中确实奉行六和敬,始得成就。一个寺院只有一位和尚,又称住持、方丈。传授三坛大戒时,必须有得戒和尚、羯磨阿阇黎、教授阿阇黎三师及七尊证[1]、开堂和尚[2]、引礼法师等人共成佛事。
就在家居士而言,在佛门全心奉献而未婚的在家女众称为“师姑”;未行剃染而服种种净业作务的在家男众,称为“净人”、“道人”或“教士”。出家众彼此可互称师兄、道兄、戒兄、学兄和法兄。在家信徒彼此可称居士、师兄、师姐。对他人称呼自己的师父为“家师”,尊称他人之师为“令师”,自己谦称学僧、学人、末学或弟子等。
此外,还有上座、中座、下座、僧伽、僧侣、僧俗、僧信、同参、善知识、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优婆塞、优婆夷、檀那、施主、功德主、檀讲师、檀教师、弘讲师、弘教师、藏主[3]、庄主[4]、库头[5]、饭头[6]、水头[7]、菜头[8]、园头[9]、净头[10]等佛门的常用称谓。
二、何谓“罗汉”
罗汉是“阿罗汉”的略称,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11],证得尽智[12],而堪受世间供养的圣者。
阿罗汉有杀贼、不生、应供三义。(1)杀贼,能断除三界见、思之惑,杀烦恼之贼。(2)不生,即无生,不复受生于三界中。(3)应供,应受人天的供养。
据《法住记》所载,有十六尊罗汉承佛敕命,永住世间守护正法。自此部经典汉译以来,十六罗汉、十八罗汉[13]成为禅宗寺院主要的造像,呈超凡出俗或奇异姿态,后世乃以罗汉譬喻不拘小节,尚余习气的悟道圣者。
三、什么人可称为“菩萨”
菩萨是“菩提萨埵”的略称。菩提,觉、智、道之意;萨埵,众生、有情之意;菩提萨埵意译作觉有情、大道心众生。即指以智能上求无上菩提,以慈悲下化无量众生,修六度万行,期于未来成就佛果的修行者,皆可称为菩萨。亦即发自利利他菩提心者,称为菩萨。
诸经典常举的菩萨名,有弥勒、文殊、普贤、地藏、观世音、大势至等。大乘僧侣或居士,亦有被尊为菩萨者,如印度大乘佛教学者龙树、世亲等即被尊为菩萨;于我国台湾,竺法护被尊为敦煌菩萨[14],道安为印手菩萨[15];日本亦有高僧由朝廷赐封菩萨号者。
四、何谓“三藏法师”
三藏法师,指精通经、律、论三藏的法师。在佛教史上,通晓三藏,并从事翻译经、律、论的高僧众多,其中以玄奘大师最为著名,世人每以“玄奘三藏”或“唐三藏”尊称之。其他如鸠摩罗什三藏、慈愍三藏、不空三藏、义净三藏、真谛三藏、日照三藏、善无畏三藏、金刚智三藏等,也都赢得“三藏”的称号。
五、何谓“国师”
国师,为帝王对学德兼备而可为一国师表的高僧所御敕的封号,含有一国民众之师、帝王之师等意。此号夙行于印度、西域。如诃梨跋摩于印度摩揭陀国折服外道论师,而受王封为国师。佛教东传以后,西域亦有国师封号,如鸠摩罗什之父鸠摩炎舍相位出家,东渡葱岭,龟兹王闻名敬慕,请为国师。
我国封高僧为国师,系于北齐文宣帝天保元年(550年),敕高僧法常入宫宣讲《涅槃经》,尊为国师,是为嚆矢。其后,唐代有法藏为康藏国师,澄观为清凉国师,慧忠为南阳国师,知玄为悟达国师等。元、明、清各代对佛教领袖人物亦有此封号,如玉琳国师。清代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封章嘉活佛为国师,掌管内蒙古喇嘛教事务。
六、出家人都可称为“和尚”吗
和尚,指德高望重的出家人。和尚梵语音译为“邬波驮耶”,意译为亲教师、大众之师。原为受戒者的师表,如戒坛中,正受戒律者,称“得戒和尚”;主持白四羯磨授戒仪式者,称“羯磨和尚”;教授威仪作法,为众人引导开解者,称“教授和尚”。后世沿用为敬称语,如方丈和尚、开堂和尚、主法和尚、主七和尚等。
七、何谓“方丈”、“住持”
“方丈”、“住持”皆指掌管寺院一切大小事务,监督大众,并为大众说法的主僧。
古时,印度的僧房多以一丈四方之室为制,故称方丈室;后来转指住持的居室,今为禅林住持或对师父的尊称。
住持,原为久住护持佛法的意思,后指掌管一寺的主僧。佛教传人我国之初,习禅者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居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直至唐代,禅风渐兴,徒众日增,百丈怀海禅师始设住持之制,严传师法,奉其师为住持,尊称长老,后亦称方丈。宋代以后的禅林则广用住持的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