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手观音(第1页)
千手观音
据说有一种叫竹节虫的昆虫,它遇到紧急情况时,就会变换身体的颜色,霎时由绿变黄,秒秒钟成为一截枯草。而这个元旦之夜,毫无预兆地,我的一双手竟然也拥有了这样的功能。
我还清晰地记得那天晚上的情形。一开始,一切都很正常,甚至可以说是美好。我的感觉也挺好的,直到他说出那句话之前。
他穿着当季流行的小立领皮草上衣,一条暗红色围巾很艺术地缠绕在脖子上,裤脚俏俏地挽起了一小圈,露出白而饱满的脚踝,相当地精致,相当地韩日范儿,连弧度适中的笑容也像是从韩国电影海报上男一号那里复制过来的。他就在我对面坐着,像极了一只求偶期的男狐,漂亮,妩媚,浑身散发着一种情欲满满的气息。
当时的气氛也挺好的,一朵小小的蜡烛火跳跃着,烘烤着透明的玻璃茶具,水果花茶在渐渐上升的水温中,慢慢打开它们的肉体与香气。
这引诱得我也几乎要打开自己了,像孔雀开屏。当然,理智告诉我,时机没到,我对他的来路还不是十分地清楚。他是不是那种所谓的“凤凰男”?我可不想在那种人身上浪费时间。我不便于直接去询问,我只能凭感觉,或者捎带着旁敲侧击。他很镇定,也很有经验,对我的敲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应答得滴水不漏。看着他优雅、精致、自信的样子,我几乎要断定,他就是我心目中出身高贵的王子,而不是那些从遥远的乡村一路走来,吭哧吭哧地毫无背景努力往上爬的可怜家伙。我对他的好感浓得要爆表了。我对自己说,那么,就是他了。
现在,我已不太记得我们那天都聊了些什么,反正聊得挺投机的。虽然在同一个大公司系统内工作,但我在总部,他在分公司,我们的业务范围也分属于不同的区域,所以,我们的对话既有交集,又有分叉,话题很多。我猜测,他大概不知道我曾经是老吴的人,因为他是新来的嘛,而且,老吴也已经离开公司这个圈子半年多了。
基于以上因素,我于是从桌底下将一直并拢放在膝盖上的两只手端上了桌面,像是端出了一盘好菜。也确实是一道好菜,对所有的男人来说,都是。这是我最大的自信。
果然,他一看见我的一双手,立即眼睛发直,喉头像一只不安的松鼠蹿上蹿下,我知道,他此时肾上腺素分泌一定达到了历史最高峰值。
我也低头看着我的手,十指那样的修长白嫩,甲床透亮莹润,指节似有还无。我不胖,但我的手却是丰腴的,白而软的指间微微地旋出几个美人靥,笑靥如花,它们正以一种超性感的姿势躺在桌上,这一双**的光洁的天使呀。我轻轻变动了一下手势,拇指与食指轻捏,其他三指微微上斜,只是一个细小的动作,但是我知道此时的视觉效果对于任何一个注视它们的男人,都是惊雷般的,是温泉水滑美人出浴,是梨花春雨娇莺啼啭。
我微笑着看着他。我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
“哇!你的手!”他的脸涨红着,除了惊叹似乎失去了别的语言。
我将两手并拢在一起,轻轻交叉,360度旋转,竖立,这让我的手看起来更立体一些。曾经有很多人比喻它们是纯洁的白鸽、亭亭的白莲什么的,可是我觉得这些比喻都太平庸了,真正美的东西是任何比喻与形容都表达不出来的。我也不说话,我还是微笑着看着他。
“你的手,像两只白馍馍!”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我愣了一下,我有点想笑,哈哈,他居然有这么一说。我不由得将眼光从我的手上抬起来,盯着他看。
他大约也发觉这句话透露了底细,便连忙起身拿起水壶为我斟茶。不料,心慌手乱,茶水溅出了水杯,洒落在茶桌上,他又犯了一个错误,他竟然用宽大的手掌一把抹去那些茶水,手到渍去,如风卷残云。这更加暴露了他的来路。
我哼了一声,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看,我立即非常讨厌他了。我在心底说,兄弟,不带这么玩的。
他被我看得心慌,失去了原先的从容,局促地搓着手,桌底下两只腿也不争气地抖动起来。
我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我没有放过他,仍然盯着他看。我好像看见了他怯生生地伸出他那一双童年的手,一双布满了冻疮、老茧、伤疤、鼻涕的手,怯生生地,又急不可耐地,从一锅刚蒸好的水汽弥漫的屉笼里抢出两个白嫩嫩的馍馍来。他一定那时起就根深蒂固地认为,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就是那白面馍馍了。
我看不起他那样的手,我讨厌他那样的手。哪怕是他的手现在变了模样,看起来也手模手样了,但我知道,一旦遇到个什么特殊情况,它们就会立刻露出本来面目,那多烦人哪,我不要!
我已经明确地在心底里把他移出了我的内存空间了,立即启动杀毒、卸载和删除程序。我准备收回我的目光,然后和他说“再见”。
不料,他突然脸色大变,惊讶地看着我的手,嘴巴张得像河马。
我低头看我的手,差点惊叫起来。我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变了,变成了一双孩童的手,一双布满了冻疮、老茧、伤疤、鼻涕的手,和我刚才想象的他的手一模一样,它们正不安地抖动着。难道,我的手正变成了他的童年的手,或者说,变成了被我发现了真相的他的曾经的手?
他看着我,他一定以为我在变魔术。他恢复了他们那一类人被揭去伪装后,暴露出来的可怜的自尊:“是的,小时候,我的手就是这样。”他不无怨恨地承认,然后是一副你爱怎么着怎么着的表情。
我知道,他这样一说,就说明他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了,我再纠缠于他的过往与背景已经毫无意义了。
我不再盯着他看,很快,我的手又慢慢复原了,重新又变成了让我自豪与骄傲的一双堪称手模的手。
我们同时松了一口气。
他招手埋单。我说:“AA吧”。
“好的。”他说。
看着他有些小愤怒又有些小忧伤地走出了咖啡馆门外,我又低头看我的手,我解释不了刚才的现象,难道我的手会变成别人的手?我把我的手上下左右轻轻摇晃,还好,它们并没有变,它们仍然那么莹润、白嫩、修长、柔软、匀称。
我想,刚才那一幕可能是我们的幻觉,我太关心我的这双手了,它们可是我的贵人呀,我可不允许它们出现什么变故。我赶紧从坤包里掏出澳洲绵羊油护手霜,细细地给我的双手涂抹,又用专用护手纸巾封裹,再套进手套里,不让它们再经一丝丝风雨。每隔四个小时我都要这么做一次,连晚上都要起夜给它们做个二次护理呢。
我的双手分毫无损地回到了手套里,这让我安心不少。对于刚才那个假冒的高富帅的离去,我并没有多少遗憾。我遗憾的是,这个元旦之夜,我的这双美手找不到一个舞台,去展示给我觉得值得展示给他看的人。
从前年开始,一连三个元旦之夜,都是我这一双手的盛大节日。是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这双手。当然,这一切都是拜老吴所赐。“千手观音”这一出就完全是老吴为我的这双手打造的。
三年前,我大学毕业,兜兜转转,好不容易来到了我现在供职的这家公司。我在公司做什么呢?我的岗位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行政文员。就是坐在公司大堂前台,来客人了,立即端茶倒水,客人走了,立即扫地抹桌子;没有客人了,就给行政部的经理们打印文件,为出差的那些公司高管们订餐、订房、订机票、订高铁票,等等。我干的活跟我大学学习了四年的那个物候气象学专业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每天早晨,一上班,如果老总来了,我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给他调制冲泡一种奇怪的饮料。我不知道老总怎么了,为什么要喝那种奇怪的饮料。全公司都没有人知道。老总的脾气有点大,大家谁都不敢问他一句多余的话。那个饮料被一包包冷藏在冰箱里,老总一来,我必须立即拿一包出来,倒在固定的老总专用的玻璃杯里,再兑上100毫升的红酒,不停地晃动,10分钟后送到老总办公室。这似乎不是什么难事,但我担保这件事99%的女孩子都做不了。为什么?那饮料包打开后,倒在杯子里,约大半杯子,暗红色的,黏稠的,冒着一个个小小的气泡,一旦红酒倒进去后,它立即散发出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那气味异常强烈怪异,像是一群邪恶的血虫子,它们成群结队直飞进鼻底,然后从鼻腔滑入口腔,扭动着黏糊糊冷冰冰的软体肢节,在我喉咙里蠕动,再下探到腹腔。在这个过程中,它不断繁殖,到达肠胃时,已经集聚了成千上万条了……不管我怎么样闭紧嘴巴,屏住呼吸,那气味总有办法进入我的呼吸与消化系统,让我整个人不停地颤抖、恶心,浑身冒虚汗。这个时候,我就想起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我们捉住一只蚂蚁,放在悬空的一枚树叶上,蚂蚁急慌慌地走,走到树叶的边缘就立即止步,又掉头往另一个方向走,可是,它往哪一个方向走都是悬崖,都是绝路。我觉得,我就是那只可怜的蚂蚁。
不过,这些我都能忍受,毕竟,每天冲饮料的时间也不过10多分钟,权当我在这世界上死了那十几分钟吧。最让我难受的是,我在公司里看不到希望,薪水太低,职位太低,凭我的平庸的相貌和大脑,我知道我根本就没有翻身的机会。每当我端着老总喝完的空饮料杯,走到洗漱池前清洗时,看着我的一双手,我就更加悲伤和绝望。我一遍遍地清洗着我的手,我觉得我实在是对不起它们——要说我的人生还有什么可骄傲的,我就只剩下这一双手了;要说我的人生还有什么资本,我就只剩下这一双手了。可是现在,它们竟然沦落到洗一只恶心的杯子的地步。
大约是家族遗传,我和我姐的手都挺漂亮的,但这在我们瓦庄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哪家没有一个出色的地方呢?比如,王芳家的人牙齿都白得出奇,比白雪还要白;张秀凤家的人头发黑得出奇,比木炭还黑;刘玉琴家呢,她家每个人的耳朵都大得像猪八戒。所以,对于我们姐妹俩的手漂亮这一点,我们起初也没当回事,直到我姐读初三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