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第1页)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一
清代陈康祺的《郎潜记闻初笔》里,有几则关于当时文人活动的笔记,很有趣。
其222则《吴俗三好》,曰:“王渔洋谓吴俗有三好,斗马吊牌,吃河豚鱼,敬五通神,虽士大夫不免。恨不得上方斩马剑,诛作俑者。”王渔洋在康熙朝,是文坛领袖;官场也很得意,做到刑部尚书,相当于司法部长,好了得的。因此,文人意气,加上首长意志,加上法官意识,一旦激动起来,就会习惯性地以权势而非文人的口气说话。幸亏玄烨不曾授予他这把斩马剑,否则,不知江南地方该有多少颗士子的脑袋,斩于这把剑下。
康熙本人相当地欣赏他的诗作,录三百篇,曰《御览集》。皇帝为作家编书,这对一个文人来说,是极高的褒誉了。记得郭老晚年,唱和领袖的诗作,连篇累牍,甚是努力;可未见到毛主席对其作品(除了抗战时期的《甲申三百年祭》外),有什么只言片字的称道。相反,倒有“十批不是好文章”、“劝君少骂秦始皇”之类的讽喻。王渔洋则不同,诗写到被皇帝亲自编纂的地步,那还了得,有了这份殊荣,他不想当官也不行了。于是,翰林院侍讲,南书房行走,国子监祭酒,一纸一纸的委任状颁发下来,升官加饷,晋级提职,终于达到士子们做梦也想不到的境界了。
王渔洋对“作俑者”很反感,挺有道理。这个带有贬义的词汇,常用来比喻一件不好事情的带头者,或一种不好风气的提倡者。查这个词,语出《孟子》,“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王渔洋的论点,孰是孰非,姑置勿论,但他将批判锋芒直指始作俑者,却是很有识见的行为。在《郎潜记闻初笔》这部书中,其511则《长生殿传奇》和541则《盛名为累》,看看这两则记闻中的“作俑者”,就可知道这类挑事带了一个坏头的人,是如何令人厌恶了。
一、“钱唐洪太学防思升,著《长生殿传奇》初成,授内聚班演之。圣祖览之称善,赐优人白金二十两。于是诸亲王及阁部大臣,凡有宴会,必演此剧,而缠头之赏殆不赀。内聚班优人请开宴为洪君寿,而即演是剧以侑觞,名流之在都下者,悉为罗致,而不给某给谏。给柬奏谓,皇太后忌辰设宴乐,为大不敬,请按律治罪。上览其奏,命下刑部狱,凡士大夫及诸生除名者几五十人。益都赵赞善伸符,海宁查太学夏重,其最著者。后查改名慎行登第,赵竟废置终其身。”
二、“国初,庄廷、朱佑明私撰《明史》一案,名士伏法者二百二十一人。庄、朱皆富人,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甚矣,盛名之为累也。”
在《郎潜记闻二笔》里,其300则,说得更详尽些:“明相国朱文恪公,尝作《明史》。国变后,朱氏家中落,以稿本质千金于庄廷,廷家故富,因窜名己作刻之,补崇祯一朝事,中多指斥昭代语,归安知县吴之荣罢官,谋以告讦为功,藉此作起复地,白其事于将军松魁,魁移巡抚朱昌祚,朱牒督学胡尚衡,廷并纳重赂以免,乃稍易指斥语重刊之。之荣计不行,特购得初刻本上之法司,事闻,遣刑部侍郎出谳狱。”
在清代的文字狱史中,前者,是小事一桩,后者,株连之广,也算一件要案。文人们由于舞文弄墨的缘故,触怒当局,弄得龙颜大怒,而招灾惹祸,一般都是有“作俑者”揭发在先,皇帝老子才会动手在后。大多数皇帝,日理万机,忙得不可开交,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关注诗人作家,但是怕人提醒、告发、打小报告、咬耳朵根,那可就要捅马蜂窝了。
假如,那位没被邀去参加庆寿聚会和看戏的“某给谏”,本来就懒得凑热闹,正好,不请,也就不去应酬,关起门来睡大觉;假如,那天晚上,他应邀出席了,不但与剧作家洪异交流创作心得,谈得兴起,还与优伶们格外多干了几杯,带着浓重的醉意回府,一觉睡到天亮。我们试设想一下,他要不想扮演始作俑者这个角色,皇帝想找事端,也挑不起来。如果,我们若不把打小报告的“某给谏”想像得太卑劣的话,他一定要把那次饭局的参与者统统置于死地,似乎也没有多大道理。因为,他既然自认为应该有被邀请出席的资格,那么,显而易见,他和剧作家洪异,和内聚班的班主及演员,和其他到会祝寿的文人雅士,有过从甚密的关系才对。至少,他们同属一个经常在一起活动的文化人圈子,是毫无疑问的。可以想像,他应该是和这些人时不时地在彩排啊,首演啊,碰头见面,互致问候。到了幕间休息的那一会儿,也会在剧场贵宾室里,一块喝喝咖啡,抽抽纸烟,上上洗手间,聊聊对演员、对剧本的初步观感之类吧!
按理,文人相轻,互相拆台,有可能;当面恭维,背后撇嘴,更可能;打小报告,给他们上一点眼药,也不是不可能。但不至于下毒手,或者,不至于想让他们一个个都完蛋。能够解释的理由,只是面子上下不来,一时之忿,题奏上去,谁知他请得了神,而送不了神,他知道康熙也看过这出戏,评价还不错,估计会给点颜色看看,但不致伤筋动骨,哪晓得后果却是严重得出乎他的想像。这一本,不但许多与会者遭殃,革掉顶子,永不叙用;而处于创作高峰期、正春风得意的洪异,也从此完蛋,被削籍除名,遣返回乡,再也写不出作品了。
这位才子太可怜了,肯定会求德高望重的王渔洋在康熙那里为他缓颊,那是他的恩师啊!可皇帝发火,谁有勇气敢碰逆鳞?王渔洋也救不了这位高足,只能眼看他打铺盖卷离开京城。我想,当后来,“某给谏”得知回到杭州老家的洪昇,由于心情抑郁,百无聊赖,无法振作,以酒浇愁,最终也因酒醉落水而死,他会不后悔自己奏的那一本吗?否则,这位写《长生殿》的洪昇,不知还会写出多少传世之作呢!
而那位告讦私刻《明史》案的主角,则是属于丧心病狂的始作俑者了。如果他拿到这部书,明知不妥,也不想害人,懒得告密,看看,放在书橱里,也就拉倒。我想,皇帝不会跑到琉璃厂书肆去翻找违禁书籍,找不到口实,自然没法掀起一场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世事之恶,人心之坏,就在“作俑者”存心挑起事端,好从中大捞一把。徐之荣是知识分子中的最可怕的一类。不惜以他人的头颅和鲜血,来染红自己顶子,也是古往今来屡见不鲜的升官发财之道,他有什么理由不出卖同类呢?
他第一次跳出来告,被庄廷摆平了,因为出版家有钱,买通关节,将书中违碍处改了改,也就蒙混过关了。哪知道,他是那种咬住一口、死也不肯撒嘴的主。第二次又跳出来告,将未修改的原版书送上去,这一回,告成了。他之所以一告再告,吃准了皇帝对于文人压根儿的不放心,他抓住这部私刻《明史》中对满清入关的不敬文字,无限上纲,告一个人还在心不死、留恋旧朝,妄想复辟那失去的王朝,这罪名还不够大?
老实讲,当时的清政府,君临天下,统治着偌大的还未完全控制的国家,不能不对被统治者中的知识分子保持着高度警惕;尤其对那些具有反清复明意识的精英人士,正愁找不到机会来个一网打尽呢!好,正中下怀,于是,皇帝拍板,第一,“之荣卒以此起用,并以所籍朱佑明之产给之,后官之右佥都。”这也是所有“作俑者”为之奋斗的原动力。第二,很简单,一个字:“杀!”大批人头落地。这种食肉类知识分子,太恐怖了,我想我们也难免会碰上的。因为吃惯了人血馒头的缘故,上头一有动静,他们马上挽胳膊掳袖子,寻找吞噬对象,上头没有动静,他们也会挑事,让上头有动静,然后趁机好咬谁一口,所以,尽量躲得他们远些。
私刻《明史》一案中,死得最冤最无辜的,莫过于那些列入编纂委员会的一班名流,有的知道自己挂名,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挂名,庄、朱二人,也像现在的书商一样,以为这些大牌、大腕、大佬、大人物的名字,一来显出学术品味,二来在市场上好卖。谁知道,大清皇帝正想杀鸡给猴看,要汉族知识分子夹紧尾巴做人,于是,这些名流,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一个个皆做了刀下之鬼。
重提《郎潜记闻》里的陈年往事,那位使许多人掉了脑袋的徐之荣,罪不容贷,即使千秋万代以后,也是要被人诅咒的。而那位“某给谏”,即使往好里想,他或许并不打算把事情搞到这种不可收拾的程度,但洪昇和众人为之付出的惨痛代价,那真是太巨大了。冲这一份可恶,我忽然觉得王渔洋想要一把斩马剑诛作俑者的愤慨,倒变得特别容易理解了。
二
就在读《郎潜记闻》的同时,缪俊杰、崔道怡两位老朋友的一篇重头文章《风雨文坛反思录》在刊物上发表出来。其中提到的共和国文坛的第一案的《我们夫妇之间》和那位来自解放区的作家萧也牧,使我浮想不已。不过,这实在是挺沉重的回忆,一点也不那么有趣了。
马克思说过:“一切发展中的事物都是不完善的。发展只有在死亡时才结束。”这一切都只能视作不完善的必然了,但是经过五十年岁月的沉淀,中国文学的发展,确实是到了过去的种种幼稚、浮躁、浅薄、狂热,应该渐渐被沉静、理智、求实、以及历史的辩证法所代替的阶段。公道自在人心,这说法也许不甚科学,但研究正面和反面的教训,有人坐定下来考虑写文学史的问题,或者,将以前写过的文学史如今觉得有必要重写的时候,我想,这是文学成熟的表现。
于是,那些论理应该忘记,但又不能完全忘记,已经淹没了太久的故人旧事,有可能浮出水面。只是可惜,桃花依旧,人面何处,就不能不令人怅惘。我不知道萧也牧这个名字现在还有多少人记起。他可以说是全国解放以后,第一位因作品受到批判的作家。假如这也可以上《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的话,我想他可以享受这样的“荣光”。我党对作家和作品的批判,早已有之,上溯至延安整风时期,王实味的《野百合花》、丁玲的《三八节有感》和《在病院中》,都是榜上有名的。但建国以后,萧也牧却是第一个被点名批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