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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五人六(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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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五人六

人五人六

打铁街还有一个很牛的地方不得不说,那就是东边的新锋剧场。

新锋剧场是龙州唯一一个剧院,可容纳三四百人。里面有一个文工团,三四十号人,全住在里面。每天都是大门紧闭,只开一个小门供他们进出。从那里进出的人,全都是俊男靓女。他们走路从不斜视,男的挺胸,女的扭腰,实在好看。我们都知道,那些人不是会唱歌,就是会跳舞,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让人羡慕得很。有时候我路过这地方,不由得紧张起来,必定正正衣服、理理头发,希望被他们挑中,从此进入这个院子。

能进入这个院子,说明你就是个靓仔。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每一年,文工团总会出演几场戏。开演的晚上,新锋剧院门口挤满了人。我父亲是县文化馆的干部,带我进去看了几场,因此我对一些演员甚是熟悉。

有一个叫张戈的,二十五岁左右,在文工团里最有名,可以说是龙州的名流了。

他高大英俊,成熟干练,喜欢留长发,能唱能跳,能演能导,一场晚会,他能出演好几种节目。我同班有个男同学,叫郭建臣,和父母一起寄宿在剧院里。他曾带我进到里面看他们排练。张戈给我们表演翻跟斗,一翻就是连续四五个,厉害极了。看得出,在这个新锋剧院里,上上下下、男女老少对张戈都带有几分敬意。张戈呢,为人低调,在任何场合、任何人面前,从不张狂、傲慢,连我这个小学生都感觉他可亲可敬。

这样的人,女孩子自然喜欢。文工团里有个女演员喜欢张戈,追求张戈,张戈也接受了。那女演员比张戈小几岁,跟着张戈走上街,亭亭玉立,婀娜多姿,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引得路人注目不已,走路都乱了步伐。

后来,他们结婚了。次年的夏天,他们生了孩子。那女演员穿着连衣裙上街,丰满的胸部将衣服挺得紧紧的。奶水不经意从内衣里渗出来,将前胸衣服染上了湿湿的两个斑点。她发现了,不时用手帕往额头做擦汗的姿势,为胸部做一些无谓的遮挡。路人却早都看在眼里,把眼睛都看直了,无不遐想无边。

合龙街是处在一个土包上。它从北面斜斜地插入,与打铁街相接。街上的居民,大多苦力出身,扛死人的、拉马车的、搬运的、挑沙挑石的,什么都有。我姑姑就住在合龙街的中段,和姑父一起都是搬运社的工人。每天出工,每人手提一个饭盒,肩搭一条或红或蓝一米多长的用于搬运货物时遮挡衣领和头发的挡布。这条街上有七八个搬运工,男女都有。每天一早,他们大约在某一个时间段就纷纷出门,彼此打个招呼,就一起到搬运社集中,等活干。一有通知,大伙就出发。有时是到码头搬船上的货,有时是到某个单位搬汽车上的料;货有水泥、大米、木头、货箱等。这时候,自带的挡布就有用了。抖一抖,往自个儿的头上顺着肩部一铺,腰稍稍一低,车上或船上的人就把货物往肩上一放,挺起腰就走。要是碰到搬水泥,那就狼狈了。那粉尘沾得满身都是,个个灰头土面,几乎认不出谁是谁。

中午,他们就地将自带的饭菜吃了,打个盹,下午继续干,直到太阳下山了才回家。

那时姑姑家的伙食特别好。每天傍晚收工回来,姑姑或姑父手里必然提着一块肉,回到家全都炒了吃。姑姑有四个孩子,全是男孩。那盘炒肉不一会儿全都干光了。

那时我总不明白,我父母都是干部,领工资的,伙食的质量还不如姑姑家的好。后来才知道,姑姑和姑父都是搬运工,干的是体力活,如果每天没有一点油水,那真的干不了活。所以,他们大多是做一天吃一天,不像干部家庭,有细水长流、精打细算的习惯。

合龙街上有一个专以扛死人营生的,我们称这类营生的人为“五凿佬”。那人五十来岁,独身独居。他的家是一间十来平米的茅草房,室内除了一张床、一个火灶、一个饭桌,空无一物。那时还是土葬,哪家死了人,人了棺,就请他抬棺埋葬。他是“五凿老”的头儿,一声招呼,几个同伙就来了,一共四个。工具是两根木杆,两条长绳。到了死者的家,举行所有送葬仪式后,四个“五凿老”,前后两个,将绳子扎上棺材,就“嘿哟嘿哟”地抬起来,在死者家属的引领下,往野地里抬去了。埋上了土,烧了香,他们就回来了。死者家属给一些钱和肉,作为报酬。因“五凿老”常常接触丧事,不吉利,所以整条街的人都不愿与他来往。除了几个同行有时在他家聚一聚,一年长长,他多是独处。

每回我路过他家门口,总是这么想:他死了,又有谁给他抬棺呢?

龙州城有两个让人谈虎色变的人物,一个叫“马骝脸”,一个叫“牛魔王”,都是小偷。

在我们这儿,“猴子”在粤语里的读音为“马骝”,“马骝脸”就是“猴子脸”的意思。那“马骝脸”二十来岁,个子矮小,长得精瘦,走八字步。因脸部扁平,眼窝深陷,极像猴子的脸,故得名。他的穿着,向来是时尚的。当青年们流行穿军装的时候,他就穿喇叭裤了;当大家穿喇叭裤的时候,他却穿牛仔裤了,而且喜欢配上一件夹克。他独自住在龙江街一条小巷里,我上街常常路过他家,见他那间窄小低矮的瓦房大多是大门紧闭,讳莫如深,无比诡异。

他大多时候都是在街上溜达。

“马骝脸”之所以出名,除了他脸部和体形具有马骝特征之外,还有他高超的行窃技术。他以偷钱为生,一向独来独往,很少失手。他行窃的地方,一般有两处,一是集市,一是商店。每到圩日,他必然到新填地里转悠,直到散圩;要是闲日,他就出现在商店。公安局明明知道他是贼,但很难抓他现行,拿他没办法。当然,他也失过手,公安局曾五花大绑给他游过街。这就等于给他打上了“小偷”的标签,小小的龙州城,一下子全都知道他是个贼。这给他后来的“营生”带来极大的困难。每当他一靠近人群,认得他的人就互相使眼色提醒:“嗨,‘马骝脸’来了!”大家就紧紧按住自己装钱的口袋,或斜视着他,或避而远之,他无奈地撇撇嘴,走到别处去了。倒霉的是那些到县城赶圩或办事的乡下农民,遭殃的常常是他们。

“牛魔王”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比我大不了多少。姓甚名谁,恐怕没多少人知晓。他留着小平头,眼角上翘,嘴角上翘,鼻子像鹰嘴,耳朵往前翻。就差头上没有长角,否则这长相完全就像《西游记》里的牛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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