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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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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1

八月酷暑的黄昏。城市的马路像纪录片里的非洲草原那样,烫得隐约可以看到热霾在升腾,拥堵的车辆像野兽一样成群缓行;整个城市咳嗽着,喘息着,带着发酵了一整天的废气和臭汗,迎来浑浊的黄昏。卡其色的无云无霞的黄昏,闷热至极。

陈臣一个人坐在奢华商场的二十八楼咖啡厅等着客户。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关于开车的——每周有四天在这家商场做泊车小弟,其余时间在外面接代驾的活儿。因为是这里的员工,人又长得讨女服务生喜欢,所以才得以在这间咖啡厅坐坐,而不用消费。这里的苏打水,七十八元一听,只用来一听,他一趟车就白跑了。

工作的时候,做得最多的事,就是等待。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的时间比另外的人更金贵,而他显然属于后者。

陈臣百无聊赖地,一会儿望向窗外,一会儿低头玩手机游戏,冷得一阵阵打战。好不容易选了个避开空调出风口的位置,紧贴着玻璃幕墙,却还是被这夸张的冷气冻得嘴唇发紫。

像很多定位奢侈的商用大厦一样,这里终年冬夏颠倒。

即使最冷的季节,室内温度仍是初夏,名媛们穿露背的丝质晚礼服参加新年晚宴,笑容婉丽;而高大的玻璃幕墙之外隔离着一个天寒地冻的世界,人们骑着电瓶车等红灯,棉衣臃肿看不出男女,拥挤的公交车像罐头一样塞满了人,空气闷到快窒息的时候,偶尔从车窗溢出一只胳膊或一张脸孔来,又因为怕冷而很快缩了回去。

而在这盛夏,室内温度大约只二十摄氏度。他冷得面色发青,已经坐了两个小时,手机被玩得都快没电了。百无聊赖而又无故焦虑,使他不自觉地坐在那儿不停地抖着腿,无法控制地咬手指,倒剪皮被撕得七零八落。

这俩习惯,二十二年了,居然还改不掉。

陈臣低头看了看表,已经八点了,说好了六点半的活儿。他不耐烦起来,打了个电话给公司调度:“原野她人到底走不走啊?再不走我走了。”

调度说:“给你说了原姐得罪不得,叫你等你就继续等!”

他懊恼地挂上电话。电量不足,不敢再玩游戏了。叹了一口气,双肘抱在胸前,闭目养神。睡意很快袭来,他困了,调整了身体的姿势,陷进沙发里,打算在客户叫他之前眯一会儿。

一梦之中,他依稀又见到从前。

2

十八岁,父亲那样一走,陈臣的生活几乎被翻了个底朝天。他独自去省城,来到母亲再婚的家庭。母亲像迎接一个客人那样,有点拘谨忐忑地把陈臣带进家门。

那个家之大之豪华,叫他一时瞠目结舌:雾江老家的筒子楼跟它相比简直就是贫民窟。原来母亲抛下自己去投靠的是这样的生活,难怪她都不回来看看——陈臣心底愤然,阴沉着脸,一言不发低头换鞋,进门,背着胀鼓鼓的包,始终没有放下。

他背着包坐在沙发上,不自觉地开始抖着腿,右手不停地抠着左手的倒剪皮,不时将手指放到嘴里撕咬,撕得血沁了出来,仍无法停止。母亲端着一盘水果走过来,看着他抖腿,便轻声责备他:别抖。

他全神贯注地撕着手皮,没听见。母亲伸手轻轻在他膝盖上拍了一下,他才突然回过神来,吓得猛地一缩。

母亲皱了皱眉头。她说:“怎么还背着包?”说罢她伸手帮他把肩上的背包取下来。这时,母亲看见他的手,指尖没有一寸完肤,沁着血。他发觉母亲在看,迅速抽回——母亲眉头又皱了一层,说:“这么大个孩子了,怎么还咬手?”

母亲已经又有了女儿,家庭和睦,至少看上去是。他在那个家里,觉得自己始终是个客人。从前和生父一起时,两爷子生活不怎么讲究,大热天一进家门就脱得精光,夜里习惯了四仰八叉**。到了这儿,寄人篱下的日子,母亲和她女儿都在,他连每天洗澡,都得把外衣带进卫生间,一出来就穿得周吴郑王。

寄人篱下的日子,陈臣过得度日如年,恨不得马上就搬出去。距离高考只有三个月了,他根本无心前途,什么专业什么学校都无所谓了,只想随便考个地方,离家越远越好。

就这样,他去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学,读了个商务管理专业。

坐上火车的那一刻,他一想到终于远离母亲,远离雾江,便如释重负。像一个罪人终于越了狱,背井离乡,隐姓埋名,要把历史全部抹去,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从头过活。

因为长相英俊,陈臣在大学校园里可算是呼风唤雨:组乐队,做键盘手,也主唱;搞搞社团,跟一帮有钱的子弟混,玩玩车,泡泡女生。山高皇帝远,继父与母亲都不管他,他也乐得自在。

一切看上去很好,似乎真的从头来过了,总算是找回了一点从前风光无限的感觉。由此,他在内心彻底关上了那一道记忆的铁门,紧紧锁住,丢掉钥匙,再不打算回去,任凭园子里的荆棘和野草疯长,墨黑的茎秆快要接上天,溢出院墙来。

他曾以为,在无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往事锁住就好,可他不知道,世上最无可避免的事,除了生死,大概就是每个人或多或少的,最终都会变得和父母如此相像。

父母身上那些曾经让自己如此反感的部分,最终都渐渐在自己身上重现。不管多不想承认,儿女或多或少都变成了父母性格的拷贝。成年之后,儿女会用父母曾经对待自己的方式去对待父母,对待自己的子女,对待周遭一切。

陈臣第一次暴跳如雷打了女朋友那次,其实连他自己都吓坏了。已经忘记了是什么原因吵起来,事情小得如今回想起来已经记不起,只记得是个热得让人暴躁的大夏天,窗外蝉声如火。他失控,一个耳光下去几乎把她打昏,又一把抓着她的头发把她的脑袋往墙角里掼,像狠狠地塞一只书包到寄存柜里似的。

出手之后那一瞬间,他感觉五脏六腑一下子爆出了皮囊,一个个悬在半空中,亲眼看到一个父亲般的自己复活,惊恐得连五脏六腑都哆哆嗦嗦地不想回到这具皮囊里去。

而那具空皮囊,却依然面不改色,一脸盛怒——那盛怒使得他的英俊看上去格外残忍。

那女孩像一只被捂在书包里的嘴巴,在墙角发出奋力尖叫,大哭……两只手在徒劳地抓着,挖着,但够不着陈臣的脸。那尖叫和哭声像针一样朝他飞来,陈臣感觉耳膜都要扎破了。

他突然止住了手,而她竟然连反击都顾不上,吓得落荒而逃。

陈臣呆在原地,像在不可置信地审视自己的超能力一样,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是一双指头平粗、角质皮被咬得惨不忍睹的手。

真正弹琴十几年、几十年的人,指尖肉都是平的,也没法留指甲。练弦乐的人,左手指尖甚至长茧,并不好看。电视剧里那些指甲修长的弹琴者,是在做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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