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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沉默的线索1(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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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人:刘明坤,于2010年3月20日夜。

(二)

刘明坤档案公开前一周。

暖气管道被害人娄东伟的社会关系,由张定一带队调查。

伊辉心里记挂着悬案科那几件事,便趁此空闲,带王可去小西关,查验一个设想。

关于电子眼破坏案,他找张定一了解案情时,就确定了一个基本逻辑:当年电子眼破坏者的目的,是小西关的三号电子眼。或者说破坏者的犯罪动机,直接跟三号电子眼相关。

那么具体分析,一个电子眼,究竟能给人带去什么麻烦?最直接的,无非是扣分、罚款。但是,实际考量,当年三号电子眼是管超速的。路旁的限速提示牌,白天很显眼。它拍的违章,多数发生在夜间。因为当时那一片没装路灯,夜里看不清提示牌。假设一个司机因不熟悉路况,夜里被三号电子眼扣了分,那么司机一定会长记性。也就是说,一个司机被三号电子眼连续“折磨”,反复扣分的几率很低。

退一步,就算有人,因三号电子眼连续扣分,致使心里不爽,甚至愤怒,那种情绪,有多大可能转换成犯罪冲动,进而实施?这个真不好说,毕竟每个人的性格、经济情况,都不一样。但是,张定一当年别的没多做,主要精力一直围绕交管部门,在扣分异常的司机身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却一无所获。

张定一当年的笨办法,帮伊辉排除了一个选项。他坚信当年,三号电子眼下发生过一个事故。那个事故本身,或后续影响,才是破坏者犯罪的动机。

三号电子眼被破坏前,那儿有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有。查它们,是基本程序。张定一当年,把三号电子眼附近,交管部门记录在案的交通事故,都排查了。如有错漏,要么是事故发生久远,连记录都没了,要么是事故太小,压根没人报案。事故久远到记录都没了这一项不予考虑。电子眼案发生在2010年,从那往前数两年,小西关连电子眼都没有。留给伊辉的,是一个看似不靠谱的选项——事故太小,压根无人报案。

事故太小,何以演变成强烈的犯罪动机?小事故背后,会不会有大故事?有方向,无目标。

伊辉只能用最原始的法子,跟王可一起,逐一走访小西关的环卫工。

调查环卫工?王可说了一句他有生以来,最有艺术的话:环卫工跟警察很像,前者从路面缝隙里,清理污秽,后者从时间缝隙里,挖掘真相。

环卫工起早贪黑,甚是辛苦。伊辉认为,如果当年,三号电子眼附近发生过不起眼的小事故,除了向环卫工打听,再无更好的法子。换言之,如果打听不到情况,那他也没别的招了。

环卫工全部是小西关的居民,以老年人为主,少有人做够八年。

他们跟居委会要了名单,从里面找到一位“老员工”。

那人年近七旬,眼神还好,腰板也算硬朗,只是耳朵背。

面对那个老人,伊辉突然不知道究竟要问什么。

王可没考虑那么多,给老人递上烟,点上:“老爷子,我是警察,找您打听点事。”

老爷子抽一口烟:“娃子你说啥?找我买鸟食?”

王可靠过去,提高音量:“打听点事。”

老爷子点点头:“啥事?”

“您干这行多久了?”

王可重复三遍,老爷子比个手势:“九年。”

“八年前……”王可指着不远处的三号电子眼,“那附近,你有没有见到过小事故?交通事故?”

“啥玩意儿?胃疼想吐?”

王可双手用力抓头皮,挠了半天,大喊:“大爷!是交通事故!”

老爷子明白了:“交通事故啊!那你去问警察啊!”

“大爷!我就是警察!”王可拿出警官证,比划。

“你是警察,那问我干啥?逗我玩啊!”

老爷子烟屁股一丢,跟王可又要一根续上。

王可把整包烟递过去,转身对伊辉说:“颓了!这么整,不行啊!”

伊辉也没招。

吃过午饭,伊辉又冒出来一个想法。他们重新回到居委会,打听离职的环卫工人。具体说,就是2010年前后在职,现在离职的。

要求很简单,满足却有点难。居委会的人说不知道,叫他们去环卫局查。

王可甩出警官证,要求对方配合。

对方很无奈,说环卫工人不归他们管。他们那个名单,只是对本辖区内各类就职人员,所做的一个义务统计。

得到解释,伊辉和王可前往西城区环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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