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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并案(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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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辉插言:“顾楠楠自杀事件,跟唐林清、褚悦民关联紧密,属实意外。但就此认定711案、827案的杀人动机,是不是有些草率?”

“这不明摆着吗?”江志鹏把伊辉按坐在沙发上,“顾楠楠是不是被唐林清、褚悦民嫖宿了?葛春花母女的死,是不是因为嫖宿事件?那么,褚悦民、唐林清先后被杀,为什么?有人在给葛春花母女报仇啊!因果关系如此分明!还能有别的原因?”

王可说:“可是,顾楠楠的死,跟沈沛溪也脱不开关系。那凶手要杀的人,岂不是包括沈沛溪?”

江志鹏说:“应该包括。可是沈沛溪身患绝症,还有杀的必要?在凶手看来,那个病,就是对她最好的折磨。”

“这就是说,凶手知晓顾楠楠事件的所有前因后果。”王可说了句废话。

伊辉说:“因果关系很清晰,只不过跟案情相比较,又似乎有些矛盾!”

江志鹏一瞪眼:“什么意思?”

“比如827爆炸案,唐林清被害,存在一定随机性。具体分析起来,包括多种可能。”

伊辉成为顾问前,经由王可提交的分析报告,此刻仍躺在江志鹏办公桌上。

江志鹏翻开来看了看。

那段话是这么说的——

关于827爆炸案,表面看,唐林清是唐林义的替死鬼,实则不一定。准确地说,凶手目标不一定是唐林义,但唐林清必然在其计划

之内。

分析如下:

唐林清作为秘书,习惯早去公司,先打卡后吃饭。凶手既然了解唐林义养鱼的癖好,还知道他上周五新买了海缸,那么,凶手会不了解唐林清早起的习惯吗?如果凶手要杀唐林义,却因为不了解唐林请,只杀了个替死鬼,那等同于行动失败。

但是,以上逻辑分析,并不能涵盖所有可能。

比如,如果8月27日早晨,唐林清到公司后,不去唐林义办公室呢?如果他打完卡,直接去吃早饭,或者他上楼时遇到什么人,转而去了别人办公室呢?事情存在广泛的可能,谁也无法预料唐林清的行动轨迹,凶手同样不能。

然而重点不在这里。重点是,作为唐林义心腹,唐林清有唐林义的办公室钥匙,他随时可以进去。所以概括起来,有且仅有三个可能的场景。

唐林义到公司,单独进办公室。

唐林义到公司后,唐林清同他一起进入办公室。

再就是案发时的情况,唐秘书一早单独进了唐总办公室。

这三个场景全都客观、合理,凶手亦应提前想到。此三种场景,不管哪一种,一点儿火星就能点燃氢气,所以惨案必然发生。

从概率上看,此三种情况中,唐林清进办公室的概率为三分之二,而唐林义进入办公室的概率,同样为三分之二,所以,唐林义、唐林清,被害概率是均等的。

如果做成数学模型,那么除了概率,还应考虑实际情况。比如作为老总,唐林义去办公室的时间,有没有一定的习惯,有没有很早去公司的必要。而唐林清的习惯就偏明显,他习惯早起打卡,他帮唐林义处理日常琐事,还习惯整理办公室。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那么,唐林清的被害概率,就大于唐林义。

但是,换个角度,凶手以身犯险,不管其目标是谁,又岂能坐视自己的计划,只有三分之二,或稍高于三分之二的成功率?

这些内容,王可在伊辉宿舍听过。江志鹏和雷局长也早看过多遍。现在再拿出来看,它的意义,似乎又不同了。

江志鹏性格略显急躁,但并不草率。

他逐字看完后才说:“并不矛盾嘛!唐林清被害的概率大多了!”

“可是,不能因为顾楠楠的死,就草率排除掉唐林义吧?没有顾楠楠事件时,大家有过共识,都不排除唐林义也是凶手的目标啊……”

“彼一时,此一时!你的分析非常全面,但最终,还要以结果为导向嘛!那样才能排除掉纷繁芜杂的可能,让案情明朗起来嘛!”

因果已经清晰,凶手动机明确,江志鹏不想再等,叫王可通知全队开会。很快,所有警员顶着风雨赶回分局。

经过一个多小时激烈谈论,江志鹏连夜宣布:711褚悦民被害案,827爆炸案,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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