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在场证明(第3页)
“雷局长,您找我?”伊辉把抄在裤袋里的手拿出来,尽量让自己端正些。
“坐!”雷霆指着办公桌上的文件,“那份东西,你写的?”
“您是指案情分析?”
雷霆点头。
“瞎写的。”伊辉赶紧解释,“都怪我。我把王可灌醉了,要不然他什么都不肯透露!他其实很有原则……”
江志鹏放下文件,打断他:“钢珠我们检测过了,没指纹!”
话题转变太快,伊辉一愣神。
“你明白那意味着什么!”江志鹏噌地站起来,“如果有指纹,那它们大概率是不相干的人丢那儿的,也就说明你的分析不靠谱;但是,两颗钢珠,偏偏都没有指纹……你明白我意思吧?”
江志鹏是对的。一个不相干的人,怎么会无缘无故把钢珠擦净,一颗丢进窗户滑槽内,一颗丢进绿化带前的泥地里?那只能是有人刻意为之。
也就是说,钢珠上没有指纹,恰恰是最有力的反证。
证明伊辉的分析相当靠谱。
两颗钢珠的突然出现,改变了“827爆炸案”的侦破节奏,使警方向真相狠狠逼近一大步。它们是迄今为止,“827爆炸案”的第一项实打实的、突破性物证。
“你的判断正确!”江志鹏说,“8月25晚,凶手对摄像头的封印,是虚晃一枪,意在制造不在场证明!真正的作案时间,是8月24日,即上周五。作案路线也判断正确,钢珠是最好的证据。现在,我们正在五一路上,积极寻找目击者。范围上,从上周六,扩大到了上周五!”
敢情来此是为讨论案情,伊辉放下心来。
他坦然说道:“钢珠上没指纹,的确能反向说明问题。可是那玩意儿为什么有两颗呢?我猜不透。但愿它们背后,没有别的玄机。”
江志鹏很谨慎地点了点头,没发表看法。
伊辉继续说:“再就是‘711’案,我对它了解有限,有关干冰的设想,很不成熟……”
“案情方面,王可没跟你说清楚?”
“那天他带人去化工厂做痕检之前,简单聊过一次。”
“这个王可,该说的不说!”江志鹏道,“干冰的问题上,我们想到一块儿了!只是……”
伊辉知道江志鹏想说什么。褚悦民那辆车,就是个被破坏的“案发现场”,交警和褚悦民那位朋友,都是无心的破坏者。
“褚悦民那天去见谁,估计你想不到。他那天约的人,是唐林清!”
“是他?”伊辉惊讶极了。
“是不是有点意思?”
江志鹏掏出烟点上。他知道眼前这个小伙不简单,有些话不必说透,一点即可。
“静山那间别墅,是唐林清的?”
此刻,伊辉心里一堆问号,他随便抓取了一个。
“别墅登记在唐林义名下,实际使用人是唐林清。回头我把‘711’案书面资料给你。”江志鹏把烟盒丢给伊辉,又问,“你会不会觉得,褚悦民案跟唐林清被杀案,有什么关联?”
“这个……”伊辉挪了一下右腿,他站那儿有点累。
雷霆指着沙发:“坐下讲!不要有顾虑!”
“有关联的可能性!”伊辉直言不讳,“遇到问题,穷尽所有可能,只是个思维方式而已,我习惯了。现在讨论这个,其实没意义!”
江志鹏点点头,顺手把刚才看的文件放到桌上,那正是伊辉写的那点东西。
雷霆用指节敲着桌面,赞许道:“小伙子,你的分析非常好!给局里的刑侦工作带来了实质性帮助!我看这么安排吧。从明天开始,你先借调到刑警队帮忙!”
“我来刑警队?”
“有顾问聘书的!”江志鹏微微一笑,“下午安排人给你送去。你们宣传科领导那边,雷局会打招呼的!”
“有别的想法?”雷霆早知道伊辉右腿有点毛病,见他沉默,以为他不想干。
“行!”伊辉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