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杖上的刻痕(第2页)
“不是钱的事。我从来都是在案件结束后才收钱的。我的意思是,格里高雷爵士,你的判断是对的,通过我跟杰姆先生谈话,我觉得他是无辜的,我可以帮他。”
之后,银行撤回原本的起诉,杰姆解除监禁,然后和杜拉·米尔斯乘车从伦敦赶到埃迪斯柯姆。他心中对面前的这个人充满了感激之情,除了向她表达自己的感谢,他也向她谈起了这桩案子的经过。
“杰姆先生,你的那个皮包挺重的。是不是?”米尔斯问。
“是的,不算轻,但我能提着它走上一段不短的路程。”
“你身体素质确实挺好的。”
她用指尖碰了碰他隆起的上臂肌肉,他的脸唰的一下红了起来。
“如果你再看见抢你的那个人,还能认出来吗?”米尔斯问道。
“肯定不行。我当时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一双粗壮的手就卡住我的脖子,麻醉药立即塞进了我的嘴里。那时火车大概刚刚开出埃迪斯柯姆九十英里左右。老实说,米尔斯小姐,您能相信车厢里还有人,我感到非常惊讶,您可能是唯一一个相信这件事的人。不过我并不怪他们,因为火车当时开得很快,大概每小时六十英里吧。如果换作我,我也不会相信车里还有人的。”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我有一点不明白,米尔斯小姐,您能告诉我他玩的什么花样吗?”
“杰姆先生,少安毋躁,我可以告诉你,但不是现在。先耐心地等一下吧,等到了埃迪斯柯姆,我会找一个有弯把手杖的人,而不是有黑色皮包的人,那时候,谜底或许就会慢慢揭晓。”
他们到达埃迪斯柯姆一周后,一个天气晴好的下午,在他们住的旅馆里,当布朗小姐(杜拉·米尔斯的化名)从楼上下来时,迎面碰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腿有点跛,拄着一根结实的橡木手杖,黑色,把是弯的。米尔斯装作很随意似地走过去了,没有再看他第二眼。当天晚上她和收拾房间的女佣聊天的时候,知道那个人叫麦克·克劳德先生,是做生意的。他已经在这家旅馆里住了一段时间了,有时会坐火车去伦敦,有时会悠闲地骑着自行车去乡下。女佣说,那人说话一向和善,是个谦谦君子。
第二天,杜拉·米尔斯又在楼梯上同一位置碰到了那个人。不知道是她不小心还是他没注意,当她靠边给他让路时,她的小脚钩住了那根手杖,把它从那人手里猛地拉出来,手杖从楼梯一直滚到门厅。米尔斯赶紧跑下楼去捡那根手杖,拿回来还给那个商人,并且深表歉意。在这之前,她已经在这手杖弯把朝下的某处,看到一道很深的凹痕,漆都没有了,凹痕刻进了木头。
那天吃晚饭的时候,他们的桌子正在麦克·克劳德旁边。吃到一半,她说自己的表停了,让杰姆看看表几点了。这是个有些奇怪的要求,当时,米尔斯的面前就是钟表,而杰姆转身才能看见。但杰姆还是按她的话做了,他一转身,就与麦克·克劳德迎面相对,克劳德见了他就像见到鬼一样猛吃一惊,瞪大了眼睛。杰姆呆头呆脑地向他看了一眼,脸上没有任何异样的表情。过了一会儿,克劳德先生继续用餐。接着,米尔斯开始弄她的表,或者说做出弄表的样子,这一幕小小的古怪插曲也就结束了。晚饭以后,米尔斯在她的私人起居室里心不在焉地弹着钢琴,她是在沉思。突然,她“砰”的一声合上了琴盖。
“杰姆先生在吗?”
“我在这里。”杰姆说。
“明天咱们一起骑自行车出去一趟。现在还确定不了几点,不过你得先准备一下,到点咱们马上走。”
“好的,米尔斯小姐。”
“对了,别忘了在你口袋里装上一团结实的绳子。”
“没问题。”
“你有左轮手枪吗?”
“我从没碰过那东西。”
“要是现在给你一把,你会用吗?”
“我真不懂怎么用枪,但是如果抡拳头,我还可以来几下子。”杰姆说。
“拳头是用不着的,只要一把枪就够了。好了,不多说了,准备吧,绳子和自行车。”
“好的,我记住了。”
第二天,他们很早就吃完了早饭,之后,米尔斯在空**的客厅里找了一个望得见街面的窗户,拿着一本书,蜷缩在沙发上。她一只眼看着书,另一只眼看着窗外,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旅馆门前的石阶。九点半左右,米尔斯看见麦克·克劳德先生走下石阶,腿一点也不跛了,推着他的自行车,车把上绑着一个很大的帆布车兜。
看到他出去了,她以最快的速度跑到门口,和杰姆骑着自行车沿街飞驶,这时的麦克·克劳德正要在远处的一个街角消失。
“我们一定要盯住他,”米尔斯说,“这样,我盯住他,你盯着我。我在前面领路,你在后边跟着我。尽可能离远一点,只要看得见就行。我一挥白手绢,你就用尽全力往前冲,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杰姆点点头,跟在后面。三个人就这样每人相隔半英里驶出城区,进入旷野。最前面那个人保持每小时十二英里的速度,虽然有些快,但道路条件很好,所以米尔斯不用费多大劲就能追上,杰姆则要故意放慢速度,这是米尔斯的意思,虽然他并不明白她的真正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