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五个橘核(第1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五个橘核

我粗略地浏览了一下1882年至1890年间我保留下来的有关福尔摩斯破案的记录和笔记,忽然觉得眼前有趣的素材实在太多了,居然不知该从哪儿人手选择。有些案情经过报纸杂志的渲染已经家喻户晓,也有些案件虽然未能给他提供施展出色才华的余地,但却成了那些杂志报纸争相报道的主题。还有一些案件,即便是他也只是弄清楚了当中的部分环节,并且还有很多分析还只是猜测而已。比如有这样一个案子,不但情节离奇,而且结局也相当特别。虽说此案的有些真相至今是个谜,并且可能永远是个谜,但我还是不禁想讲出来让更多人分享。

1887年,我们曾经手了一系列案件,无论有趣与否,当时我对它们都做了较详细的记录,并保留至今。这些记录的标题里,有下列记载:“帕拉多尔大厦案”、“业余乞丐团案”,这个团伙在一个家具店的地下室里拥有着一个豪华奢侈的“俱乐部”;“美国帆船‘苏菲·安德森,号失事真相案”;“格拉斯·彼得森巫法岛奇案”;还有“坎伯韦尔放毒案”。我记得在最后这个案子里,当福尔摩斯给死者的表上发条时,发现两个小时之前这表的发条就已经被上紧了,因此说明死者在那段时间已经上床休息。这个推论最后成为澄清案子的关键。所有这些案子,今后可能会有那么一天,我将全部整理、简述出来。但其中可能没有任何一个案子会比我现在要执笔写出的更错综复杂。

那时刚好是9月下旬,秋分时节的雨非常猛烈,狂风暴雨侵袭了一整天的工作热情,不得不屈服于大自然的威力。它仿佛是被关在铁笼里还没驯服的猛兽,在拼命透过人类文明的栅栏向世界狂吼。疾风暴雨随着夜幕的拉开变得更加猛烈,风就像壁炉烟囱里发出的婴儿般的哭声,一会儿低低地饮泣,一会儿又大声狂啸。福尔摩斯心情抑郁地坐在壁炉的一端,正在编定罪案记录的索引目录,我则在另一边埋头阅读着克拉格·拉塞尔著的关于海洋的一篇精彩小说。此时,屋外的狂风怒吼以及倾盆大雨似乎也渐渐变成了海浪的冲击声,仿佛与小说的主题遥相呼应,融为一体。我太太当时回表亲家省亲了,所以这些天我又成了贝克街我那故居的房客。“嘿,”我抬头对我的同伴说,“门铃确实是在响,今晚会有谁来呢?你的朋友?”

“除了你,我还有什么朋友?况且,我也不希望总有人来访。”他说。

“那,应该是你的委托人吧?”

“如果是委托人,那案情肯定很严重,否则这时候谁会愿意出来?也许是房东太太的朋友吧。”

福尔摩斯猜错了,因为过道上很快响起了脚步声,接着就有人来敲门了。他伸手把照亮自己的那盏灯转向客人就要坐的那把椅子,然后说:“请进。”

进来一位大约二十二岁左右的年轻人,他穿着整洁,举止落落大方,手里的伞不断有水淌下来,身上的雨衣闪闪发光,看来的确是冒着狂风暴雨过来的。灯下,他焦急地打量了一下周围,这时我发觉他的脸色很苍白,两眼下垂。这种眼神往往是一个被巨大忧虑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表现。

“我应该说抱歉,”他边说边戴上了一副夹鼻的金丝眼镜,“希望我没有打扰您。我担心泥水会弄脏了您整洁的屋子。”

“把您的雨衣和伞给我吧,我把它们挂在钩子上,一会儿就会干。”福尔摩斯说,“我猜你是从西南方来的吧?”

“对,我从霍尔舍姆来。”

“我根据你鞋上粘的泥土猜到的。”

“我是专门来向您请教的。”

“客气。”

“我确实需要您帮助我。”

“那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久闻福尔摩斯的盛名,卡斯特少校告诉了我您当初怎样从坦克维尔俱乐部丑闻案中把他解救出来。”

“对,是那样的,有人诬陷他用假牌行骗。”

“他说任何问题您都可以解决。”

“他太夸张了。”

“他还说您是位常胜将军。”

“我也失败过——有三次败给了几个男人,一次败给了一个女人。”

“可是,这完全不能与您无数次的胜利相提并论。”

“对,通常说来,我还算是成功。”

“这样说来,我这个案子您应该也会成功。”

“请把椅子挪过来一点,谈谈你案子的情况。”

“不是一件普通的案子。”

“来这里谈的案子都不普通,我这里都快成最高上诉法院了。”

“可是,我想问一下,先生,在您处理的案子里,有没有比我家族中发生的这些事件更神秘难解的?”

“您说的我很感兴趣,请先给我讲一些主要的事实,然后我将问您一些我认为最重要的细节。”福尔摩斯说。

他说:“我叫约翰·奥彭肖,事实上我自己与这件可怕的案子并没有什么联系,那是上代人留下来的问题,我将从事情的开头讲起,以便你们充分了解。

“我爷爷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我伯父伊莱亚斯,另一个是我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卡文特里开了一家小工厂,在自行车问世之后,他抓住时机扩大了工厂,并享有奥彭肖防破车胎的专利,所以生意很好。后来他出让了工厂,从而获得了一笔巨款并过上了很富裕的生活。

“我伯父伊莱亚斯年轻时曾侨居美国,后来成为佛罗里达州的一个种植园主。听说他经营得不错,南目暑光战争时,他在杰克逊麾下作战,并升为上校,隶属胡德部下。南军统帅罗伯特·李投降后,他离开部队,又回到了种植园。三四年后,大约是1869年到1870年的样子,他回到了欧洲,在苏塞克斯郡的霍尔舍姆附近买了一小块地。其实他在美国发过大财,离开那里是由于他讨厌黑人,也不赞成共和党赋予黑人选举权。他这人凶恶残暴,发怒时话语粗俗,性情十分古怪。生活在霍尔舍姆这几年,他几乎足不出室,我甚至怀疑他是否去过城里。他拥有一个花园和两三块地,可以天天在里面做运动,锻炼身体。他经常几个星期不出家门,但烟瘾很大,喜欢喝白兰地酒。他非常不喜欢社交,不交朋友,连唯一的亲弟弟也不来往。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