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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2(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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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2

“啊,那是一个更大胆的推测,但是我坚信我是正确的。不过在目前的情况下,你最好还是不要问这个问题。”

我举起手揉了揉前额:“我真是被弄糊涂了,越想越觉得迷惑不解。比如,如果像你所说,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是怎样进到空房子去的?送他们去的车夫哪去了?一个人又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那些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这件案子既然不是图财害命,那凶手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女人的戒指又是怎么回事?最要紧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复仇’呢?说老实话,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把这些问题联系起来考虑。”

我的同伴赞许地微笑着。

他说:“这件案子的疑难之处都让你总结了,简明扼要,非常好。在主要情节上我已有了大体的思路,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不太明白。至于勒斯特雷德所发现的那个血字,我认为只是一种圈套,凶手是想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察引入歧途。那字并不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如果你稍微注意一下,就能断定字母A是模仿德文的样子写的。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A—般都是拉丁字体。所以我可以担保,这字母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一个并不高明的模仿者写的,他做这件事显得有点画蛇添足。只是一个诡计,试图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好了,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想跟你多讲了。你知道一个魔术师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无法得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我把工作思路跟你讲得太多,那么,你很快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也不过是一个平常人物而已。”

我辩解道:“我绝不会这样想的。侦探学迟早会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而你差不多已经把它创立起来了。”

我的同伴听了这话,看到我说话时诚恳的样子,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来,他喜欢别人称赞他在侦探学上取得的成就,就像姑娘们喜欢别人称赞她们的美貌一样。

他忍不住又说:“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吧。穿漆皮靴的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不但是乘同一辆车子来的,而且还好像非常友好,可能是手挽着手一起从花园的小路上走过来的。他们进了房间以后,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漆皮靴子的站立不动,而穿方头靴子的人却在屋中不停地来回走着。我是从地板上的灰尘上推断的。并且我还发现,他越走越激动,因为他的步子越来越大。他一边走一边说,最后怒不可遏,接着就发生了惨剧。现在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你了,其余的都是猜测和推断了。不过咱们进行工作的基础还不错。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了,因为今天下午我还要去阿勒音乐会,聆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就在我们谈话的时候,车子穿过一条条昏暗凄凉的大街小巷。最后到了一个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突然把车停了下来。“那就是奥德利大院了,”他指着一条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你们出来的时候到这里找我。”

奥德利大院绝不是一个高雅的地方。我们走完那条狭窄的小胡同,便来到一个正方形的院子,院子的地面用石板铺成,四周围着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群衣衫褴褛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四十六号。四十六号的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的字样。我们走上前打听,才知道这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便到前边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没过多久,这位警察就出来了。他有些不高兴,显然是因为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说:“我在局里已经把情况都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半英镑金币,在手中玩弄着,若有所思。他说:“我们想请你把事情经过从头到尾再讲一遍。”

栾斯警察眼睛盯着那个小金币说:“我很乐意奉告,只要是我知道的。”

“那么让我听一听事情的整个经过吧。随便你怎么讲都行。”

栾斯在马毛呢的沙发上坐下来,眉头紧皱,仿佛要下决心不遗漏任何细节。

他说:“我从头开始说吧。我昨晚当班,从晚上十点起到今天早上六点。总的来说,昨晚我负责巡逻的地区很平静,除了昨天晚上大约十一点钟的时候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凌晨一点钟的时候,就开始下雨了。这个时候我遇到海瑞·摩切,我的同事,他负责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我们两个人就站在亨瑞埃塔街的街角聊天。后来,那时候可能是两点或两点稍过,我琢磨着应该去转一圈,看看布瑞克斯顿路有没有什么事。这条路又泥泞又偏僻。一路上都没什么人,偶尔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旁驶过。我一边慢慢溜达,一边寻思这时候要是有杯热酒喝该有多好啊。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看见那座房子里有灯光。我很清楚,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两所房子都是空着的,其中有一所,最后那个房客是得伤寒死掉的,但是房东还是不肯修理阴沟。所以我一看到那个窗口有灯光,就吓了一大跳,害怕出了什么差错。等我走到屋门口——”

“你却站住了,又转回到小花园的门口,”我的同伴突然打断他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栾斯吓得差点蹦起来,用一双惊奇的眼睛瞪着福尔摩斯。

“上帝啊,我的确是转回去了,可是先生,”他说,“您怎么会知道的,天哪!您知道,当我走到房子门口的时候忽然觉得又孤单又害怕,我寻思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是怕什么古怪的东西,但是我当时脑子里的念头就是,可能这就是那个得了伤寒死的房客,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命的阴沟吧。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又回到大门口去,希望能看见摩切的提灯;可是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回去,推开门。里面静悄悄的,然后我就走进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是一支红蜡烛,烛火跳上跳下的,我看见——”

“好了,下面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子里走了几圈,还在死尸旁边跪下来,然后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栾斯突然跳了起来,满脸惊惧,眼睛里流露出深刻的怀疑。他高声喊道:“您当时躲在什么地方,怎么看得这样清楚?我觉得这些事都是您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取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这位警察,“别把我当做凶手拘捕,”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不是为非作歹的狼;这一点格里森和勒斯特雷德先生会向你证明的。别介意,请接着说,之后你又做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脸上还有狐疑的神气。“我就走到大门口,吹响警笛。摩切和另外两个警察听到警笛都赶来了。”

“当时街上还是没有人吗?”

“没有,大凡正经点的人早都回家了。”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了起来,他说:“我这辈子见过无数醉汉,可是从来没有见过像那个家伙那么烂醉如泥的。我走出来的时候,他在门口倚着栏杆,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曲。他站都站不住了,真不像话。”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老是打岔,弄得约翰·栾斯有些不高兴。

他说:“他是一个少见的醉鬼。要是我们没那么忙的话,他可是要到警察局去待几天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了吗?”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当时还真是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切还搀着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膛,下巴上长着一圈——”“这就足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怎么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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