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拉姆的小生意(第3页)
“欢迎光临夜色,狐狸小姐,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
“谢谢,沃尔夫!”
拉姆露出一个微笑,將提前准备好的小费塞过去,拉著陆辰走进酒吧。
陆辰有些意外。
“你来过这里?”
“来过几次!”
拉姆小声道:“之前送披萨的时候从这里路过,看到有人从里面走出来,才知道这是一家爵士乐酒吧。”
“后来我来过几次,感觉还不错,还应聘了兼职歌手。所以有空的时候,我会过来串场。”
“別说,经理很大方,每次来都收穫不菲,若不是我需要送披萨熟悉地图,可能会做专业的驻场歌手。”
陆辰大感惊奇:“你还会唱歌?”
“哼,小看人了不是?”
拉姆哼了一声,给了陆辰一个白眼。
酒吧空间不小,暖黄色的灯光与厚重的布帘將这里隔绝成了一个独立的小世界。
不大的舞台被安置在中心位置,一个穿著蓝色亮片晚礼服,妆容精致的丰韵女人抱著立式话筒,在乐队的伴奏下唱著经典爵士乐。
大小卡座成扇形分布,客人们三两人一桌,衣冠楚楚,喝酒谈笑,仿佛身处上流社会。
拉姆先把陆辰安置在一处空置的卡座,自己跑去后台转了一圈,再回来的时候,身上那件拜託宾馆前台购买的t恤牛仔裤,已经换成浅黄色连衣裙。
长发披散在后,头上顶著个大大的蝴蝶结,从顏色上看,明显跟连衣裙是一套的。
当然,换件衣服不算稀奇,稀奇的是,拉姆脸上带了个艺术化的狐狸面具。
面具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她圆润的下巴。
“所以,这就是你被称为狐狸的原因?”
拉姆轻轻点头,“我喜欢狐狸这个单词,简单,神秘,像个杀手。”
陆辰无语。
这姑娘想当杀手都魔怔了。
她看了下吧檯后面的老式掛钟,道:“我藉口来串场,得先上去唱一首歌,这是目標,你注意一下,一会他来了的话,你先跟他碰个面,我唱完歌就来!”
她拿出一张照片,陆辰看了眼,是个穿著西装,领带像头巾一样系在脑袋上的醉汉。
他咧了咧嘴,好经典的小日子社畜形象。
“行,你去忙吧!”
意外来到夜色酒吧,也不算白跑一趟,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先见到克里莫夫。
提前给他打个標籤,也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