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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若违背本心这书不读也罢(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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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手遒劲有力、又不失清雅的馆阁体,字字如珠,赏心悦目。

“好字!”

徐渭之忍不住赞了一声。单凭这手字,便足以让他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

他继续往下看。

第一案,“斗杀”,判得无懈可击,法理清晰,逻辑缜密,堪为范本。

第二案,“私盐”,剖析得层层递进,量刑建议有理有据,尽显老吏之风。

看到这里,徐渭之满意地点了点头,心中已经将这份卷子定为“上上”之选。

然而,当他的目光落在第三案时,他那阅尽天下文章的平静眼眸,骤然一缩。

他看到了那段作为总纲的文字。

“夫国之律法,上承天理,下顺人情。天理者,好生之德也;人情者,孝悌之本也。”

“断狱之道,在明辨是非,更在体察隐情。”

短短数言,如黄钟大吕,重重地敲击在徐渭之的心头!

他为官三十余载,审案无数,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

但,敢在决定自己命运的科场之上,如此旗帜鲜明地将“人情”置于“天理”之后,与冰冷的“国法”并论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这是何等的胆魄!又是何等的自信!

他屏住呼吸,一字一句地往下读。

当他看到陆明渊将黄世仁定性为“乡蠹”,并指出其触犯《户律》与《刑律》时,他的手指微微颤抖。

当他看到陆明渊援引“留养承祀”之例,建议减等论处,并请求“戴枷服役于本地,待母终老”时,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激赏。

这不单单是在判案,这是在用律法,去缝合一个被撕裂的家庭,去维护人世间最根本的孝道!

最后,看到对黄家家丁的判罚,徐渭之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胸中一股郁气,竟也随之消散。

“好!好一个‘法不外乎人情’!”

他忍不住击节赞叹。

“徐大人,”

旁边一位阅卷官皱眉道。

“此子虽有悲悯之心,但这判决……未免太过离经叛道。”

“杀人者死,国之大典。他竟敢请求减等流放,甚至还提出什么‘戴枷服役’,这……这简直是视国法为儿戏!”

这位阅卷官姓李,是出了名的铁面御史,最是讲究法度森严,不容变通。

另一位官员也附和道。

“李大人所言极是。此风断不可长!若人人都以‘其情可悯’为由,请求减刑,那国法威严何在?”

“长此以往,刁民效仿,岂不天下大乱?”

一时间,静室内分成了两派,争论不休。

一派认为,陆明渊的判词充满了仁孝精神,体现了“德主刑辅”的立法本意,是难得一见的佳作。

另一派则认为,此判决逾越了律法底线,是哗众取宠,标新立异,若不严惩,恐会带坏科场风气。

徐渭之没有说话,只是将那份试卷又仔?看了一遍,目光在那“乡蠹”二字上停留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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