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第二场以法为据以理为绳(第3页)
对于律法的默写,陆明渊早已滚瓜烂熟,倒背如流。
但断案,却不仅仅是考验记忆力。它
考验的是一个读书人对法理的理解,对人情的洞察,以及在复杂情况下的逻辑分析与判断能力。
这恰恰是陆明渊认为自己需要加强的地方。
前世的他,更多的是站在宏观的角度思考问题,对于这种细致入微的基层断案,经验尚有欠缺。1
他翻开书页,沉下心来,一字一句地研读着那些经典的案例。
“崇德五年,张三与李四因田地疆界争执,张三失手将李四推倒,李四后脑着地,不治身亡。问:张三当以何罪论处?”4
“景佑二年,有妇人王氏状告其夫与婢女私通,按律,私通者当杖八十。然其夫辩称,乃婢女主动勾引,自己一时糊涂。问:此案当如何判罚?婢女与主家之罪,是否等同?”2
一个个案例,看似简单,背后却牵扯着复杂的法理与人情。
陆明渊看得极为投入,他将自己代入判官的角色,反复推敲着其中的每一个细节。
何为“故杀”?何为“误杀”?律法中的“主犯”与“从犯”又该如何界定?1
法理与人情,在具体的案件中,又该如何权衡?
时间,就在这静默的思考中悄然流逝。
窗外的天色,由明转暗,暮色四合。
“咚咚咚。”
房门被轻轻敲响。
“明渊,是我。”
是林天元的声音。
陆明渊放下书卷,起身开门。
林天元走了进来,手中还提着一个食盒。
他将食盒放在桌上,打开盖子,里面是几样精致的小菜和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
“先吃点东西,看了一下午,也该饿了。”
林天元温和地说道,目光落在桌上的《大乾律例》上,眼中闪过一丝赞许。
“多谢先生。”
陆明渊也不客气,坐下来开始吃饭。
林天元看着他,沉吟了片刻,开口道。
“明渊,关于第二场的考试,我想提点你几句。”
“先生请讲。”
“律法考试,默写的部分,考验的是你的基本功,这个我不担心。”
林天元缓缓说道,“关键在于策论和断案。”
“策论,往往会结合时弊,考察你对大乾律法精神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