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黛玉进贾府时多少岁(第2页)
即使从行文语气上说,“次日早起来,省过贾母,因往王夫人处来”,如此稔熟循旧,也不像是刚到府第二天的样子,显然两段之间少了许多内容。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中曾猜测作者每回修改增删原稿时,为了装订方便,总是尽量在每一回的开头结尾动笔,所以歧误也都往往出在开头结尾处。
从第三回末看来,这个猜测十分可能——想来第三回黛玉进府后,原本还有更多情节,但在抄传过程中遗失,于是修订者便随意写了句“次日起来”胡乱接上,就此制造了一个三百年悬案。
接下来就是第四回的《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文中说贾雨村授了应天府接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两家争买一婢。
这两家,是薛蟠与冯渊,这一婢,就是不幸的甄英莲,在这一回里,她无名无姓,只是无主孤雏。但是门子却明确地提到了她的年龄:“当日这英莲,我们天天哄他顽耍,虽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认。况且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痣,从胎里带来的,所以我却认得。”
原来英莲离家已有七八年,被卖时已有十二三岁了。要注意的是,这不是指当下的时间,因为冯渊的家人禀告贾雨村说:“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
换言之,雨村判案距离案发已经一年,英莲现今该有十三四岁了,这离我们前面推断的黛玉进贾府的时间,已过了三四年。
也就是说,第三回末这句“次日早起来”之前,失掉了近三四年的光阴。
林黛玉这一觉睡得可真长。
即便退一万步讲,贾雨村一进京就得了官,林黛玉十三岁进贾府的说法也不可能成立——因为前面已经算清,英莲比黛玉大四岁,那么贾雨村送了黛玉进府后才做成这个应天府尹,也才审理英莲的案子,如果英莲才十三四岁,黛玉又怎么可能已经满十三岁了呢?
更何况,书中说:“这贾政最喜读书人,礼贤下士,济溺扶危,大有祖风,况又系妹丈致意,因此优待雨村,更又不同,便竭力从中协助,题奏之日,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不上两个月,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谋补了此缺,拜辞了贾政,择日到任去了。”
这里衔接得再紧凑,也还需要几个月时间,况且贾雨村断完了薛蟠的案子后,先要写信给王子腾表功,之后王子腾才遣人来告诉这边,意欲唤取薛家进京,而黛玉也才可能听到这个消息——这中间,又过去了不知多少时日,如何她只不过进府一夜,“次日早起来”,就直接跨越时光,提前听说了案子结果呢?
既然这个“十三岁”如此离谱,那为什么三百年来,又会有很多专家学者坚持这个说法呢?
其根据在第二十二回,这一回关于宝钗的年龄有个非常明确的纪年:“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正值他才过第一个生辰,便自己蠲资二十两,唤了凤姐来,交与他置酒戏。”
——点明是宝钗来京后的第一个生日,而且是及笄之年,也就是十五岁。那宝钗这年既然十五岁,第三回末的窟窿让大家以为黛玉和宝钗是同年来贾府的,自然也就有十几岁了。
但是就在这回开篇,凤姐同贾琏商量为宝钗过生日时,贾琏曾说过:“往年怎么给林妹妹过的,如今也照依给薛妹妹过就是了。”可见黛玉此前已经在贾府过过不只一次生日了,所以才会有例。而宝钗才不过是第一个生日。所以两个人进府的时间,不可能紧密相连,中间至少隔了几年。这才与第二十回宝玉劝黛玉时说的“他(宝钗)是才来的”相吻合。
而且宝钗十五岁生日过完不久,元春就下令让众姑娘与宝玉搬进大观园了。书中在引用宝玉所做的四时即事诗时,特地说明:“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宝玉比宝钗小了两三岁的样子,所以这年是十二三岁,非常合理。
宝钗与香菱同庚,既然宝钗进府时是十四岁,香菱自然也是十四岁。这和之前门子见到香菱时说她“如今十二三岁了”,再加上冯家说的“告了一年的状”,时间上也刚好符合。可见薛宝钗、甄英莲于十四岁抵京是成立的,但起程的时候要更早,至少走了一年多。因为薛蟠是抢了香菱便上京的,冯家告了一年状,贾雨村才上任,而薛家也才到京城来。
甲戌本上介绍薛蟠时,也比别的版本多出一个年纪,写明薛蟠夺香菱时十五岁,又说薛蟠比宝钗大两岁。所以宝钗起程时应该是十三岁,在路上过了一个生日,或是故意耽搁了一些日子,然后才到贾府的。
而黛玉比宝钗、香菱小四岁,在宝钗进府时刚满十岁,所以即便真是跟宝钗同年进府的,也不可能十三岁。
《红楼梦》的时间表是最令读者头疼的一个谜宫,前后矛盾处不计其数,有时很难较真儿,正如众钗结社时所说:“连他们自己也不能细细分晰,不过是‘弟、兄、姊、妹’四个字随便乱叫。”
作者下笔时动辙一两年过去,弹指春秋,难以细论;但是十三岁进府还是六岁进府,失误如此之大,却不可能是“笔误”,而只会是“失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