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05 写给纪泽(第2页)
公元1865年7月11日
字谕纪泽儿:
接尔十一、十五日两次安禀,具悉一切。尔母病已痊愈,罗外孙亦好,慰慰。
余到清江已十一日,因刘松山未到,皖南各军闹饷,故而迟迟未发。雉河、蒙城等处,日内亦无警信。罗茂堂等今日开行,由陆路赴临淮。余俟刘松山到后,拟于廿一日由水路赴临淮。
身体平安。惟廑念湘勇闹饷,有弗戢自焚之惧,竟日忧灼。蒋之纯一军,在湖北业已叛变,恐各处相煽,即湘乡亦难安居。思所以痛惩之之法,尚无善策。
杨见山之五十金,已函复小岑在于伊卿处致送。邵世兄及各处月送之款,已有一札,由伊卿长送矣,惟壬叔向按季送,偶未入单。刘伯山书局撤后,再代谋一安砚之所。该局何时可撤,尚无闻也。
寓中绝不酬应,计每月用钱若干?儿妇诸女,果每日纺绩有常课否?下次禀复。
吾近夜饭不用荤菜,以肉汤炖蔬菜一二种,令极烂如鸡肉,味美无比,必可以资培养(菜不必贵,适口则足养人),试炖与尔母食之。(星冈公好于日入时手摘鲜蔬,以供夜餐。吾当时侍食,实觉津津有味。今则加以肉汤,而味尚不逮于昔时。)后辈则夜饭不荤,专食蔬而不用肉汤,亦养生之宜,且崇俭之道也。
颜黄门(之推)《颜氏家训》作于乱离之世,张文端(英)《聪训斋语》作于承平之世,所以教家者极精,而兄弟各觅一册,常常阅习,则日进矣。
涤生手草,闰五月十九,清江浦。
同治五年十月十一日
公元1866年11月17日
字谕纪泽儿:
九月廿六日接尔初九日禀,廿九、初一等日接尔十八、廿一日两禀,具悉一切。廿三如果开船,则此时应抵长沙矣。廿四之喜事,不知由湘阴舟次而往乎?抑自省城发喜轿乎?
尔读李义山诗,于情韵既有所得,则将来于六朝文人诗文,亦必易于契合。凡大家名家之作,必有一种面貌,一种神态与他人迥不相同。譬之书家,羲、献、欧、虞、褚、李、颜、柳,一点一画,其面貌既截然不同,其神气亦全无似处。本朝张得天、何义门虽称书家,而未能尽变古人之貌,故必如刘石庵之貌异神异,乃可推为大家。诗文亦然,若非其貌其神迥绝群伦,不足以当大家之目。渠既迥绝群伦矣,而后人读之,不能辨识其貌,领取其神,是读者之见解未到,非作者之咎也。
尔以后读古文古诗,惟当先认其貌,后观其神,久之自能分别蹊径。今人动指某人学某家,大抵多道听途说,扣盘扪烛之类,不足信也。君子贵于自知,不必随众口附和也。
余病已大愈,尚难用心,日内当奏请开缺。近作古文二首,亦尚入理,今冬或可再作数首。
唐镜海先生殁时,其世兄求作墓志,余已应允,久未动笔,并将节略失去。尔向唐家或贺世兄(蔗农先生子,镜海丈婿也)处索取行状节略寄来。罗山文集年谱未带来营,亦向易芝生先生(渠求作碑甚切)索一部付来,以便作碑,一偿夙诺。
纪鸿初六日自黄安起程,日内应可到此,余不悉。
涤生手示,十月十一日。
同治五年十月廿六日
公元1866年12月2日
字谕纪泽儿:
十八日接尔初一日在六溪口所发之禀,廿一日接尔在橐驼河口所发之禀,具悉一切。
喜期果仍是廿四否?筠仙近日意兴何如?
余于十三日具疏请开各缺,并附片请注销爵秩。廿五日接奉批旨,再赏假一月,调理就痊,进京陛见一次。余拟于正月初旬起程进京。
鸿儿少不更事,欲令尔于十一月十五以后自家来营,随侍进京。尔近日身体强壮否?接尔复禀,果有起行来豫定期,余即令纪鸿由豫回湘。鸿抵湘乡过年,尔抵周口过年,中途可约于鄂署一会。
余近无他苦,惟腰痛畏寒,夜不成寐。群疑众谤之际,此心不无介介。然回思迩年行事无甚差谬,自反而缩,不似丁冬戊春之多悔多愁也。到京后,仍当具疏请开各缺,惟以散员留营维系军心,担荷稍轻。尔兄弟轮流侍奉,军务松时,请假回籍,省墓一次,亦足以娱暮景。纪鸿在此体气甚好,心思亦似开朗,当令其回家事母耳。
折片并批旨抄阅,尔送呈澄叔一看,此谕。
涤生手示,十月廿六日。
再,尔体弱,今年行路太多,如自觉难吃辛苦,即不来侍奉进京,亦不强也(禀商尔母及澄叔议定回信)。若来,则带吴文煜来清检书籍。家中书籍亦须请一人专为料理,否则伤湿伤虫,或在省城书贾中找之。又行。
鸿儿言尔母欲将满女许徐氏,余嫌辈行不合,且诸女许宦家者多不称意,能在乡间许一富家亦好。明春到京,亦可于回都京官中求之也。
智慧点评
我们常说父母能留给孩子的无非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就是孩子能够见得到的房子、金钱等一些富贵的东西,但这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随时都可能失去。什么东西能让孩子受益一生呢,那一定是精神财产,也就是留给孩子如何生活、如何立足于社会的这样一些理念和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