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谈价(第1页)
楚琛猜对了一半。来的那行人并未明抢。六骑裹着平民装束,沿干枯的河床一路疾驰。蹄铁刨起枯土,扑打在饥民灰败的脸上。到人群最密处,为首骑手勒马,喉管里迸出吆喝:
“我家大郎收使女家奴,使女十岁起,十五止,米三升!长相俊俏多一升!家奴十五起,三十止!米两升!”
楚琛眯眼。此地的一升,约摸就后世电商试吃装的一小袋,一到两斤。几小袋不到,换个少女;再添点,买个青壮。
荒唐得仿佛梦呓,可尘土飞起的那一头,已有饥民拖儿拽女地挤进去了。
胃袋空得发疼,但没到把自己塞进更黑窟窿的地步,也暂且没人敢拿自己换粮……
暂时与己无关。
楚琛转身,正要往李氏离开的方位去,袖口却一沉。是钱二柱。
“那个……小郎君,”他犹犹豫豫地,“他们收家奴。”
“你想去?”楚琛冷冷问。
“不是,小郎君,”钱二柱压低声音,“他们有马。”
楚琛神色一顿,站定了,也转过头。
流民道上逢马队,最凶不过乱军马匪。这帮人啃不动地主豪商,不敢碰官员士绅,那便只能将獠牙对准更孱弱的脊梁。抢走活命粮不算,往往还要顺手砍几刀,行事毫无顾忌。
其次,便是人牙贩子,乃至与他们蛇鼠一窝的高门大户、王侯贵胄派出的爪牙家丁。当天灾人祸,这些人便出门,或拿陈米劣食,或径直亮出刀剑绳索,捆得一堆乡民百姓,或低买高卖,或自家驱用……
两者相比,前者快刀速死,后者钝刀慢割,但凡有些见识的,早该远远躲开。
此刻河对岸卷来的尘土腥气,分明属于后者。六条人影骑在马上:发髻束得齐整,脸颊透着血色,腰间或悬刀或挂剑,身上那层粗布袍子虽旧,却比周遭饥民褴褛露肉的破布强出百倍……本该避的,越远越好。
但钱二柱说得没错,他们有马。
要救李氏,非救不可。既是这个打算,靠马比靠腿强,利用畜力好过自己消耗。
就算夺不来活的,那也是肉。
是肉!扎扎实实的畜肉!才不是活见鬼的耗子,更不是语焉不详的两脚羊!
再者,从那罐老鼠粥出发,要是人市支持以物换人,要是能夺一匹马,哪怕是伤的、死的,也许都能抵掉李氏的价……
钱二柱似是嗅出她的迟疑,又挤出一句:“小郎君,小人……二十有八。”
他不说还好,一说,楚琛顿时回神:“你倒像四十八。”
钱二柱苦着脸:“小的真是二十八。”
“不像,你少说也有三十八,说四十也无碍。”楚琛上上下下打量他。“会骑马么?跑不跑得动?”
“会马,会骑马,小的从前在辽州张家做车夫。”钱二柱苦笑,“跑……小的尽力……”
“我要实话。”楚琛嗤笑:“你,还能不能跑?跑不跑得动?”
“能……”钱二柱小心翼翼地看着她:“……不能。”
楚琛:“……”
楚琛默默做了个深呼吸。
要干吗?二对六?
不。更该说赌自己独面群獠……这预定帮手的佝偻的背脊正发颤,现在嘴上是说着,动起手来怕是立马尿裤子跑路。
但胜算并非全无。烧退了,融来的记忆滚烫,筋骨却绷得更紧。屠宰、分割、驱使牲畜、那把解腕尖刀嵌入掌纹的触感……叠加后世积累,新发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