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剑之英雄(第3页)
但是,
半身人那么小一只,到底是怎么……
出於礼貌,
阎赫没有再往下细想,转而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带著好奇道:“你们女神教还挺开明,居然拿会接受其他种族的人担任神职人员。”
之所以会强调开明,自然是因为法弗纳王国对於精灵部族的作为。
一个普遍具有异族排外思想的国家,教会排斥其他类人种族,应当才比较符合常识。
然而,
霍姆斯听到这话,脸上却是露出苦笑,“要真的有那么开明,我也就不用来跟你说这件事了。”
在阎赫略带惊讶的注视中,他轻嘆了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衣角道,“教会里的其他人十分歧视艾琳,因为她的半身人血统,她在教会里交不到朋友,平时总是孤单影只的,很可怜。”
“那她是怎么加入教会的?”
阎赫不禁问道。
既然歧视,最开始也不会让她成为实习神官才对吧?
“是我私下找了大主教求情,才让她留下来的。”
霍姆斯回答。
阎赫闻言,又见对方的表情很是自责,意识到了什么,“恕我冒昧,老师你和那孩子是什么关係?”
“我就是她的父亲。”
霍姆斯深深嘆了口气,坦然承认道。
阎赫得到了意料之中的答案,惊讶之余,又不由重新打量了对方一番,忍不住道:“虽然我不太清楚半身人的寿命还有生长速度,但老师你是不是太年轻了。”
霍姆斯笑了笑,“可別看我这幅容貌,其实已经超过四十岁了。”
“女神教的祝福圣水,长期饮用,可以维持容顏不老。”
说著,他又解释了一句,继续道,“艾琳是我年轻时候犯下的错,半年前我在玫瑰街布施时,碰见她一个孤儿来领救济粮。经过问询得知了她的母亲是谁,也才知道她是我的女儿。”
霍姆斯又一次嘆了口气,“她母亲早在一年前就死了,我於心不忍,就把她带回了教会。”
真是你的女儿吗?
阎赫心头有点怀疑,但见对方篤定的模样,也不好多问,只道:“所以你是想让我跟她交朋友?”
“是,也不只是。”
霍姆斯点头,又摇头,“我还想请你来教她剑术。”
“我来教?”
阎赫微微一愣,“为什么?”
“我希望她掌握一些自保的能力,但碍於各种缘由,实在不好亲自教导。教会里也没有合適的人选。”
霍姆斯语气复杂,“艾琳从小就很喜欢剑术,原因是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每天晚上都会给她讲述剑之英雄的故事。
不是今天这位年轻的城主大人,而是初代剑之英雄,传奇剑士,雷索斯·菲奥多。”
话到此处,
霍姆斯简单的给阎赫说了一遍关於这位剑之英雄的传说。
那是一百多年前,法弗纳王国处於外敌来犯,政权交替,內忧外患的动乱时期。
菲奥多家族的家主还只是一位再普通不过,王国里一抓一大把的小小男爵,领地也没有多大,但家族很富,妻子很多,一连生了十多个儿子,其中最小儿子,天生神力,天赋异稟。
三岁便能持剑,六岁就轻易击败了年纪是他两倍还多的一眾哥哥姐姐。
十岁时,正面击溃了父亲重金聘请的护卫教习,一位曾经是银色精英等级的冒险者,此后整个男爵领再没有他的对手。
十二岁,为应对当时各个领地的相互的討伐內战,愈发严峻混乱的时局,便开始担任男爵领的剑术师范,训练出了一批精锐骑士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