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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斗笠匪上(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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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十二岁开始习武的,在这之前,我爹执意要我读书参加朝廷的科举,但我就是读不进去,九岁了我连个三字经都念不明白,但却能把隔壁大我三岁的娃子门牙打掉。

小时候我爹按著我的头逼我读书,日日读夜夜读!还他妈要我什么头悬樑锥刺股,我实在受不了,就把我爹给我买的一柜子书全都烧了,还跟他放狠话,今后再逼我读书我就上吊吊死,到祖宗面前告他的状!

相较於读书,我更爱舞枪弄棒,家里的一条扫把都能被我耍的呼呼生风,我爹实在没办法,眼见我不是读书的料子,就只能同意让我习武了。

我爹早年参加科举中过秀才,做过县令的幕僚,可惜后来他跟县令主动请辞回了老家做了个私塾先生。

他妈的,我爹就是个傻子,就因为看不惯县长那媚上欺下的作风,他就果断请辞了。

当官的,哪有不媚上欺下的?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就这么清高,清高得家里没一件物什,清高得我娘跟一个山羊鬍的商人跑了。

我打定主意要习武了,但是家里没一分钱,习武又是个巨吃钱財的事儿,这可怎么办呢?

我爹肯定不会掏钱,他巴不得我儘早放弃习武,回来读他的那些个劳什子破书。

但我还是找到了办法,那会儿城里有两个帮派在招打手,一个叫天龙帮,一个叫地虎帮,两个帮派为了爭夺码头总是会招一群打手聚眾斗殴,我二四六就去天龙帮当打手,七三五又去地虎帮揍天龙帮,总之谁给钱我就跟谁。

这么干了几仗之后,我爹发现了我去黑帮当打手的事,他劈头盖脸骂了我一顿,告诫我今后绝不能跟那群混混在一起混了,老魏家的人绝不能干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事。

我说不去也行,你帮交我习武的钱。

我爹手里哪有钱呢?他虽然是开私塾的,但收的大多都是穷鬼的孩子,那些穷鬼给我爹的学费就是几个鸡蛋,几斤大米,就这点东西我爹都愿意让他们的孩子来上学,他是真的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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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爹还是同意了,他说会给我筹备习武的钱,要我別再去靠打架赚钱了。

第二天我爹把用来做私塾的房子卖了,给我凑了武馆报名的学费,我也不去混帮派赚钱了,老老实实地学起了武。

我在武道上算是有些天赋,很快就当上了馆主的首席大弟子,我爹也一直供我学武,有时候我也很奇怪,他一个穷酸书生哪里来的钱?

我问过他很多次,他每次都支吾著搪塞过去,不过我也没放在心上,我爹赚的钱肯定是乾净的。

他一直告诫我要做个清白的人,魏家出了三代良家子,绝不能到我这里就变成“平家”甚至“病家”了,苍天有眼,王法最大,就算是死也不能犯法,老天都看著呢。

可惜我爹到头来还是犯法了。

他为了给我筹集练武的钱,又跑回县里给原先的县长做幕僚,他记性极好,做事又有章法,那县令把县里的大批財务要事都交予他来办。

当然,那些財务都是亏空的,那县令摆明了要我爹做假帐,还商议好了价格,一条假帐五百钱,我习武的钱就是靠我爹做假帐做来的。

当然,他做假帐的事最后还是被发现了,因为帐目过於巨大,他没过十天时间就被推上了法场,判了个斩首示眾之罪。

被推上法场之前他又被推著来见我,那蠢货一边哭一边说,自己对不起列祖列宗,对不起昭昭天日,他告诫我之后千万不能跟他一样做违法犯罪的事,一定要保住良家子的身份。

我爹早就跟那县令谈好了生意,一定要保住我的清白身份,为此那县令提前帮我改了户籍,断了我和我爹的关係,这么一来,我爹犯的罪就赖不到我头上了,我还是个清白的良家子。

这个蠢货,到死了还在想著怎么把命卖出一个好价钱送给儿子。

我爹死后,那县令对我还算不错,他资助我一路通过了武试,让我得了个武举人的身份,还在城里置办了宅院,当上了老爷。

那是一段顶无聊的日子,我每天无所事事,除了吃饭就是玩丫鬟,境界也一直停在臟腑境毫无进步。

我有时候閒著无聊就会去码头看帮派打架,有时候我看得心痒痒,恨不得自己上去打一架,可惜每到这个时候,我爹的眼睛就好像在看著我,告诉我绝不能做触犯大炎律法的事情。

如果不出意外,我会一直当个遵纪守法的良家子,可惜天元四年的时候,淮州大旱,田里的秧苗全都晒枯了,河道里没有一滴水。

百姓刚开始啃树皮,啃完树皮又吃观音土,吃完土后一个个的肚皮跟鼓一样死在了地里。

我那时候虽然比其他人好一些,但也饿得够呛,城里的米都是按粒卖的,我花光家財也就买了几斤米,每天按颗数著吃!

最后米都快吃完了,我饿得实在受不了,就跟著难民的队伍开始逃荒。

逃荒路上,我饿晕了过去,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被倒吊了起来,两个饿得皮包骨头的难民正磨刀霍霍,要把我当成猪崽一样杀掉吃肉。

我问其中一个戴斗笠的难民,你们要乾的可是吃人这种天理不容的恶事,不怕老天爷看著吗?

旁边一个难民恶狠狠地说,要是老天真的有眼,就不会饿死这么多人。

另一个戴斗笠的说,就算老天有眼他也不怕,他带著斗笠,老天爷也看不清他长什么样。

我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啊,我爹他坚持了一辈子的“苍天有眼,王法最大”都是错的,苍天压根就无眼,而且就算有眼,它也是瞎的很,只要戴个帽子,不管戴的是斗笠还是乌纱帽,它就看不清是谁干的恶事了。

说来也是讽刺,我锦衣玉食的时候苦苦不能突破真气境,这会儿饿得皮包骨头,却偏偏感受到了那股子真气。

我把那两个想吃我的恶人反吃了,拿上了那顶斗笠,此后我但凡要干些什么腌臢事,就会戴上那顶破破烂烂的斗笠,好叫那贼老天瞧不著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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