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拿捏(第1页)
研究生与本科期间不同,课程少而复杂。比如我现在要去上的课叫做“高级统计学”。
多因素与复杂方差分析、非参数检验高阶应用…学习的东西大体是这些。
以前我对上课这事总带著十足的反感,甚至觉得这完全是浪费时间,不如去b站上找视频自学。
可现在这种厌恶的感官逐渐被淡化。我想,首先是因为现在我的课確实不多,一周也上不了几节,这才站著说话不腰疼。同时,在成长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与荆棘丛生的外界相比,我们有时或许会觉得学校是个不错的地方。
至少在课堂上我们睡得更香,出去了反而会失眠。。。
阶梯教室就好像是一个个结界,里面的时间流速总比外界慢。
但也总有上完课的时候。
从教室走出来,我正站在门口刷著手机,这才看到老赵方才发来的消息。
他说今晚准备请几个艺术系的女生去他酒吧喝点酒,算是联谊,问我去不去。
我对这种联谊向来没什么兴趣,於是毫不客气地回覆:
“联谊?我要是去了,到时候还有你们什么事啊。”
老赵別的不说,自信还是有的,这种时候不会生气,反而斗志昂扬地回道:
“你顶天就是生了副好皮囊,我虽然长相稍逊,可气质比你好。我可不怕你,你来不来?我请客!”
本想拒绝,可看到“我请客”三个字,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老赵啊老赵,你说错了。你比我好的地方不在於气质,而在於钱。开局领先六神装的经济优势,叫人怎么比?
或许说钱也是气质?……至少现在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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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酒精確实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从小到大,我在师长和亲戚面前尽全力扮演著“別人家孩子“的乖巧形象,可只有我的狐朋狗友们知道,私底下的我可是菸酒什么都来的啊。
於是我话锋一转,欣然同意。
他说局定在今晚九点,现在才三点半,不急。我决定先回家。
说来也怪,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习惯把这间房子称为“家”了。张叔真是个厚道人,要是他让我一直住下去,不嫌弃我的话,我愿意给他养老!
。。。。。。
按下密码锁的那一刻,我著实吃了一惊。
房子里竟然不是空无一人。
沙发上瘫著一团不明物体——那双穿著粉色居家裤的长腿隨意搭在扶手上,脸上敷著张白森森的面膜,正目不转睛地盯著手机屏幕,连我开门的动静都没能让她侧目分毫。
连续两天这么早回家,她到底还干不干爱豆了。
她懒洋洋地舒展了下手臂,声音因为贴著面膜而显得含糊不清:
“哟,回来得挺早。”
我换好鞋走进客厅,看著她这副居家模样,抬抬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