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赘婿的屠龙术(第1页)
李二背著手,围著那匹钉了新“鞋”的汗血宝马转了两圈,越看越满意。
他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岳笠。
“岳笠。”
“臣在。”
“你这脑子,琢磨出的东西,让朕很惊喜。”
李二的话锋,不带预兆地转了向。
“只是,朕有些好奇。”
“你对兵事,可有涉猎?”
这个问题一出,院子里刚刚还热烈的气氛,瞬间冷却下来。
程知节的大嗓门都收敛了,他狐疑地打量著岳笠。
房玄龄和李孝恭,也都將注意力投了过来。
李靖站在人群后方,双手拢在袖中,身形站得笔直。
所有人都清楚,陛下这是在考校。
马蹄铁是奇物,是术。
而兵事,是道。
陛下想看的,是这个年轻人,究竟只有“术”,还是也懂“道”。
岳笠躬身。
“回陛下,臣未曾上过战场,不敢妄言兵事。”
“只因家父早亡,自幼喜读些杂书,於兵法一道,略懂皮毛。”
程知节撇了撇嘴。
略懂皮毛?
这话说得,跟没说一样。
长安城里,哪个世家子弟没读过几卷兵书,真到了战场上,不尿裤子就算好汉。
李二不置可否。
“哦?那朕就考考你这『皮毛。”
他伸出一根手指,指向西南方向。
“吐蕃,松赞干布,此人十年之內,一统高原,自称讚普,立国建制。”
“如今,更是屡屡遣使求亲,名为和睦,实为试探。”
“你来说说,这吐蕃,该如何处之?”
这个问题,比刚才含元殿里的爭吵,还要直接。
殿上,是问计於群臣。
此刻,是天子,问策於一个六品校尉。
院子里,安静得能听见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所有人的呼吸都放轻了。
岳笠没有抬头,声音平稳。
“回陛下,臣以为,吐蕃之患,不在其兵,而在其地。”
“松赞干布確为一代雄主,麾下兵马也算精锐。但我大唐天兵,若是在平原旷野对上,胜算在九成以上。”
“可吐蕃盘踞高原,地势险峻,气候恶劣。”
“我中原將士,初入高原,十成战力,能发挥出五成,已是精锐中的精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