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还珠(第3页)
见陈娇娇疑惑,他露出一口白牙笑道:
“夫人别误会,倒不是我如九天仙女喝露吃花,只是初来长安,还未站稳脚跟,如今开了一家花店,也是生意惨淡,夫人若是喜欢玫瑰,可以随时来绿茵阁,我便宜卖给夫人。”
原来是个花商。
他说自己穷困潦倒,可无论是通身穿着,还是昨日赠的珍珠项链,都能看出他必是不用为金银所奔波之人。
陈娇娇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人的脸,想从这张脸上找到易容的破绽。
许是目光过于唐突,男人停了手中的动作,偏头道,“有何不对吗?”
陈娇娇不甘心:
“听口音,少侠是本地人,可是从小就在长安长大的?”
“不是,我是黔州人。”男人改用黔州话道,“我居旅各处,在每个地方都会待上几年。”
“可是……你不是说你刚来长安不久?”
那怎么会说一口如此标准的长安官话?
“是我在来长安的路上遇见一少年,他教的我。”他一笑,“说来也怪,曾经我在沧州时也有人问我是不是当地人,许是我这方面有些天赋,西洋语也略通一二。”
“原来如此。”
陈娇娇失望垂头。
顾昀琛曾告诉过她,认出一个人未必要看样貌,也可以从头发、身形、气味和谈吐等很多方面辨认。
而眼前这个人头发色淡,身形高壮,许是因为侍弄花草染了一身花香,谈吐间分寸感拿捏极好。
怎么看都不似哥哥那种银鞍白马、踏尽落花的五陵少年。
许是她多想了。
“少侠在长安城经营不易,那串珍珠项链我受之有愧。”
今早她把那项链拿来了品茗轩,想着守株待兔,物归原主。
昨天是她晃神,觉得他有几分面熟,才接过了项链。
如今既然知道他是不相干的人,她自然不会接受这份馈赠。
况且,这事她还没来得及同侯爷说……不过从昨天的质问中倒是能推测出他已经知晓。
设身处地去想,若是侯爷拿回来一个其他女人相赠的玉带或鞋靴,她心中必然不快。
纵然这珍珠再稀罕,也抵不过顾昀琛分毫。
她不想他误会,也更不想他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