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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既然如此干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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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镰刀和另外两个农兵说完,韦恩在自己脑中拼凑出了联军在五天前的遭遇。

先是被两支蛮族精锐伏击,消耗了精锐士兵的大量体力,还顺带手杀了两名男爵。

然后用大量的普通蛮族步兵,淹没了还没缓过气来的联军,以及联军的统帅:加勒特·格兰特。

这事透著一股不对劲。

另一边的男爵夫人已经泣不成声。

她问道:“镰刀,你看到男爵大人最后的英姿了吗?”

镰刀涨红了脸,摇了摇头:

“我…在看到男爵老爷衝进去之后,就逃跑了。”

男爵夫人低下头,眼泪止不住的流。

韦恩简单安慰几句后,便告辞离开了。

回到教堂后,韦恩將自己关到了书房中。

他倒了两杯葡萄酒,轻轻碰杯后,將一杯酒一饮而尽。

然后將另一杯洒在了地上。

聊以慰故人吧。

毕竟,他出征时说过,要回来请自己喝酒。

韦恩坐在椅子上,开始思考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打还是跑?

联军已经成为歷史,新约克镇大部分的守备力量,也隨著格兰特男爵的悲壮衝锋而烟消云散。

新约克镇没有城墙,根本不可能挡的住北境蛮族的兵锋。

如果打的话,怎么打。

组织一支民兵队伍打巷战?

別闹了,冷兵器时代,民眾根本没有资格打巷战。

他们能做的,就只有进入领地的堡垒中,协助守御最后的堡垒。

新约克镇中,能称得上堡垒的地方只有两个,男爵庄园和迪特马尔教堂。

所以如果选择打,就只能和之前的计划一样,死守教堂。

至於跑,韦恩从一开始就没有考虑过。

因为他清楚,自己其实根本没有选择。

原因有二。

第一,眾神教会鼓励神甫与自己的教堂共存亡。

失去自己教堂的神甫,回到教会后,很难会再被启用。

用神学院学生之间流传的说法就是:

如果你丟掉了自己的教堂,你最好已经陪著它一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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