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是你们这就看对眼了(第1页)
开口吐槽的,是和郑秀妍住在一屋的崔秀英。
虽说住在一个屋子里,但在这次的事情中,她是反应最激烈的一个。
可能是因为利益,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
总之,反正从矛盾开始,两人之间就没有太多交流。
也就是这两天,郑秀妍主动示好,才缓和些许。
不过她的说法,在场几人其实也没有什么不一致的意见。
爱豆出道的艺人,大多十几岁就进入公司练习。
学歷参差不齐。
即便是读过大学的几个,更多的也像是走了个过场。
学识上是不足的。
儘管出道这些年,来来往往见过不少人和事,但更多的时间还是在为行程奔波。
增长见识,开阔眼界的机会並不多。
投资、创业这种事情,对於他们来说,其实是十分困难的。
操之过急,就会落到郑秀妍这么个下场。
“也幸好她没有签署那份合同。”
沉默了一会儿后,李顺圭略带庆幸地,將刚才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欧尼,快看手机。”
就在这时,捧著手机不知道想些什么的林允儿,忽然开口喊了一声。
声音急促,像是看见了什么大新闻。
唔。。。
也的確是大新闻。
根据dispatch新闻社的某个不知名记者报导,少女时代成员郑秀妍有意退队,发展自己的事业,且已经和合作伙伴成立了工作室。
眾所周知。
新闻的字越少,事儿越大。
这条新闻,就这么一句,便已经吸足了眼球。
底下的评论纷紜。
网友们也都是神通广大。
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开始整理少女时代的行程,以及郑秀妍是否参与,参与过程中的状態等內容了。
妥妥的侦探水准。
[晚上还有料,敬请期待。]
置顶的一条评论,则是这个记者自己发布的一条,大有將这则新闻整成连续剧的想法。
翻看了一会儿,眾人面面相覷。
看样子,那个所谓的合作伙伴,在被拒绝之后,似是有其他的打算。
“孝渊,你不是也见过那个人吗?”
这时,黄美英转头看向挤在边上的金孝渊,问了一句。
没记错的话,在一次party上,还是金孝渊介绍几人认识的。
闻言,金孝渊面色有点尷尬。
似是有些恼火地嘟囔道:“见过是见过,但我也不知道他居然是这样的一个人!”
“下次少去参加那些没意义的聚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