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东电女职员的厌女症之二(第2页)
顺便说明一下,在本章开头的引文中,接在那段话之后的一句,我有意没有引用。那句话是“或者,基于一种助人精神”(桐野,2006:上274)。这种说法可笑荒谬之至。想必桐野本人也感到有些不妥吧,所以她像顺带想起来似的,在列举的数种理由的最后,又加上“或者”一词,才添了这一条。如果此处所“助”之“人”是指嫖客的话,肯定没有怀着“助人精神”去卖娼的女人。也许会有因为父母、兄弟、恋人生病或负债而卖娼的女人,但那是用金钱来帮助他人,并不意味着卖娼本身为“助人”之举。因男人乃生财之道,女人才会卖娼。为哀怜男人的性欲而献出身体的女人,所谓“遍身疮痂的菩萨”,仅存在于男人的幻想之中。所谓“疮痂”,当然,就是性病的暗喻。
由此重新去看桐野所说的“成为娼妓的种种理由”,便会发现,那全是“男人视角的解释”的变种。对佐野的解释提出异议的“女性读者”,先指出“佐野是站在男人一方的看法,其实不是那样的”,然后,她提出了“是A子在给男人标价”的解释。
关于少女们表白的卖娼动机,宫台进行了如下分析。卖娼的少女,在回答采访时,会提供种种说明“动机”的词汇。如果成年人简单地相信她们表白的“想买名牌货”“想要更多的零用钱”等拜金主义“动机”,进而为“被消费社会毒害了的少女们”忧虑,那不过是中了她们的策略。她们之所以表白拜金主义的动机,是因为这个动机为成人所共有,于是她们便向成人提供这个易于得到理解的“动机词汇”。她们的目的,是因为那种表白会让对方自以为懂得,从而可以不把自己的内心更多地暴露给陌生人。对于宫台至此为止的解释,我很赞同。可问题是,在那之后,面对宫台的要求,用“性的认可”的词汇来说明动机的少女们,为什么就能说不是应对眼前这个男人的一种策略呢?
想以“性的认可”来解释少女卖娼“动机”的,到底是谁呢?是向“寻求性的认可”的少女们“给予认可”的男人们。对女人的存在“给予认可”的,总是男人。从“性的认可”的解释中最能得到安慰的,应该是对很多卖娼少女给予了“认可”的宫台本人吧。
我一直无法忘记一位有过少女期卖娼经历的女性的话。被养父性侵又被强迫卖娼的她,断然地说:“从男人那里拿钱,就是为了让他明白,你可以任意摆弄我的身体的,只是在付了钱的这点儿时间之内。”这位女性通过拿钱的行为宣告,自己的身体除了自己以外绝不属于任何他人。这个动机,与所谓的“性的认可”完全无缘。
买娼卖娼的营生
买娼卖娼的营生,如果没有男人不择对象这个前提条件,不可能成立。“不择对象”的,不是女人,是男人。为此,男人一方必须具备的性欲机制,是抹去女人的个体差异,如恋物癖一般,仅对女性符号便能**。正因为男人的性欲对“迷你裙”“**”甚至性器等片断的肢体部位也能发生条件反射,性买卖才得以成立。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男人的性欲就像被称为“兽欲”一般,是一种动物的本能。恰恰相反,这意味着男人的性欲是如此被条件规定了的文化产物。
买娼的男人,买的不是女人,而是女人这个符号。正因为男人是在对符号**、对符号**,所以,买娼才是**行为的一种。
那么,卖娼的女人,卖的又是什么呢?卖的是“成为物品的自己”(或者说“成为他人所属品的自己”)。通过“成为物品”,女人将向“物品”**的男人解体、还原为单纯的性欲。由此,男人憎恶娼妓,娼妓轻蔑嫖客。
女人的存在价值
中村乌萨吉在《“我”之病》一书中,用了整整一章来谈“东电女职员之病”。其中有一句:“不能刺激我的欲望的女人,没有存在的价值。”(中村,2006:160)这句话把男人对女人的“性的认可”,表达得简要精到,无懈可击。
“不可爱的女人不是女人”“丑女不是女人”“平胸的女人不是女人”“绝经的女人不是女人”……这种句式,可以无限地写下去,无论代入什么词,最终都能归于一个简要的命题:“不能刺激男人欲望的女人不是女人。”这也可以换为另一种单纯之至的命题:“女人的存在价值,就是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由此看来,小仓千加子在《性的心理学》一书中对女人“思春期”所下的定义,堪称名言。她说,所谓“思春期”,便是“意识到自己身体并非自身之物,而是被他人观看、成为他人快乐道具的时期”(小倉,2001:3)。成为男人的欲望对象时,女人就“成为女人”,这与年龄无关。当不再是男人的欲望对象,女人就“不是女人”了。这个命题过于直白易懂,几乎令我晕倒。
正如中村所言,这个命题还可以衍生出无数版本。“女人穿迷你裙来刺激我的欲望,真不像话”“丑女不能刺激我的欲望,实在没趣”,等等。明明这一切都是男人的独角戏(“独善”一语,妙极[6]),却将责任转嫁到女人身上。正像性骚扰男人的辩解,“是她引诱我的”。
因为过度追求“性的认可”,中村成了“变装皇后”。“变装皇后”实为一种“戏仿策略”,通过过度表演“作为男人欲望对象的女人”,将舞台背后的机制全部暴露出来。中村说,她因为痛切地渴望“被男人需求”,“不被男人需求,自己就没有价值”,她最终做出的冒险之举,是志愿去当上门服务的娼妓[7]。不过,她的行为总让人感觉是一种“演技”,这可能是因为其中有种“变装皇后”的因素。在“作家”中村的身上,有种冷静透彻的“导演”的视线,仿佛是那个“导演”在对她进行演技指导。
中村在《卖身女人》一文中说:“我卖身的动机,是想在成为男人性欲望对象的问题上确保自身的主体性。在卖身的女人中,会有与我同样动机的人吧。”她推测:“东电女职员,或许就是那种类型的娼妓。”
“东电女职员,通过自主的个体卖娼,实现了对将‘性客体’角色强加于自己身上的人们的报复,她由此体味到一种胜利感。这就是让她沉迷上瘾的那种恍惚感的真相。”(中村,2006:167)
这是用了一章篇幅来谈东电女职员的中村的解释。这不是男人视角的解释,是站在女人立场的解释。
通过“自主地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女人想达成什么呢?当然,就是将男人还原为“单纯的性欲”“单纯的性器”,正如男人对女人所为。将男人之所为反转回击过去,由此,女人“舍身”实现对男人的复仇。
买娼,使男人憎恶女人;卖娼,让女人轻蔑男人。
女人的割裂·男人的悖论
酒井顺子在《败犬的远吠》(2003)一书中告诉我们:女人有两种价值,自己获取的和他人给予的,只有一种是不充分的;在这两种价值中,后一种似乎被认为高于前一种。东电女职员,就是处在被这两种价值割裂的状态之中。这种割裂,即使不是东电女职员,《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之后的女人,都体验过的吧。
可是,如果我们再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两种价值,不都是“被男人认可的价值”的别名吗?作为“父亲的女儿”,A子想像男人一样在公司里出人头地,希望被称为“女强人”;同时,她又渴望像个女人,作为性欲对象被男人选上。无论她的哪一种欲望,男人都处于“给予认可者”的位置。
而“给予认可者”自身的悖论,则是对“寻求认可者”的深刻而无奈的依赖。男人们因为对这个悖论懂得彻底而憎恨女人。所谓“厌女症”,不就是男人的这种憎恨的代名词吗?
·作者注·
[1]电话俱乐部(telephoneclub),略称テレクラ(terekura),介绍男女相会的一种中介行业。具体方式为,男人在装有电话的小房间里等女人打来电话,双方达成协议便赴约会。常被利用为性的买卖。
[2]提出“无偿劳动”(unpaidwork)论、主张“向家务劳动支付报酬”的玛里亚罗萨·德拉·科斯塔(MariarosaDalaCosta),为乔凡娜·弗兰卡·德拉·科斯塔的姐姐。
[3]关于吉行淳之介的厌女症,参见《男流文学论》(上野等,1992)及本书第一章《喜欢女人的男人的厌女症》。
[4]celebrity的略语。指具备社会声望和财富的精英阶层。
[5]正如福柯所言,性是有阶级色彩的。近代之前,在日本的农渔业村落的庶民阶层,长期存在“夜爬”(夜這い)惯习,即婚前男人到女方家中过夜的习俗。在这里,处女价值很低,男女婚前的自由交往被视为理所当然。
[6]“独善”原指**行为。
[7]指应男客要求到男客家中或指定旅馆上门卖娼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