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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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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筏越过大河中流,男孩们转正船头,奋力划桨。水流不急,速度不过两三英里,接下来的四十五分钟,孩子们几乎一声不吭,安静地划船。现在木筏正经过村庄附近,隐约可见岸上的房屋,近处的水面上倒映着夜空中的繁星,宛如明亮的宝石,远方的两三处闪烁的灯火表明了村子的方位,它静静地躺在河对岸,陷入沉睡,对正在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黑衣复仇者抱着胳膊沉思默想,一语不发,打算“最后看上一眼”那个曾经带给他欢乐、后来又让他痛苦的地方,一厢情愿地盼望此时的“她”能看到他正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怀着一颗无畏的心,唇边挂着一丝冷笑,毫无惧色地面对危险和死亡,仿佛他只要稍微发挥一点小小的想象力,就能把杰克逊岛挪到远离村庄的天涯海角,因而这所谓的“最后一眼”虽然令他心碎,却也给他带来无尽的安慰。另外两个海盗也在各自向村子道别,他们朝那边凝望了很长时间,差点让木筏顺着水流漂离了杰克逊岛的岸边,不过,他们很快便发现险情,纠正了疏忽。大约凌晨两点钟,木筏在岛屿前方二百码的沙滩上搁浅了,他们在水里来回跑了好几趟,这才把船上的东西运到岛上,小木筏上原来有块旧帆,他们把它当成帐篷,搭在灌木丛中的一个隐蔽的角落,用来存放食物和补给,而只要天气晴朗,他们自己一般都会睡在外面,就像真正的海盗那样。

往阴暗的树林深处走二三十步,有一棵倒伏的大树,他们在树旁的僻静角落生起篝火,用平底锅煎了几块培根作为晚餐,还把带来的玉米饼吃掉一半。这片荒岛上的原始森林未经开发,远离人类世界的喧嚷,在这样的地方野餐是一种无拘无束的享受,充满乐趣,他们说再也不会回到文明社会。跳动的火焰照亮了他们的脸,也把红彤彤的光影映照在他们圣殿般的森林之中,给油亮的树叶和点缀花朵的藤蔓镀上一层流动的色彩。

最后一片香脆的煎培根和最后一块玉米饼下了肚,孩子们躺在草地上伸着懒腰,心满意足。他们本来可以找个更凉快的地方休息,但谁又能抗拒暖烘烘的篝火带来的浪漫情调呢?

“这样难道不快活吗?”乔说。

“比神仙还快活!”汤姆说,“要是那帮小子看到我们,会怎么说?”

“那帮家伙?他们可太想来这儿啦!嘿,哈克!你觉得呢?”

“我也是这么想的,”哈克贝利说,“不管怎么说,我很喜欢这里,不想再去别的地方了,以前我连顿饱饭都吃不上——而且这儿也没人来欺负你、吓唬你。”

“我也喜欢这种生活,”汤姆说,“不用早起,不用上学、洗脸,那些傻事都不用干。你知道吗,乔,海盗在岸上时什么都不用干,可要是当了隐士,就得整天祷告,一点都不开心,总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嗯,没错,你说得对,”乔说,“我以前也就是稍微想想,不是特别想当隐士,现在试过以后,我宁愿当海盗。”

“你瞧,”汤姆说,“这年头隐士不像过去那么吃香了,但谁也不敢瞧不起海盗,再说了,隐士必须找个最硬的地方睡觉,头上缠着粗麻布、抹着灰,站在雨里——”

“头上缠粗麻布、抹灰干什么?”哈克问。

“不知道。可他们必须这么干。隐士都这样。假如你当了隐士,也得这么干。”

“我才不干呢。”哈克说。

“那你怎么干?”

“不知道。反正我不那么干。”

“哼,哈克,你必须那么干,逃不掉的。”

“哼,我可受不了,我会逃跑的。”

“逃跑!嘿,那你可就成了地道的懒汉隐士,等着丢人现眼吧。”

血手大盗没吭声,他忙着干别的正经事。他刚刚挖空了一只玉米棒,现在正把一根草秆安在上面当烟嘴,装上烟叶,用一块火炭点燃,然后吸了一口,吐出一大团香喷喷的烟雾——不由得眯起眼睛,舒服得上了天。旁边的两个海盗非常嫉妒他这副痞里痞气的得意模样,暗下决心要赶快学会抽旱烟。哈克说:

“海盗一般都干什么?”

汤姆说:

“嘿,他们的日子过得爽着呢——抢船,然后烧船。抢钱,然后把抢来的钱埋在他们占领的小岛上那些恐怖吓人的地方,让幽灵什么的鬼怪看守着。杀掉船上所有的人——让他们‘走木板’掉到海里喂鱼。”

“他们会把女人带到岛上,”乔说,“他们不杀女人。”

“没错,”汤姆赞同地说,“他们不杀女人——因为他们是高贵的强盗,而且那些女人都很漂亮。”

“他们穿的衣服也很牛!太漂亮了!全都镶着金子、银子和钻石。”乔激动地说。

“谁?”哈克问。

“嘿,海盗啊。”

哈克可怜兮兮地打量着自己身上的衣服。

“我觉得我永远没法穿得像个海盗,”他绝望地说,“我只有这么一身衣服了。”

但另外两个男孩告诉他,只要他们早日展开冒险事业,好衣服很快就能到手,虽然有钱的海盗一开始就穿得很阔绰,但身穿破衣同样可以成为伟大的海盗,因此不必在意穿着。

三人的谈话声渐渐低了下去,瞌睡虫慢慢爬上几个小流浪汉的眼皮。血手大盗手指间的烟斗滑落到地上,他无忧无虑、疲惫不堪地睡着了。海上死神和西班牙海黑衣复仇者却没那么容易入睡,尽管现在不会有人逼着他们跪下来大声背诵祷文,他们还是躺在地上,心中默默地祷告。其实他们也不想主动祷告来着,只是因为害怕不这样做会触怒上帝,招致天打雷劈。祷告完毕之后,他们立刻涌上了睡意,可就在迷迷糊糊的时候,有个东西却偏偏不让他们睡熟,这个东西就是他们的良心。他们开始觉得良心不安,隐隐约约地害怕,担心离家出走是个错误;又想到偷了家里的肉,心里更是难受。他们试图与良心争辩,提醒它说,他们还偷过好多次甜食和苹果,所以偷肉算不得什么,然而良心并不买账。最后,他们终于接受了一个顽固的事实:偷甜食只是“小偷小摸”,而偷培根和火腿之类的贵重物品就是名副其实的“盗窃”了——这可是《圣经》十诫中明确反对的罪行。所以他们暗下决心,只要做一天海盗,就不能沾染盗窃,给海盗的名头抹黑。想到这么一出,他们的良心终于同意暂时和解,两个自相矛盾得离谱的海盗这才如释重负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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