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第2页)
孟瑞庭再次按住眉心,尽量让语气平和:“她在艺术圈有名气,我就算完全不关注她,也难免会听到些消息,这是很正常的事。”
岳宝珊缓缓地点了点头,自嘲一笑:“对,你说得对。她是才情出众的画家,丹青妙手……而我呢,毫无艺术细胞,俗人一个,怎么能和她相提并论?”
孟瑞庭无奈:“老婆,我哪有这个意思。”
他伸手去握她的手,岳宝珊却只觉得心烦,甩开他的手,转身进门。
高跟鞋清脆的声响一路蜿蜒上楼。
岳宝珊来到女儿的房间。
孟稚宁已经换下那身优雅的晚礼服,裹着一袭墨绿色的复古式真丝睡袍,慵懒地坐在沙发里玩手机,手指在屏幕上轻盈地敲击,不知道在和谁聊天。
她只微微抬眸看了岳宝珊一眼,目光便又落回到手机屏幕上。
岳宝珊走过去,一言不发地在女儿身旁坐下,静静地凝视着她。
卸过妆的脸干净清透,年轻的肌肤下是丰盈的胶原蛋白,像最上乘的羊脂白玉,无暇而莹润。
一头冷雾黑色的长卷发蓬松柔软,层层叠叠地掩映着一截白皙修长的脖颈,几缕碎发滑落下来,被她随手勾起,挽到耳后。
她眼角眉梢都透着被精心呵护出来的娇气,与一旁小圆几上的那束铃兰花如出一辙。
国内气候并不适宜种植铃兰,高品质的铃兰主要靠进口,一小束的价格就接近五位数,是花中爱马仕。
而且,铃兰十分娇气,花期很短暂,因价格昂贵,很多人只在婚礼上才舍得把铃兰用作手捧花。
孟稚宁却不一样,她房间里每天都要换上当天空运过来的新鲜铃兰。
岳宝珊看着女儿,像在欣赏自己最得意的一件作品,眼里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欣慰的笑意,可这笑意转瞬即逝,一股浓烈的不甘心涌上心头。
“安安……”岳宝珊温柔地叫女儿的小名,“听说,你最近在和一个京大的男生交往?”
孟稚宁头也没抬,只淡淡地“嗯”了一声。
岳宝珊问:“谈多久了?”
孟稚宁略微算了一下:“三个多月吧。”
说完,连她自己也觉得有些意外,这次竟然坚持了这么久,虽然,也已经走到日暮途穷了。
她喜欢新鲜感,对男人也是,每段恋情维持的时间都不长,从来没有男人能让她停留,长的不超过三个月,短则一两周,最离谱的一次甚至不到二十四小时,头天晚上刚答应一个富二代的追求,对方还没从幸福中缓过神,第二天早上醒来她就后悔了,马上给对方发了一条分手消息,然后拉黑。
这位前任为此发了一条朋友圈,“爱情走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不能承受,我无处可躲……”,于是喜提外号“太快哥”,在圈子里被笑了一个月,害得这位前任哥一整个月都不敢出门。
京市二代圈子里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孟稚宁最近又和谁在一起了。少爷们的私群里天天有人在打赌,孟稚宁的最新恋情能坚持几天。
“孟稚宁今天分手了吗?”成了每日必问的保留节目。
男人都有争强好胜之心,都想成为和孟稚宁交往最久的那个,以证明自己的魅力。
因此,每一任男友都对孟稚宁千依百顺,倾尽全力讨好她,不敢提任何过分的要求,更不敢有任何不规矩的言行,生怕惹她反感,当场分手。
每和孟稚宁多谈一天,就像被判了死刑的人又多活了一天一样庆幸,但无论有多少前车之鉴,多么努力地花心思,做攻略,最后却都逃不过分手的结局,无一例外。
孟稚宁当然享受在感情中占据主导权,掌握生杀予夺,但男人们一味的顺从和讨好,又让她觉得没意思,甚至厌烦。
岳宝珊知道女儿的心性,一听这次已经谈了三个多月,连忙追问:“对方是什么家世?人品怎么样?”
孟稚宁纤长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利落地敲着字,新做的香槟鎏金色美甲嵌着细碎的钻,在指尖流光溢彩,她语调漫不经心道:“关心这些做什么?已经腻了,明天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