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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结束党治过程中,迅速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实行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党派平等合作。
“第九,政治民主化之必要办法:
(一)政治会议即党派协商会议,以各党派代表及若干无党派人士组织之,由国民政府召集,其讨论事项如下:
1。和平建国大计。
2。民主实施纲领。
3。各党派参加政府问题。
4。重选国民大会。
5。复员善后问题。
(二)确定省县自治,实行普选,其程序应由下而上。
(三)解放区解决办法:
1。山西、山东、河北、热河、察哈尔五省主席及委员由中共推荐。
2。绥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广东六省由中共推荐副主席。
3。北平、天津、青岛、上海四直辖市由中共推荐副市长。
4。参加东北行政组织。
(四)实施善后紧急救济。
“第十,军队国家化之必要办法:
(一)公平合理整编全国军队,分期实施,中共部队改编为十六个军四十八个师。
(二)重划军区,实施征补制度。中共军队集中淮河流域(苏北皖北)及陇海路以北地区(即中共现驻地区)。
(三)保障整编后各级官佐。
(四)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工作。
(五)设北平行营及北平政治委员会,由中共推荐人员分任。
(六)安置编余官佐。
(七)解放区民兵由地方编作自卫队。(八)实行公平合理之补给制度(九)确定政治教育计划。
“第十一,党派平等合作之必要办法:
(一)释放政治犯。
(二)保障各项自由,取消一切不合理的禁令。
(三)取消特务机关(中统、军统等)。”
记录完毕,周恩来眉头一扬,兴奋地说:
“这十一条,比起我昨日起草的那八条来,既全面,又具体,我完全同意把它作为我们的谈判原则,或者说谈判方案。”
毛泽东停下步子,转过身来:
“昨日那个八条,既然是王世杰要的,你就给他好了。今天我们起草的这个谈判方案,先让若飞同志看看,如果他也同意的话,那么我们就直接交给蒋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