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国王变成了牧师(第1页)
第二十四章国王变成了牧师
第二天傍晚,我们在一个长满了柳树的小沙洲上系上了船。那里在河两岸各有一个村子,公爵和国王开始计划再去骗这两个地方的人。吉姆对公爵说,他希望我们这次只离开几个钟点,因为我们一走,他就必须整天躺在窝棚里,还得拿绳子捆上,每到这时他都感到特别不舒服,日子特别难熬。你瞧,要是我们把他自己留在筏子上,我们就非得把他捆上,因为如果恰巧有人看到只有他自己,而且还没绑上,那他看上去就一点也不像个逃亡被抓的黑奴了。结果公爵说,绑着躺一天确实很难受,但他要去想个法子解决这个问题。
公爵这家伙确实还是有几分鬼才的,结果没多久他就真的找到了个法子。他让吉姆穿上了李尔王[1]的一身行头,就是一身长帘子做成的印花布长袍,还把用马鬃马尾做的假发和胡子给他戴上。然后他拿来了戏剧化装用的颜料,把吉姆的脸、手、耳朵和脖子全都涂成了死气沉沉的暗蓝色,看上去阴森森的,活像一个在水里泡了八九天的死尸。我的天,看上去,他活脱脱就是我这辈子见到的最阴森可怕的家伙。然后公爵又拿出了一块木板小招牌,在上面写着:
阿拉伯人重病中。
不发疯时人畜无害。
然后他把这个招牌钉到板条上,把板条立在窝棚前四五英尺的地方。吉姆很满意,他说以前被绑起来丢在窝棚里太难受了,简直折腾得他一天度日如年,每次听到声音都把他吓得直哆嗦。现在可好多了。公爵说他大可放心,用不着再害怕,如果真的有人来到跟前,他只要跳出窝棚装疯卖傻,再像个野兽似的乱嚎一两声,他觉得来人就会被吓跑了。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如果弄个胆量不算大的人过来,只怕还不等吉姆张嘴号叫就会逃跑。说实在的,他看上去不只像死人,而且比死人还更吓人。
这俩无赖想再来一次《皇家无敌》,因为这一招赚钱特容易,可他们又觉得似乎不怎么安全,因为到了这时,没准儿消息已经传过来了。他们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一个完全合适的计划,最后公爵不再讨论下去了。他说他要先想上一两个钟头,看能不能找出一个办法,好去骗阿肯色州这边岸上的镇子上的人。国王说他要到河的另一边岸上的镇子上碰碰运气。他没有什么预定的计划,但相信造物主会指引他找出发财之路。我琢磨着,他口里的造物主指的是魔鬼。我们上次靠岸时都在店里买了些挺不错的衣服。国王把他的好衣服穿上了,也让我穿上。我当然照办了。国王穿了一身黑衣。他看上去死板板的,但形象不错。我过去从来不知道,原来衣服还能让人改变这么多。换衣服前,国王看上去就像你能看到的最没用的傻瓜,但现在,摘下他的白色水獭皮帽子鞠躬微笑,他看上去庄重、和蔼而且虔诚,你一定会说他就是刚刚迈下诺亚方舟的利未老先生本人[2]。吉姆把独木舟打扫干净,我准备好了桨。在镇子上游大约三英里的地方,有一条轮船停在岸边,好几个钟头都在那里上货。国王说:“因为俺打扮得如此衣冠楚楚,俺想俺应该告诉他们,俺是从圣路易斯或者辛辛那提或者别的大地方来的。哈克贝利,划到那艘轮船那里去,俺们要坐这条船去镇上。”
要坐轮船我自然很乐意,所以不用他再啰唆,我就立即划着独木舟在镇子上游半英里的地方靠岸,然后沿着岸边的静水,在峭壁底下很快地划了过去。没多久,我们就见到了一位长相不错,但看上去忠厚老实的乡下年轻人。他正坐在一根原木上擦汗,因为天气相当热。他身边还放着两个大毡包。
“把独木舟靠岸。”国王说。我照办了。
“你要去哪儿啊,年轻人?”
“我去坐轮船,去奥尔良。”
“上船吧。”国王说,“别急,我的仆人会帮你拿包。你,快上岸去帮助那位先生,阿道弗斯。”我当然听得出来,阿道弗斯说的是我啰。
于是我就照办了。我们仨一起坐着独木舟出发了。这个年轻人很感激国王。他说,这么个大热天,带着行李走路真够呛。他问国王上哪儿去,国王说我们是从河上游下来的,今儿早上在另外那个镇子上靠了岸,现在要去几英里外的农庄里去看一个老朋友。年轻人说:“第一眼瞅到你,我就对自己说,‘这肯定就是维尔克斯先生了,他再早一点就赶上时候了。’但接着我就说,‘不对,这不会是他,因为他应该往上游去的。’你不是维尔克斯先生,是吧?”
“不是的,俺名叫布洛杰特,亚历山大·布洛杰特。哦,俺想俺应该说是亚历山大·布洛杰特牧师,因为俺是上帝最卑微的仆人。尽管如此,俺还是对维尔克斯先生未能及时赶到而深感遗憾,希望他不会因此有任何损失。”
“嗯,他不会因此有啥财产上的损失,因为他的那份他最后一定会有,但他错过了在他哥哥彼得临终前最后见面的机会。谁也不知道他在不在乎,但他哥哥拼了老命都想跟他见上一面。这三个礼拜,他一直念叨的就是这件事。说从他俩还在玩泥巴的岁数以来就再也没见过了。他从来都没见过他弟弟威廉,那人又聋又哑。威廉也就三十岁或者三十五岁的样子。只有彼得和乔治到我们这儿来落户了。乔治结婚了,但他和他太太去年死了。现在活着的只剩下了哈维和威廉,可他俩也没来得及赶到啊。”
“就没有谁给他们写过信吗?”
“可不是写过吗?一两个月前,彼得一病倒就写信给他们了。当时他就说,他觉得自己这回不行了。你瞧,他已经七老八十的了,但在乔治家闺女里,只有红头发的玛丽·简还行,其他的都太小,他觉得没人陪,所以自从乔治两口子走了,他就感觉怪孤单的没个伴,活也好死也好,他都不大在乎了。但他就是一心想见哈维,还有威廉,因为他也是那批不爱立遗嘱的人里的一个。他给哈维留下了一封信,信里说清楚了他的钱藏在哪儿,还有乔治的那些闺女应该怎么分他的财产,这会保证这几个女孩儿的生活,因为乔治啥财产也没有留下。人们费了好大的劲,他总算同意写了这么封信。”
“你觉得哈维为啥没来呢?他住在哪儿?”
“哇,他住在英格兰的谢菲尔德,在那里当牧师呢,从来都没来过美国。他忙得要死,没时间旅行。而且你瞧,他说不定根本就没收到那封信呢。”
“太糟糕了,这个可怜人真不幸,没能活着见到他的弟弟们。你说你要去奥尔良?”
“对呀,但这还没完。我去那里坐班轮,下礼拜三出发去里约热内卢,我叔叔在那里。”
“这段路不短啊。不过应该很好玩。真希望我也能一道去。玛丽·简是那几个闺女中最大的吗?其他的女孩儿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