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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培萨伐龙(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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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培·萨伐龙

在王政时代,特·华德维男爵夫人的府第,是勃尚松总主教来往而颇有感情的几处沙龙之一。这位太太,简括一句,算得勃尚松妇女界顶有势力的人物。

特·华德维先生是大名鼎鼎的华德维的侄孙。那位过去的华德维又是杀人犯和叛教徒中最幸福最显赫的一个,古古怪怪的轶事,讲起来未免太偏于掌故了。叔祖是捣乱得厉害,侄孙却安静到极点。在贡台这一郡里过着蛀虫在板壁里那样的生活之后,他娶了望族特·吕泼家的独养女儿。特·吕泼小姐把年收二万法郎的田产,和华德维岁入一万法郎的不动产联合了起来。瑞士贵族的盾徽,(华德维祖籍是瑞士),给嵌入特·吕泼家老盾徽的中心。这件从一八○二年就决定的婚事,直到一八一五年第二王政时代以后才履行[1]。特·华德维夫人生下一个女儿三年之后,母家的祖父母辈全都下世,遗产清算完了。华德维家便把老屋出卖,搬进州公署街特·吕泼家美丽的府第,大花园一直伸展到石梯街那边。华夫人在家时是虔诚的姑娘,婚后更其来得虔诚了。她是居士会里女后之一,这个社团给勃尚松的高等社会蒙上一副阴沉的面貌,一派假贞节的态度,跟这个城的性格正好调和。

特·华德维男爵先生是一个枯索的男人,没精打采的,迟钝的,好像疲乏已极,可不知给什么弄乏了的,因为他有的是颟顸愚昧的福气;但因他的太太是一个头发金褐色的女子,性格的冷酷变成了话柄(“像华德维太太一样的尖刻”这句话,至今还有人说),所以司法界里几个爱打趣的便说,男爵是给这块岩石弄乏了的。吕泼这个字,在拉丁文里的语源,确是岩石的意思。一般观察社会深刻的人,定会注意到洛萨莉是华德维和特·吕泼两家联姻后唯一的结晶品。

特·华德维先生的生活,消磨在一所富丽的车床工场里,整天的车磨着。补充这生活的,是他欢喜集藏的脾气。一般研究疯狂的哲学家医生,认为这种收藏癖集中在零星小件上时,即是精神失常的初步。华德维男爵搜罗贝壳,昆虫,和勃尚松地区的地质断片。有些好持异议的人,尤其是妇女,提到特·华德维先生时总说:“他真高尚呀!”从初婚起他就看到不能制胜妻子,便专心于机械的工作和讲究的饮食了。

特·吕泼的府第不乏相当的豪华,堪和路易十六的壮丽匹配,显出一八一五年上两大世家混合起来的贵族气息。府内闪耀着一种古老的奢华,够得上古董的资格。雕成树叶形的水晶挂灯,中国绸缎,大马士革的绫罗,地毯,金漆的家具,一切都跟古老的号衣古老的仆役调和。虽然用的餐具是家传的黝黑的银器,餐桌正中放着大玻璃盆,四面围着萨克司出品的瓷器,肴馔却精美非常。华德维先生为了消遣和调剂生活起见,躬自做厨房与酒窖的提调,他挑选的酒,在一州里颇负盛名。特·华德维夫人的财产是很重要的,因为她丈夫的一份,只是露克赛的田地,岁入一万法郎左右,从没增加过一笔遗产。无须特别提的,是特·华德维夫人和总主教间亲密的交情,使她府上常有教区里三四位优秀的有风趣的神甫出入,都不讨厌吃喝。

一八三四年九月初,在不知为了什么大庆而举行的一次盛宴中,正当太太们团团围在客厅炉架前面,先生们一组组的站在窗框前面时,仆役忽然通报特·葛朗赛神甫来到,他一出现,全场便起了一阵欢呼。

“唔,喂!那件官司呢?”有人对他嚷着。

“赢了!”这位副主教回答。“我们本已绝望的法院判决,您知道为什么……”

这句话是指一八三○年以后的法院组织,正统派几已全部辞职。

“判决书宣告我们全盘胜诉,把初审的判决变更了。”

“大家以为你们是输定了呢。”

“没有我,的确输定了。我把我们的律师打发到了巴黎去,正当要上庭交手的时候,我找到一个新律师,靠了他才打赢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在勃尚松吗?”特·华德维先生天真地发问。

“在勃尚松,”特·葛朗赛神甫回答。

“啊!不错,是萨伐龙,”坐在男爵夫人近旁的一位俊俏的青年,名叫特·苏拉的说。

“他花了五六夜工夫,吞下那些文件那些案卷;跟我商议了七八次,每次都是好几小时,”特·葛朗赛神甫——他从二十天以来还是初次在特·吕泼府上露面呢——接下去说,“终于,萨伐龙先生把我们的敌人从巴黎请来的名律师完全打败了。这个青年人真是奇妙,据推事们说。这样,僧侣会获得了双重的胜利。第一它在法律上得胜了,第二它战胜了市政府的辩护人,就是在政治上战胜了自由主义。我们的律师说:‘我们的敌人不该以为毁坏总主教区的利益会到处受人欢迎……’庭长不得不迫令听众默静。所有的勃尚松人都拍手叫好。于是旧修道院的房产,仍归勃尚松大寺的僧侣会管理。萨伐龙先生并且在离开法院时邀请他的巴黎同僚吃饭。那位同僚接受之下,对他说:‘谁得胜,谁荣耀呀!’还毫无怨恨地祝贺他的胜利。”

“您从哪儿觅来这个律师呢?”特·华德维夫人问。“我从没听人提过这名字。”

“可是您从这里就可望见他的窗子,”副主教回答。“萨伐龙先生住在石梯街,他的花园跟府上只隔一堵墙。”

“他不是贡台郡人,”特·华德维先生说。

“他什么地方的色彩都没有,简直不知是哪儿人,”特·夏洪戈夫人说。“那么他是什么呢?”特·华德维夫人说着,一边搀着特·苏拉先生的胳膊向餐室走去。“假如他是外乡人,什么机缘会使他定居在勃尚松?在一个律师,这真是挺古怪的念头。”

“挺古怪的念头!”年轻的阿曼台·特·苏拉应声说。

如今少不得要叙述一番这位特·苏拉的身世,才能令人明白这件故事。

历来法国和英国交换着一些虚浮的风气,因为连铁面无情的海关也阻拦不住,所以愈加持续不断。我们在巴黎称为英国式的时髦,在伦敦称为法国式,反过来也是如此。两个民族的敌忾,在两点上是消灭了,一是言语问题,二是服装问题。《神佑吾王》那支英国国歌,原是吕利[2]替哀斯旦或阿太莉的合唱部分谱的音乐。英国女子穿到巴黎来的裙撑[3],是一个法国女子在伦敦发明的,就是那有名的朴茨茅斯公爵夫人,发明的经过大家知道;起先,人们把这裙撑当作笑柄,甚至第一个英国女子初次在蒂勒黎御园前面出现时,几乎被群众挤死;可是裙撑终究被接受了。这个风气控制了欧洲妇女有半世纪。一八一五年法国和列国讲和时,大家把英国的低腰身衣服嘲笑了一年,全巴黎的人都去瞧卜蒂哀与勃吕奈演出的《可笑的英国妇人》;但一八一六和一七年,法国女子的腰身,从一八一四年的紧扣**起,逐渐下降,直到显出腰部轮廓为止。近十年,英国又送了我们两件语言学上的小礼物。来源不甚清白的“纨绔子弟”这名词[4],原已化出三个后身:怪物,妙人,漂亮哥儿;它们却被英文里的“花花公子”(dandy)和“狮子”(Lion)先后代替了去。狮子可并不连带产生“母狮”之名。母狮是从阿弗莱·特·缪塞有名的诗句里来的:“您曾否在巴塞龙那瞧见……那是我的情妇我的母狮。”在这两个名词和这两种主要观念之间,曾经有过一番融合,或者有过一番混淆,要是您爱这么说。胡闹也好,杰作也好,巴黎都尽多尽少吞得了;只消一桩胡闹的事叫巴黎人开怀之后,要外省人不来染指是不容易的。所以当“狮子”披着长发,挂着胡须,穿着背心,不用手帮忙而单靠面颊与眼眶的拘挛夹着眼镜,在巴黎大摇大摆时,某些省城里就可看到一些二等狮子,凭着连靴套长脚裤的风流典雅,对同乡们的不修边幅表示抗议。因此,一八三四年时,在阿曼台–西尔伐–雅各·特·苏拉身上,勃尚松瞻仰到了狮子。苏拉这姓氏,在西班牙占领时代[5]写作苏勒贡耶士;勃尚松城内西班牙家庭出身的人,阿曼台·特·苏拉要算独一无二了。当初西班牙分发许多人到贡台来经营,却很少西班牙人住下。苏拉祖上的定居,是为了和红衣主教葛朗凡有联络之故。年轻的特·苏拉先生老讲着要离开勃尚松,凄凉的,佞神的,文学气息极薄的城,刀兵必经和长期驻兵的城;但它的风俗,动态,面目,都值得加以描绘。这个见解,便使这个前程渺茫的男子,在新街跟州公署街相接的地方,三间家具寥寥的屋内住下。

年轻的特·苏拉少不得有一头小老虎,这小老虎是他一个佃户的儿子,小厮十四岁身材臃肿的,名叫罢皮拉。狮子把小老虎打扮得很讲究:铁灰色的短布大褂,束着漆皮腰带,深蓝色瓦棱布短裤,红背心,上下半截颜色各别的漆皮长筒靴,黑带镶边的圆帽,有特·苏拉徽记的黄钮扣。阿曼台给他白纱手套,供给洗衣费,伙食自理,三十六法郎一月的工资,这就教勃尚松的女工们大吃一惊:一年四百二十法郎给一个十五岁的小厮,外快在外!所谓外快是旧衣服的出卖,肥料的出卖,苏拉把所蓄的两匹马中的一匹跟人交换时的酒资。用鄙吝的经济手段喂养的两匹马,统扯每年耗费八百法郎。从巴黎定购的化装品,领带,身上佩戴的小古董,成罐的鞋油,衣着,总计年需一千二百法郎。倘把小厮(或小老虎),马匹,超等衣着,和每年六百法郎的房金加起来,可以得到三千法郎的总数。可是年轻的特·苏拉先生的父亲,只传下四千法郎一年的进款,靠几块贫瘠的分种田,还需花本钱去经营,经营的结果对收益又毫无把握。狮子的生活费,零用钱和赌本,统共派到近三法郎一天。所以他常常在旁人家里用晚餐,午餐则吃得特别俭省。逢着迫不得已要自己破钞用晚饭时,他就派小老虎到一家饭铺去叫两盘菜,从不花到二十五铜子以上。在大众眼里,年轻的特·苏拉先生是一个挥霍无度,穷奢极侈的阔少;哪知这可怜虫要把年头跟年尾拉拢起来所运用的机智和本领,直可替一个高明的管家妇博得荣名。涂在靴或鞋上的六法郎的油,偷偷地洗了又洗以便戴三倍长久的五十铜子的黄手套,一条好戴三个月的十法郎的领带,四件二十五法郎的背心,连靴套的长脚裤;所有这些衣饰在一个首府会令人怎样起敬这个诀窍,是无人懂得的,尤其在勃尚松!既然在巴黎我们看到一般傻瓜花了三百法郎弄来的空架子,连烫发和一件荷兰细布的衬衫在内,进到一些妇女家里,就能压倒最优秀的男子而博得她们的青眼,怎么又能教外省人不迷了心窍?

要是您觉得这个穷光蛋的成为狮子未免太便宜,那么得知道阿曼台·特·苏拉去过三次瑞士,而且坐着车,每天赶很少的路,巴黎去过二次,又从巴黎去过英国一次。他被认为见闻广博的游历家,能说:“在我所到过的英国……”富孀们对他说:“您这到过英国的人……”最远他到过龙巴地,环绕过意大利的几口湖。他阅读新出的书。还有当他在家洗手套的时候,小老虎罢皮拉总回报客人说:“先生在工作。”因此人家说:“这是一个思想很激进的人”,想借此减低阿曼台·特·苏拉的身份。阿曼台有本事用勃尚松派的俨然的样子,讲些流行的滥调俗套,使他有资格列为缙绅阶级中最博学的人物之一。他身上佩戴着流行的小古董,头脑里装着报纸检查过的思想。

一八三四年代,阿曼台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小伙子,中等身材,褐色头发,胸膛突得很厉害,肩头也照样的显著,大腿带些圆形,脚已经发胖,手又白又肥,从两鬓到下颌,留着一圈络腮胡子,短髭够得上跟军营里爷们的媲美,一张红红的大胖脸,塌鼻子,褐色的眼睛没有表情;并且毫无西班牙人的模样。他大踏步向着肥胖的路上走,那是对他的抱负大不利的。他指甲干净,胡子修齐,衣饰最细小的部分都整饬如英国派。所以人家把阿曼台·特·苏拉看作勃尚松第一美男子。每天按时到府的一个理发匠(每年花费六十法郎的另一豪举!),预言他将是批评时装和风雅问题的权威。阿曼台起身很迟,梳洗完毕之后,约莫中午时分骑马出门,到他的一处分种田上打枪。对这件事情,他和晚年的拜仑一样重视。随后在三点左右回家,一路在马上给女工们和路人们瞻仰。他所谓的“工作”——只要做到四点,之后,他开始更衣,去赴人家的晚宴,把黄昏消磨在勃尚松贵族家里打韦斯脱[6],到十一点回家睡觉。再没一种生活更合时,更本分,更无疵点的了,因为星期日和节日的教堂仪式,他都准到。

要您懂得这种生活是如何阔绰,必得把勃尚松说明几句。没有一个城市比它对进步更深闭固拒的了。勃尚松的官吏,公务员,军人,凡是巴黎派来当一个什么差使的,一股脑儿被包括在“客帮”这个颇有意义的名词之内。客帮是个中立圈,好似教堂一般,是城里的贵族社会和中等社会相遇的唯一场合。在这个圈子内,为了一言半语,一瞥一视,一举一动,就能在中产妇女和贵族妇女之间,发动这一家对那一家的仇恨,保持到老死,把分隔两个社会的不可超越的鸿沟愈加扩大了。除了格莱蒙–圣–约翰,蒲弗勒蒙,特·赛,葛拉蒙几姓,以及住在贡台区田庄上的几个大族以外,勃尚松最早的贵族,也不过追溯到两个世纪以前,被路易十四征服的时代。这个社会本质上是司法界构成的,那种傲慢,那种顽固,那种严峻,那种实际,以及那种不能和维也纳宫廷[7]相比的高傲,因为勃尚松人在这一点上会模仿维也纳无耻的交际社会。什么雨果,诺第哀,傅立叶[8],替本地增光的人物,都谈不到,人家不理会这些。贵族之间的婚姻,当孩子们在摇篮里的时候已经定局,最重大和最细小的事都在那时确定了。从没一个外乡人,一个不速之客溜进这些家庭;那些校官或有爵位的军官在此驻防时,哪怕是法国最高的门第出身,也得费尽心机才能教当地的贵族予以接待;为此所用的外交手段,恐怕泰勒朗亲王[9]也会很欣幸的领教,以便拿到国际会议上去应用。一八三四年代,在勃尚松穿连靴套长裤的只有阿曼台一个。这已可说明年轻的特·苏拉先生的阔绰。再则,一件小故事可以使您彻底了解勃尚松。

我们这件故事开始的前些时候,州公署觉得需要为它的机关报从巴黎去请一位编辑,来抵制《大新闻报》在勃尚松发刊的《小新闻报》,和当年共和政府策动的《爱国报》。巴黎派来一个青年,完全不熟悉贡台的,一开场便串起《夏里伐里》派[10]的角色来。中间派的首领,一个市政厅里的人物,把这个记者叫了来,对他说:“告诉您,先生,我们是一本正经的,不止是正经,而且是惹人厌的,我们绝对不愿人家使我们开心,我们笑过之后就要懊恼得发怒。把文章写得像《两世界杂志》里最笨重的长篇大论一样的难消化,您还不过和勃尚松人的腔派仅仅合拍。”

编辑依了他的话,讲着最难懂的玄妙的土话,果然大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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