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的拓荒者(第1页)
高贵的拓荒者
对伯克利·科尔和丹尼斯·芬奇-哈顿来说,我家的房子就是一个人民公社。屋里每一样东西都属于他们,而且他们以此为傲,发现缺了什么就直接送来,所以我家里上等的葡萄酒和烟草一直没断过,他们还从欧洲带书和唱片给我。伯克利每次来我家的时候,车里总是装满了火鸡、鸡蛋和橙子,都是从他在肯尼亚山的农场拉来的。他们都想把我培养成品酒的行家,还费了不少时间来教我。他们很喜欢我的丹麦玻璃器和瓷器,经常把所有的玻璃器全拿出来,一件一件在餐桌上摞成一座高高的金字塔;他们很喜欢欣赏这种闪亮的景象。
伯克利住在农场的时候,每天上午十一点都会带一瓶香槟去森林里小酌。有一回在临别之际,他为这段时间的欢乐向我道谢,并且补充说,只有一点美中不足:我们在树下喝酒用的都是粗劣俗气的酒杯。我答道:“我知道,伯克利,但我剩下的好杯子不多了,如果让仆人拿着走这么远,非得打碎了不可。”他严肃地看着我,把我的手握在他手心里,说道:“但是,亲爱的,这实在是太令人难过了。”从此以后他再去树林里喝酒,我给他带上的就都是我最好的玻璃杯了。
伯克利和丹尼斯决定移民非洲的时候,他们在英国的朋友都觉得怅然若失;而且他们在殖民地也广受移民的爱戴和敬仰,但奇怪的是,他们仍然是被放逐的人,仍然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放逐他们的不是某个社会团体或某个地区,而是整个大时代——他们原本便不属于这个时代。只有英国才能培养出他们这样的人,但他们却是返祖的产物,来自早期的英国,来自一个已经不存在的世界。所以他们在这个时代永远找不到归宿,只能四处漫游,而我的农场也只不过是他们漂泊途中的小站。他们自己没意识到这一点,反而因为离开了英国而心怀愧意,觉得英国的朋友都在苦苦承担着肩上的责任,自己却心生腻烦,撒手而去,简直是逃兵的行为。丹尼斯一想起年轻的日子(其实他现在也很年轻),想起自己的理想和英国朋友当初的劝告,总会用莎翁笔下杰奎斯[17]的台词来总结:
倘有痴愚之徒,
忽然变成蠢驴,
趁着心性癫狂,
抛却财富安康。[18]
但他其实看错了自己,伯克利也是,没准儿杰奎斯也一样。他们都觉得自己是逃兵,所以时不时就得为当初的任性妄为付出代价,但实际上他们是被流放的人,并且在流放生涯中保持了优雅。
如果在伯克利那颗小脑袋上扣一顶大长卷的丝制假发,他就俨然成为一位查理二世时代的廷臣。当然,他扮演聪慧的英国青年也很合适——放在《二十年后》里,坐在上了年纪的达达尼昂[19]脚下聆听他的人生智慧,把箴言铭记于心。我觉得万有引力定律恐怕不适用于伯克利,每次在炉火前彻夜长谈,我总觉得他马上就要顺着烟囱飘走。他善于阅人,既不抱太多幻想,也不会用恶意揣测对方。他有一种近乎怪癖的行为,在自己特别瞧不起的人面前反而表现得格外有魅力。如果他真的打起精神,就能把自己变成一个无与伦比的滑稽角色。不过,如果要想在二十世纪成为像当年的康格里夫或威彻利[20]那样的风流才子,你可得比他们更热情、更高尚,心中怀着更狂野的希望才行。但有时伯克利玩笑开过了头,就显得有点可悲。他得意忘形的时候,好像乘着酒劲跨上了一匹高头大马,而马的阴影投在身后的墙上,逐渐膨胀、摇曳,似乎自矜于高贵的血统——它父亲的名字是罗西南多[21]——在目中无人的狂想中腾跃不休。但伯克利本人大概是最后一个意识到这个阴影并心生悚惕的人。他这个第一流的小丑,在非洲却过得很孤单,他总是病恹恹的,心脏常常给他找麻烦。他在肯尼亚山上那座心爱的农场正在一天天落入银行的手中。
伯克利身材矮小瘦削,一头红发,手脚都很纤细,但腰板永远挺得笔直。他和达达尼昂一样喜欢左右斜睨,像个平生未尝败绩的决斗者。他走起路来像猫一样悄无声息,也像猫一样把安卧其中的每一个房间变得舒适无比,似乎他这个人就是温暖和欢乐的源泉。假如你的房子被烧成了白地,而伯克利来到你身边,一起坐在冒烟的废墟上,他也会像猫一样让你觉得自己正窝在世上难寻的舒适一隅之中。他犯懒的时候,你觉得他马上就要像大猫一样呼噜起来了;要是生了病,他不仅显得难受和痛苦,更像一只病猫一样使人畏惧。他没什么原则,却怀着一大堆偏见,这一点也和猫一模一样。
如果说伯克利像个斯图尔特王朝的骑士,那么适合丹尼斯的时代还要更早一些——他应该生活在伊丽莎白一世当朝的年代,与菲利普爵士或德雷克爵士[22]把臂同游。伊丽莎白时代的人们大概会觉得他是个难得的人物,因为他身上有着时人歌颂与追慕的雅典遗风。其实只要伯克利生在十九世纪以前的英国——无论是哪个时代,他都能活得如鱼得水。他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会成为风云人物,因为他是运动家、音乐家、艺术爱好者,还是个出色的冒险家。他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崭露头角,但无论走到哪里都觉得格格不入。他的英国朋友总希望他回去,给他写了不少回去后的职业规划,但非洲始终让他恋恋不舍。
非洲土著人都对伯克利、丹尼斯和另外几位类似的欧洲人怀有一种奇异的、本能上的依恋。这让我开始反思:莫非在以往的任何一个时代,白人与有色人种彼此之间的理解与同情都比我们所在的工业时代要深刻得多?恐怕在第一台蒸汽机生产出来之后,世上的各个民族便分道扬镳、再不相见了。
我和伯克利的友谊笼罩着一层阴云:他的仆人贾马和我的仆人法拉分属不同的索马里部族,而两个部族正在交战。我们都了解索马里人与仇敌不共戴天的态度,吃饭时两个仆人隔着餐桌以阴沉的眼神彼此交锋,让我们心惊肉跳,这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当晚我们甚至讨论到万一清早发现法拉和贾马两个人胸口插着匕首,浑身冰冷地躺在地上,我们该怎么办。只要涉及部族仇恨,土著人就不知道恐惧和理性为何物,他们之所以没有动手杀人,纯粹是出于对伯克利和我的依恋。
“今晚我没敢告诉贾马自己改了主意,这趟不去埃尔多雷特了。”伯克利说,“贾马有个热恋的女人住在那里,我要是敢这么说,他的心肠马上就会硬起来,哪还能顾得上我的衣服刷没刷过。他肯定会跑出去杀了法拉。”
不过,贾马对伯克利从来没有硬过心肠。他跟着伯克利已经很久了,伯克利经常提起他。他告诉我,有一次主仆两人争执起来,贾马坚称自己没错,毫不让步,伯克利没压住火气,揍了这索马里人一拳。“亲爱的,你猜怎么着?”伯克利说,“他挨了打,回手就给我脸上来了一拳。”
“后来呢?”我问他。
“哦,后来就没事了。”伯克利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过了一会儿又补充道,“本来也不算什么,他可比我小了二十岁呢!”
这个小插曲并没影响到二人的主仆情谊。贾马对伯克利有一种平静的、稍微屈尊俯就的态度,索马里仆人对雇主一般都是这个态度。伯克利死后,贾马不愿再待在肯尼亚,返回了索马里兰。
伯克利热爱海洋,近乎一种永无餍足的渴望。他有个魂牵梦萦的想法,就是等我和他赚够了钱,就买一艘帆船到拉穆、蒙巴萨还有桑给巴尔沿线跑买卖。我们做过详尽的计划,连招什么样的船员都定好了,可惜我们从来没赚到那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