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神经质痛苦的意义受虐狂问题(第1页)
第十四章神经质痛苦的意义——受虐狂问题
我们已经看到在与冲突进行抗争时,神经官能症患者遭受了大量的痛苦。而且,由于这些目标在现存的困境下用其他方式很难获得,他们会将痛苦作为实现某些目标的手段。尽管我们已经了解到在每一种个人情境中他们为什么要使用痛苦这一手段以及最终想要达到的目的,但是令人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他们愿意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这看起来似乎是由于一种潜在的动力让神经官能症患者能既慷慨地滥用痛苦,又能随时准备逃避对人生的正面掌控。这种动力可以描述为想要让自己变弱而不是变强的倾向,想要不幸而不是幸福的倾向。
由于这种倾向和人类本性的一般概念相矛盾,所以才一直是个不解之谜。事实上,它是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巨大阻碍。它的确是受虐倾向的基本问题。受虐倾向这个词最初指向的是性变态,性满足要通过痛苦、被鞭打、被折磨、被强奸、被奴役和被羞辱来获得。弗洛伊德认为这些性变态和性幻想类似于一般性的痛苦倾向。这些受苦倾向被划分在“道德性受虐倾向”的范畴中。由于在性变态和性幻想中,痛苦是为了获得正向的满足感,那么就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所有神经性的痛苦都是想要获得满足,或者更通俗一点,神经官能症患者想要受苦。性变态和所谓的道德受虐倾向的区别就在于意识的不同。对于前者而言,为获得满足而奋斗的过程以及满足本身都是有意识的;而对于后者来说,这两者都是在无意识下进行的。
通过痛苦获得性满足即使在性变态中也是一个大问题,而令人更困惑的是一般性的受苦倾向中的问题。
很多神经分析学家都试图对受虐倾向做出解释,其中最精彩的解释就是弗洛伊德的死亡本能假说(1)。简要来说,这种假说认为有两种重要的生理力量在人体内发挥作用:活下去的本能和死亡本能。死亡本能侧重的是自我毁灭,当它和性欲冲动相结合时就会产生受虐倾向。
我想在这里提出一个更让人感兴趣的问题,那就是在没有生理学假设的支持下,能否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理解受苦倾向。
首先我们要澄清一种误解,这种观点将实际的痛苦与想要受苦的倾向相混淆。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因为痛苦存在,所以人们就有一种想招惹痛苦或者享受痛苦的倾向。例如,我们不能像朵亦奇(2)一样认为,在我们的文化中,由于女性分娩时要遭受巨大的痛苦,就以此为证据说明女性有享受这些痛苦的求虐倾向,即使这一观点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是成立的。神经官能症患者身上所承受的大量痛苦与想要受苦的愿望没有任何关系,而仅仅是实际存在的内心冲突造成的难以避免的后果而已,就像是腿骨折后会伴随痛苦一样。在这两种情况下,不管人们想要还是不想要,痛苦都会出现,他也不会在所引起的痛苦中获得任何东西。由实际存在的内心冲突所引发的焦虑是显著的,但这绝不是神经官能症患者遭受此类痛苦的唯一例证。其他类型的神经质痛苦也能以这样的方式被理解——例如意识到潜能与实际成就之间的差距所伴随的痛苦,陷于某些困境中感到无助的感觉,对轻微的举动超级敏感,由于患神经官能症而自轻自贱所产生的痛苦。这种神经质痛苦,由于非常不明显,当被按照神经官能症患者渴望去受苦的假设处理时,经常就会被人们忽略。当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人们有时候会很好奇,外行人,甚至是精神病医生,在很大程度上也具有神经官能症患者对待自身疾病一样的轻蔑态度。
排除了不是由受苦倾向导致的神经质痛苦的说法后,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一下那些由受苦倾向导致的,被划为受虐驱动力范围的类型。在这些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的就是神经官能症患者遭受的痛苦比实际情况更加难忍。具体来说,他描述了这样的感受,就像自己心里存在着什么东西会热切地抓住每一个折磨他的机会,仿佛他会努力把即使是幸运的环境也变得痛苦,仿佛他非常不愿意放弃遭受痛苦的折磨。造成这种印象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神经质痛苦是如何在患者身上发挥作用的。
关于神经质痛苦的作用,我可以将前些章节涉及的内容总结一下。痛苦对于神经官能症患者来说可能具有直接防御价值,而且实际上也是经常保护他们解决迫在眉睫的危险的唯一途径。通过自我谴责,他避免了被人谴责和谴责他人的危险;通过表现出生病或者无知,他逃避了别人的责备;通过妄自菲薄他躲避了竞争的危险——由此所带来的痛苦同时也是一种防御措施。
痛苦同样是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一种手段,通过有效地实现自己的要求,将自己的要求建立在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关于对生活的期望,神经官能症患者处在一种两难困境中。他的愿望是——或者已经变得是——无条件和强迫性的,部分是因为焦虑起到了煽动作用,部分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为他人着想。但另一方面,他肯定并实现自己这些要求的能力却受到了极大的障碍,由于他缺乏自发的自我肯定,更通俗一点说,就是因为他有一种无助感。这种困境的结果就是他希望别人能够照顾自己的愿望。他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在他的行动之下,他的心里一直坚信别人要为他的人生负责,一旦事情出了差错他们就要遭受责备。事实和他的信念相抵触,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地给他什么东西,结果就是他觉得自己要强迫他人满足自己的愿望。在这里,受苦成了他的助手,痛苦和无助成为他获得爱、帮助以及控制他人的绝佳手段,同时可以避免别人可能对他提出的一切要求。
痛苦最终以一种伪装但是有效的方式表达了对他人的谴责。这就是我们在前面章节详细讨论的内容。
当我们意识到神经质痛苦的作用时,一些问题的神秘特性就会被剥去,但并没有完全解决。尽管痛苦会有一定的战略价值,但是仍然有那么一种因素能够支持神经官能症患者想受苦这样一种观点:出于策略目的,他会受到比实际观察到的更多的痛苦,他会倾向于放大自己的痛苦,将自己淹没在无助、不幸和一文不值的感受里。尽管我们知道他的感情很有可能被放大了,所以我们不能听取他的一面之词,但是我们仍会被这样的事实所震惊,冲突倾向所造成的失落感把他抛进了痛苦的深渊,而这远远超过了真实情景所带给他的意义。当他获得了微弱的成功时,他会戏剧性地将他的失败夸大成无法磨灭的耻辱。当他没能成功而以此来肯定自己的时候,他的自尊心会一落千丈,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在神经分析过程中,当他要攻克一个前景并不太乐观的难题时,又会陷入完全的绝望中。我们仍然需要去考察一下,为什么他会那么心甘情愿地增加自己的痛苦,超过了策略所需。
在这样的痛苦中没有明显的利益可以获得,没有围观群众能够取悦,不能赢得同情,在他人身上实现自己的愿望也不会获得任何隐秘的精神胜利。对于神经官能症患者来说,还是能够有一种收获的,只是和正常情况下所谓的收获有所不同。对于对自身独特性有高度意识的人来说,情感上的分手、竞争中的失利和不得不承认某些确切的弱点或不足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情。当他认为自己一无所知的时候,成功与失败、优越和低劣之间的区别就不再存在了。通过放大自己的痛苦,沉浸在痛苦和一文不值的整体感觉中,那种加剧的痛苦体验就丧失了某些真实性,而这种特殊痛苦所带来的刺激就被减轻、麻痹了。这一过程中所运用的主要原理是辩证的,包含了量变的积累会导致质变的飞跃这样的哲学真理。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受苦是痛苦的,但是让自己沉浸在极大的痛苦中,反而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鸦片的效果,以减轻痛苦。
一部丹麦小说(3)对这一过程进行了精彩的描写。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作家,他挚爱的妻子在两年前被强奸后杀害了,为了避开隐约的记忆所带来的无法忍受的伤痛,逃避自己的痛苦,他投身于工作当中,开始昼夜不停地写书。故事开始于这本书完成的那一天,也就是当他不得不再次面临自己的痛苦心理的那个瞬间。我们最先看到他在墓地里徘徊,他的脚步不由自主地把他带到了那里。我们看到他正沉浸在毛骨悚然的想象中,一群蛆虫正在啃食死去的尸体,人们被活活埋葬。他筋疲力尽地回到家后,这种折磨还在继续。他被迫回忆起过去发生的一切。或许,如果那晚他陪自己的妻子参加朋友聚会,凶手就不会出现;如果妻子给自己打电话让他去接她;如果她一直和朋友们在一起;如果他当天晚上出去散步了就会恰巧遇到她,那么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他不得不去想象谋杀是怎么发生的,沉浸在无法自控的痛苦中,直到最终失去了清醒的意识。到目前为止,这个故事对于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显得特别有意味。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是在痛苦的折磨中痊愈后,他仍然要解决的复仇问题,最终他能够很现实地看待自己的痛苦。这个故事中所展现的过程和某些悲痛的丧礼习俗是一样的,都是通过尖锐地强化痛苦,让人完全淹没在痛苦中以此来减轻失去所带来的痛苦。
当人们意识到夸张的痛苦所带来的麻痹效应时,我们就能够进一步提示受虐倾向中那些可以被人们所理解的动机了。但是现在仍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这样的痛苦能获得满足呢?很显然,在性变态和性幻想中受虐倾向是存在的,我们同样怀疑它在神经官能症患者的一般性受苦倾向中一样存在。
为了回答这一问题,首先有必要认识到所有受虐倾向共有的因素。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些倾向之下所蕴含的对生活的基本态度。当从这一角度去考察的时候,共同特性绝对是他们具有一种内心软弱的感觉。这种感觉会出现在对自身的看法、对他人的看法上,甚至对命运的总的态度中,可以简单地描述为是一种深刻的无关紧要感或者一无所有的感觉。感觉自己就像是芦苇,再微弱的风都能让自己摇摆。感觉自己活在他人的手掌心中,不得不唯命是从。他们会出现过分顺从的倾向,并且防御性地过分强调自己的控制权,不愿意屈服。这是一种对他人的爱的信赖感,是一种对他人的判断的依赖感。前者表现为对爱的无节制的需要,后者表现为对遭人反感的过分的恐惧。他们感觉自己在生活中没有任何话语权,而是让其他人帮忙承担起在生活中的责任,帮自己做决定;感觉好与坏都是由外界因素决定的,自己完全无力掌控自身的命运,消极的表现为认为大难即将来临,积极的表现为期待奇迹会发生。总的来说,没有其他人给自己激励、方法和目标,自己就没有办法呼吸、工作,不能享受任何事情,觉得自己是别人手上的面团。我们将如何理解这种内在的软弱性?归根结底,这是缺乏生命活力的表现吗?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这样的,但是总体上来说,神经官能症患者身上的生命力差异绝不会比其他人身上的大。难道这是基本焦虑导致的简单后果?我们可以确定这和焦虑有关系,单纯的焦虑也可能会产生一种相反的作用,人们为了获得安全感会强迫自己变得更强大、更有权势,并为此不断努力奋斗。
我们的答案就是,首先这种内在软弱的感觉绝不是一个事实。人们所感受到的软弱或者所表现出的软弱仅仅是软弱倾向所表现出的结果。这可以从我们所讨论过的特征中看出。神经官能症患者在自己的感觉中夸大了他的弱点,并且坚持着这种软弱。然而,我们不但能通过逻辑推理发现这一软弱倾向,而且在工作中也能经常发现。
神经官能症患者会想象着抓住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认定自己患有机体疾病。我的一个病人,无论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都非常希望自己能得肺结核,躺在疗养院中,完全被别人照顾。如果别人对他有任何要求,这种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屈服,接着他会走入另一个极端,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拒绝屈服。在神经分析中,病人的自我谴责通常是他把预先估计到的批判当作是自己的观点,这就表明了他随时准备预先屈服于他人的判断。盲目地倾向于接受权威的论断,依赖他人,总是从困难中退缩,并且抱着“我不能”的无助态度逃避困难,而不是把困难视为挑战,这些都进一步证明了软弱倾向。
通常来说,包含在这些软弱倾向中的痛苦并不能得到意识中的满足,而恰恰相反,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它们都构成了神经官能症患者痛苦的总体意识中的一部分。尽管如此,这些倾向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得满足。即使有时候并不能,或者至少看起来不能实现这一目的,但终究还是为了获得满足。有些时候人们能够观察到这些目的,有些时候获得满足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我有一个病人,去郊区拜访朋友的时候,发现没有人在车站接她,以及抵达的时候一些朋友没在家,这些都让她感到失望。因此,她说这段经历到目前为止是很令人痛苦的。但是当她感觉自己彻底陷入悲惨凄凉甚至绝望的处境时,她会发现这种感觉与诱发因素是不对称的。沉浸在痛苦中不仅减缓了痛苦,而且还会令人特别愉快。
在性幻想和性虐待中更容易、更经常能够获得满足感。例如幻想自己被强奸、被鞭打、被羞辱、被奴役以及它们在现实中的实施情况。事实上,它们只是同一种软弱倾向的不同表现罢了。
通过沉浸在痛苦中的方式来获得满足感体现了一种一般原则,就是将自己消融在某种更巨大的东西中,通过消除自己的个性、放弃自我以及它所拥有的怀疑、冲突、痛苦、局限性和孤独而获得满足。(4)这就是尼采所说的从“个体化原则”(prindividuationis)中解放出来,这就是他所谓的“酒神”精神,并且认为这是人类基本追求中的一种,和他所谓的“日神”精神相反,这种“日神”精神致力于积极地塑造和把握生活。鲁思·本尼迪克特在谈到人们试图获得狂欢体验的尝试时提出了酒神倾向,并指出这些倾向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下是如何被广泛流传的,其表现形式又是如何多种多样。
“酒神精神”这一术语来源于古希腊的酒神崇拜仪式。这种仪式和更早的古希腊色雷斯文化(5)一样,其目的都是为了产生强烈的感情刺激,从而产生幻觉。产生这种销魂状态的方式有音乐、长笛的统一韵律,夜里疯狂地跳舞、醉酒、性放纵,所有这些都会让人热血沸腾,感到兴奋和销魂(销魂这一术语字面意思指的是达到一种超脱自我的状态)。痛苦在造成酒神狂欢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一些平原印第安部落中,人们会通过禁食、割掉身体的一部分或者以一种痛苦的姿势把人捆绑起来的方式产生幻觉。平原印第安人最重要的一种仪式就是太阳舞,身体上的折磨是激发销魂体验的一个非常普遍的方式。(6)中世纪的鞭笞教徒(theFlagellantes)就是通过采用鞭打自己的方式来产生销魂快感的。新墨西哥州的赎罪教徒(thePees)则用刺痛、鞭打和负载重物的方式来刺激起销魂的快感。
尽管这些酒神倾向的文化表达并不是什么定型的经验,但我们对它们也不会感到完全陌生。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所有人都知道满足来源于“对自我的放纵”。身体或者精神上的紧张状态在进入梦乡后或者进入麻醉的过程中,都能感觉到这样一种满足。同样的效果也能通过酒精达到。在酒精的使用中,可以确定的是其中包含着解除抑制作用的功效,另外还有缓解痛苦和焦虑的作用,但是最终的满足,其目的同样还是在于获得狂欢与放纵。很少有人知道将自己沉浸在更强烈的某种感情中会让自己产生满足感,不管它是爱情、自然,还是音乐、热情和性放纵,那我们将如何解释这种追求所明显具有的普遍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