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丁香结(第1页)
第十八章丁香结
回家第二天,我发了高烧,只好打电话去公司续假。
方晴不在,接替她工作的小姐吞吞吐吐地说方晴也请了假,又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公司上班。我懒得多说,只交待她代我记录所有电话,有必要时可以把电话接到我家里来。
下午,琳娜亲自找上门来,看到我,神情有些忸怩,问了两句病情后拿出一叠打印纸来,说:“这些都是丹青发过来的Email,她让我问候你。”
我翻看着,知道她已经找好学校,下星期就要插班入学,并详细报告了学习科目和课程安排,说打算过段时间搬到学生公寓去,以便和同学们交流切磋。后面还附着几张她在学校门前拍的照片,虽然看不清气色如何,但精神面貌无疑是好多了,而且信一封比一封长,看来她的情绪已经日渐平稳。这真是近日来最好的消息了。
我看着琳娜,由衷地说:“谢谢你。”
琳娜却把头拧向一边,隔了会儿说:“我前几天又去了一次‘海市蜃楼’,看见赫爽,很憔悴的,整个人都没了精神。说起丹青,眼圈儿都红了。大堂当中原来丹青常坐的那张长桌子上,放着个‘已订位’的牌子,服务员说,那是赫经理为贺小姐留着的,谁也不许坐。有时候店里客满,赫爽宁可谢客,也不许人用那张桌子。”
我听了,只觉心里一阵发堵,说不出来的郁闷难过,丹青占着大桌子画版打稿的样子如在眼前,明明就是昨天的事情,却一转眼已经物是人非,徒剩沧桑了。
琳娜接着说:“我见他这样,就问他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他告诉我,原来他并没有结婚,自从在医院里见了丹青,他就下死心非丹青不娶了,为了这个,他家里闹得天翻地覆。好容易家里的事儿平息了一点,又忽然听丹青说要出国。他知道丹青想去法国留学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只因为懒才一直拖了下来,现在难得下了决心要发奋一回,他要出来阻拦倒是误了丹青前程了。他还说,他一直要丹青等他,现在,是他为丹青等候的时间了。不论丹青将来会不会回来,他总之是不会变的。我听他说了一下午话,想起以前我们四个人一起喝茶做陶的事儿,心里真是难过。唉,‘故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都不知道怎么弄到今天这一步的。”
本来越听琳娜说下去,我心里便越感慨的,待听到后来,她老毛病发作,又乱掉书包,我倒不由得笑了。“什么‘故人已乘黄鹤去’,丹青只是出国,又不是一去不回了,你也不怕忌讳。”
琳娜似懂非懂:“乘黄鹤去是不好的意思吗?”
我于是耐心给她解释什么叫“乘鹤而去”,初见面时的隔阂便渐渐淡了,琳娜又恢复了往日神采。又说了一会儿闲话,她忽然说,“其实我今天来,主要是为了跟你商量件事儿——方晴请假了,说要等你销假才销假。”
“哦?”我诧异,“那为什么?我不在,才更需要她好好上班,怎么这时候撂挑子?方晴不像这样不懂事的人。”
“是因为多玛斯……”琳娜有些为难,好像有什么话不便出口,顿了顿才苦恼地说,“方晴说多玛斯猥亵她,可是多玛斯不承认,反过来骂方晴勾引他。”
我大吃一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琳娜说:“方晴和多玛斯各执一词,又都说一个叫李平的员工可以做证,可是李平死活不肯站出来说一句话。你了不了解那李平是个怎么样的人?”
“一个怕事的人。”我已经对整件事猜到八九分,可是没有证据,也不便妄加判断,只说,“李平外号‘肥李’,人胖,胆子却小,看到这种事儿,当然躲得远远地,让他出来做证,肯定很难。”
琳娜看着我,“你是暗示我,多玛斯威胁他?”
“我什么也没暗示。”我矢口否认,“也许是方晴威胁他呢。”
“方晴说,你一定会替她做主,所以在你上班以前,她不会再来了。”
我点头,心里莫名地沉重。方晴是个外柔内刚的人,又最好胜,出了这样的事已经够窝火,还要被人反诬一口,的确也够让她一个姑娘家难以自处的了。
我答应琳娜这件事我会处理,又问起公司近况。
琳娜忧心忡忡:“阿芒又来电话催我那批货的事儿,我已经明确回绝他,还不知道他下一步会怎么对付我呢。”
我一愣,再次说:“谢谢你。”
琳娜苦笑:“谢我什么?我也有做人的良心。你们中国人说逢商必奸,我偏要做个正直的商人。”
我心内激**,脱口而出:“琳娜,你真是一个值得我爱的人。”
琳娜望着我,眼里渐渐蓄满泪水,忽然认真地问:“乔,你真的爱过我吗?”
我重重点头,明确地说:“是真的。你是一个值得我爱的人,上海三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只是我认识你晚了六年,我已经有妻子有孩子,在你和她们之间,我总要对不起一方。琳娜,对不起,我只能牺牲自己和你的爱情。”
琳娜忽然伏在我肩上,痛快地哭了:“乔,你承认那是爱情就好了。我就怕你是玩玩的,那我就太伤心了,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她抬起头,还带着一脸的泪,却已经由衷地笑了:“死生契阔,与子相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乔,我能在生死契阔中与你相遇,认识了你,爱上了你,而你又真心爱过我,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望着琳娜流泪的脸,耳边响起的,却是简清的话:人生一世,有几个人是可以真正有机会遇见自己值得爱的人,而这其中又有几个人可以有机会无怨无悔地付出自己的爱。爱只是爱本身,不计付出,亦不求得到,只要能真真正正无愧无憾地爱一次,人生已是完美。
这一刻,我再次明白这段话的深意。人海茫茫中,“与子相遇”是缘,“执子之手”是情,“与子偕老”是份。有缘与子相遇,有情执子之手,可是无份与子偕老,却又奈何?然而,也唯有珍惜那一份执子之手的情缘,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毕竟,这一生,或有机会与许多有缘人执手相看,真正能与子偕老的,却只有一个。
我与琳娜深深拥抱,久久不语。
琳娜走后,我给丹青打了个长途。
直到电话铃拨通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可是听到丹青轻轻的一声“喂”之后,我忽然勇气勃发,明明白白地告诉她:“丹青,你知道吗?我曾经深深地爱你。”
对面没有说话。我可以想象丹青意外到震惊的情形。我不管。多年的隐秘一旦出口,就好像黄河之水飞流而下,再也不能自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