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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农之囚(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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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农之囚

公元1223年,腓力二世驾崩。

腓力二世并没有像他的那些卡佩王朝列祖列宗那样,让儿子提前成为王国的共治者。而是在自己死后,让路易八世顺利履行法定程序接班。在整个卡佩王朝历史上,腓力二世是这样做的第一位国王。这件事情的另外一个隐喻,就是无论内政还是外交,卡佩家族已经再也不用总是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了。因为王权在卡佩家族手中,已经是固若金汤,坚如磐石。

腓力二世死后,卡佩家族第八代国王路易八世执政三年。

路易八世的在位时间长达四十四年,是卡佩王朝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

卡佩王朝在法兰西的统治渐入佳境,但另外一个问题却随之而来。

那就是王权与教权的问题。

王权和教权的问题并不是个新问题,也不是一个桌面之下的次要问题。这个问题不仅一直都在,而且广泛地存在于当时的欧洲各国。区别在于,王权强大的时候教权必然要靠边站,而王权弱小的时候,教权则必然能够坐收渔利。欧洲封建采邑制度的存在,是教权强大的天然土壤,利用各个小国对于教权的依赖,很容易干涉各个政权内部的政治经济军事。

对于法国来讲,当卡佩王朝的历代先王们受困于法兰西岛而无法自由呼吸的时候,对教权必然是不敢带头挑战的。一旦有个闪失,很容易被教皇驱逐出教会,到时候即便是皇室贵族也难免成了孤家寡人,甚至要面临上帝子民针对异教徒的圣战。

然而,自腓力二世在布汶战役一挑三成功之后,法国卡佩王室的实力早已今非昔比,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王权就必然要向教权索取更多的东西。

然而,自进入中世纪之后,教权的力量已经大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尤其是11世纪末至12世纪这一段时间,教会不仅要控制各封建采邑的政治经济军事,甚至还把手伸到了王室的婚丧嫁娶中去。利用王室之间的通婚与离婚,操纵列国矛盾并火中取栗。

我们前面的行文中,不断强调卡佩家族的看家本领——生儿子。实际上这并非危言耸听,在当时的欧洲中世纪这确实是非常头痛的一件事情。首先来讲,封建制的不断成熟,让长子继承制越来越大行其道。首先是长子继承,长子继承完王位,其他儿子再去分低一级别的爵位。既然是儿子分家产,你就必须得有儿子才行。这就更不用说,法国人迷信于当年日耳曼时代流传下来的《萨利克法典》(SalicLaw),这部法典中非常明确地指出,女性是不拥有继承权的。

有人问了,国王一言九鼎,随便找个女人生个孩子还不简单?

在中世纪的欧洲,并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教会控制了中世纪欧洲人的生活模式,所以一夫一妻制才是当时社会的主旋律。当然,一夫一妻制只是个幌子,只要国王愿意,他可以跟无数的女人在一起,充分享受特殊阶层为自己带来的特殊享受。然而,不管国王外面有多少女人,正牌妻子只能有一个,也只有正牌妻子所生的儿子,才能算是亲儿子。其他女人哪怕生一万个儿子,也只能算是私生子。

这一点,跟中国古代的情况完全不同。

中国古代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正房拥有继承权上的第一顺位,但在正房不能生养儿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让偏房的儿子们继承家业,区别只是嫡出和庶出而已。然而,中世纪欧洲除了正妻之外,其他的情妇统统不能算是“妻子”,由此所产生的私生子,不仅不能够拥有继承权,甚至连亲爹的姓氏都不能继承。

所以在《权力的游戏》中,琼恩·雪诺(JonSnow)只能是雪诺,而不能是史塔克(HouseStark),这就是活生生的欧洲中世纪继承制的具体体现。

当然,教会对于欧洲人生活的全面掌控,也是一点点进行的。

比如同样在我们前文提到的“诺曼征服”中,那个登陆英格兰的威廉一世,就是以私生子身份继承的诺曼底公国。最后不仅仅成了诺曼底的主人,甚至还成了英格兰的当家人。只不过,威廉一世又被人称为“私生子威廉”(WilliamtheBastard)而已。

威廉一世所生活的年代,主要在公元11世纪中期,那么到了12世纪的时候,他的私生子传奇就已经完全不可复制了。

比如说那位被英格兰人民说成是英明神武的理查一世吧。

理查一世死后,即位的是他的弟弟无地王约翰,但这并不能说明理查一世没有自己的亲生儿子。理查一世实际上拥有一个叫作菲利普(Philipofac)的亲生儿子,只不过这个亲生儿子是私生子,根本不能摆到台面上来讲,也绝对不能拥有继承权。

所以,我们就看到了前文发生的那一幕,腓力二世的老爹路易七世跟埃莉诺生不出儿子,他想的不是赶紧找个其他女人尝试生孩子,而是赶紧搜肠刮肚琢磨着跟埃莉诺离婚。

说到离婚,问题又绕回来了。

教会规定,基督徒无缘无故不能离婚,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婚的,则需要提出申请,由教会批准之后才能离婚。即便是国王,也不例外。

原因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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