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7页)
“嘿,就好比说批评达丽姑妈这话。在布林克利的时候,你在她面前就像只湿袜子似的缩成一团。再好比说叫斯波德不要胡说。对了,他胡说什么了?”
“我忘了。他老是胡说八道。”
“我可没胆量叫斯波德别胡说。”我坦诚地说。这份率直立刻获得了回应。
“哎,实话告诉你吧,伯弟,”果丝开始坦白交代,“一个星期前我也不敢。”
“一个星期前出什么事了?”
“我经历了精神的重生。多亏吉夫斯。真是个人物,伯弟!”
“啊!”
“我们都是怕黑的小孩子,吉夫斯就像智慧的奶妈,握住我们的手,指引我们——”
“点亮了灯?”
“正是。想听吗?我讲给你。”
我向他保证自己迫不及待,然后安坐在椅子里,点上一支烟,等着聆听内幕故事。
果丝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看得出是在铺陈事实。只见他摘下眼镜,一阵擦拭。
“一个星期前,伯弟,”他开口道,“我的生活遭遇了一场危机,面前的这场磨难,叫我一想到就觉着天昏地暗。我得知喜宴上需要我致辞。”
“哎,那还用说。”
“我也知道,但不晓得为什么,我就是毫无防备,听到消息真是如遭雷击。至于我为什么**裸地惧怕在喜宴上致辞,原因就是到时候罗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巴塞特爵士也会在场。你和沃特金爵士熟吗?”
“不太熟。他有一回在警察法庭上罚了我五镑。”
“哎,信我一句话,他是块硬骨头,而且强烈反对我做他的女婿。第一,他希望女儿嫁给斯波德。对,顺便告诉你,斯波德从玛德琳那么点儿大的时候就爱着她。”
“嗯,是吗?”礼貌起见,我故意不动声色。我心里诧异,除了果丝这种持有证明的笨蛋,居然还有人存心爱上玛德琳。
“是啊。不过玛德琳要嫁的是我,而且斯波德也不想娶她。他自认是‘天降大任[7]’,相信婚姻会阻碍他实现使命。他想效法拿破仑。”
我感到,在继续展开调查前,必须先搞清楚斯波德这厮的内幕。什么“天降大任”那一句我没听懂。
“什么意思,他有什么使命?他是个名人不成?”
“你难道从来不看报纸?罗德里克·斯波德是‘不列颠救世会’的创始人兼会长,这是个法西斯组织,俗称‘黑裤党’,他和那帮追随者老喜欢闹事。他立志要成为大独裁者。”
“哎呀,该死了!”
我真为自己敏锐的洞察力而震惊。各位还记得吧,我见到斯波德那一刻,心里就在想:“嘿哟,大独裁者!”他果然是大独裁者不假。我一点儿也不逊于某些侦探,他们看到某路人就推测,此人是退休的提升阀生产商,姓罗宾逊,一侧肩膀患有风湿,家住伦敦西南的克拉珀姆区。
“哎呀,见鬼了!我就猜到他是这种人。那下巴,那眼睛……对,说到这儿,还有那撇八字胡。对了,你刚才说‘黑裤’,其实是想说‘黑衫’吧?”
“不是。斯波德成立协会的时候,衬衫都给人挑没了,他跟那帮随从都穿黑色的短裤[8]。”
“踢足球穿的那种?”
“对。”
“丑死了。”
“对。”
“露着膝盖?”
“对。”
“天啊!”
“对。”
脑中突然闪出个念头,如此令人反胃,叫我差点掉了嘴里的香烟。
“老巴塞特也穿黑短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