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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都铎王朝2(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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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都铎王朝2

新教改革的危险往往是矫枉过正:1549年的康沃尔叛乱中,反对克兰麦的第一《公祷书》,是民众会集举事的原因。传道者的许可制度到1548年9月已瓦解,萨默塞特被迫暂时禁止所有布道——无论是否获得许可证,他只支持宣讲官方布道书。他承诺“结束所有宗教争议”和建立“统一秩序”;而克兰麦希望让英格兰成为欧洲宗教改革的中心,他写信给不来梅改革宗教会领袖艾伯特·哈登伯格(AlbertHardenberg):

我们渴望在我们的教堂宣扬上帝的真正教义,我们完全不希望变化和不稳定,也不希望模棱两可:但是,抛开所有世俗的考虑,我们希望向后人传递一种真实明确的、符合《圣经》规则的教义形式。让所有国家都尊重我们的教义,它由学识渊博、虔诚的信徒组成的权威来表述;这教义也给所有后代传下可供模仿的模式。为了实现这一重要想法,我们认为有必要得到学者的帮助,把他们的观点与我们自己的观点加以比较,这样可以消除教义上的争议,建立一个完整的、真正的教义体系。

响应克兰麦号召的新教神学家包括来自苏格兰的约翰·诺克斯(JohnKnox),来自斯特拉斯堡的马丁·布瑟(MartinBucer),来自波兰的拉司基(JohnàLasco),来自意大利的彼得·菲密格理(PeterMartyrVermigli),以及有争议的嘉布遣会前副主教贝尔纳尔迪诺·奥齐诺(BernardinoOo),他在16世纪40年代初高调皈依新教。

然而,克兰麦不是一个激进的人。到了1550年,他自己皈依了圣餐礼的新教神学,但他认为他的首要责任是维护英格兰教会的“秩序和体面”——这意味着要保留教士的法衣和许多旧的天主教礼拜仪式。这并不是激进的新教徒的观点。诺森伯兰曾无意中欲授予约翰·诺克斯一个罗彻斯特主教头衔(还好诺克斯拒绝了);约翰·胡珀(JohnHooper),被任命为格洛斯特主教,但很快就在教士法衣问题上与克兰麦发生了争执。不久,克兰麦开始意识到,宗教统一只能以牺牲一致性为代价,他的《公祷书》的两个版本(1549年,1552年)不仅需要得到议会批准,也必须通过《信仰划一法案》强制执行;因此英格兰教会的教义和礼拜仪式,现在都依赖于议会权威,而不是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和权威。

在玛丽统治期间,流亡中的诺克斯提出了一个理论:臣民有权反抗被盲目崇拜的统治者。这一理论震惊了欧洲。诺森伯兰是诺克斯的资助人,说明公爵将自己的未来与新教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由于沉迷宫廷作乐,爱德华六世于1552年4月感染了麻疹,严重降低了对肺结核的免疫力,不到一年他便死于肺结核。依据出生时间顺序及亨利八世的遗嘱,信仰天主教的玛丽(阿拉贡的凯瑟琳的女儿)是合法继承人。但1553年7月诺森伯兰郡未遂的政变呼吁更合理的解释。事实是,诺森伯兰让他的长子于5月2日娶了简·格雷(JaneGrey),将自己的家族与王权搭上关系。简是萨福克公爵夫人(亨利八世的妹妹玛丽·都铎的长女)的长女;根据亨利八世的遗嘱,简是排在玛丽公主和伊丽莎白公主之后的王位继承人。接下来,爱德华与议会拟定了“继承案”,剥夺了他的姐姐玛丽和伊丽莎白的继承权,确立简和她的继承人为王位继承人。爱德华于1553年7月6日去世,诺森伯兰和议会四天后宣布简为女王。公爵的背叛似乎得到了证实,但他的阴谋跟爱德华本人的愿望是一致的。通过对修改《继承法案》的各个阶段的时序分析表明,最初的想法完全出于爱德华,但是爱德华在诺森伯兰公爵本人或他的部下的请求下修改了这一法案。爱德华亲自起草了“继承案”(保存至今),并且完全由他自己修正。最起码,他一直是心甘情愿与诺森伯兰公爵合作的。

简·格雷只在位了九天。诺克斯代表她进行声辩,并威胁道,如果玛丽夺取王位,将恢复天主教并实行暴政。但是政变被扼杀了。玛丽得到了她的拥护者的警告,逃到弗瑞林姆(Framlingham)——天主教霍华德家族的城墙堡垒。在东盎格利亚乡绅的支持下,她向南进军。此时伦敦也改变了立场;诺森伯兰公爵、简及其主要盟友都受到审判并被送往伦敦塔。

女性统治的问题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在16世纪,胜者是伊丽莎白时代的新教徒,拥护玛丽的天主教徒是失败者。此外,玛丽是一名女性统治者,在她所处的时代,传统观念认为女性统治有些另类、不自然。早期社会是父权制,父权制也是这一时期最基本的社会态度,这规定了国家应该由男性来统治。因此,玛丽的死后名誉往往与她的具体行为关系不大,甚至与她统治时期教区和当地社区的宗教状况关系也不大,而是与有关新教的争论、反西班牙仇外心理和性别政治紧密相关。

作为一个坚定的天主教徒,玛丽坚定地致力于实现世袭君主制的理想,决定嫁给她的表哥查理五世的儿子腓力。在1551年后,腓力成了西班牙的摄政王,很快(作为腓力二世)又即位成为西班牙、尼德兰和意大利的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和新大陆的君主。虽然玛丽的婚姻成为新教抗议她的重点,但也给她带来许多优势。通过在执政初期结婚,她可以避免那些原则上反对女性统治的人的攻击;而她想生个孩子的愿望(始终未能如愿)也是个重要的信号,说明她非常重视作为世袭君主的职责——那就是延续王朝的血脉。在现有的候选人中,腓力是最合格的配偶:玛丽配偶的英国候选人都是无名的贵族家族的子孙——而下嫁给一位臣民本身就是一个高度敏感的问题。在亨利七世和亨利八世统治时期,英格兰的外交和商业利益一般是亲哈布斯堡和亲尼德兰的——亨利八世的第一次离婚是个重要例外。总的来说,没有理由认为玛丽的婚姻或信仰天主教是她走向成功不可逾越的障碍。后来的历史学家通常把大部分反西班牙和反天主教的偏见归咎于她的臣民。这些偏见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议会有充分的理由担心腓力会将英格兰卷入他的欧洲战争;二是在伊丽莎白统治时期,英国和西班牙之间在宗教和商业上处于敌对状态,以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被英国重创达到顶点,新教教会历史学家把两国的矛盾追溯到玛丽时代。

玛丽的目标是主持一个“共识”政府:将激进的新教徒和诺森伯兰公爵的亲密追随者排除在外,但这点她未能如愿,因为她不得不强行让枢密院接受她的三项主要政策:她与腓力国王的婚姻(1554年7月),让英国恢复罗马天主教(1554年11月),对法国宣战(1557年6月)。另一方面,她是位足够强大、为所欲为的统治者。她的婚礼在温彻斯特大教堂(Wihedral)举行。根据当时的一份纪录,她是由一位著名的西班牙贵族阿尔瓦公爵(dukeofAlva)交付给新郎的;但是根据另一份记载,她是由温彻斯特侯爵和其他英国贵族交付给新郎的。西班牙和英国的侍臣的位置经过精心安排,按照他们的等级、交叉站立在通往王座的台阶上。大量旗帜、横幅、飘带和其他装饰着西班牙和英国服饰的纹章图案,都是特地为这个盛大场合而制作的,民间的庆祝活动也是欢天喜地、盛况空前。

为婚姻铺平道路的条约已于1553年12月获得通过。这些条约表面上是维护英国人的利益——因为虽然腓力在玛丽有生之年成为国王,且英国成了双君主国,但是如果玛丽过世,腓力没有独立的王位继承权;没有妻子,他不能独立行使王室任免权;未经同意,他也不能将玛丽或他们将来的任何一个孩子带到国外。这些条约于1554年4月由议会批准。当时还通过了一项法案,限制腓力作为丈夫对待妻子的权力,并规定玛丽婚后应与婚前一样保持“单独和唯一女王”头衔。但腓力一抵达英格兰,他就被赋予优先于玛丽的权力。官方文件对两位君主的称呼是这样的:“腓力和玛丽,承蒙上帝的恩典,英格兰、法国、那不勒斯、耶路撒冷和爱尔兰的国王和王后;信仰的捍卫者;西班牙和西西里岛王子……”在国家职能方面,例如在温莎城堡的嘉德勋章受勋仪式上,腓力很快就自行扮演起国王和君主的角色——这种做法,被后来的君主制国家所效仿。腓力是否仅仅是婚姻条款中所界定的“亲王”,还是凭借自己的权力直接成为国王,显然是模棱两可的。只有当他离开英国,在布鲁塞尔或其他地方时,玛丽才恢复了她这个统治者的“唯一”权威:腓力在英格兰的时间段是1554年7月至1555年8月,和1557年3月至7月;在玛丽执政的其他时间,他都不在英格兰。1555年腓力首次离开后,君主“缺席”问题开始被提上政治议程。1557年7月第二次离开后,腓力不愿返回英格兰,当时英格兰发动了对法战争——显然,玛丽将不会有机会怀孕了,这恶化了政治气氛,预示着双君主制的有效运作接近尾声。

腓力有属于自己的王家寝宫。女王的寝宫在父亲和弟弟统治期间,作为王宫的一部分,通常被称为“国王的侧翼”;腓力办公的地方是女王或其配偶以前用过的,位于白厅的主要位置,那也曾是红衣主教沃尔西用过的房间,实际上比玛丽的那一侧更堂皇、更宽敞。鉴于玛丽的寝宫相对较小,腓力一定会觉得空间局促。腓力从西班牙带来了服侍他的全套人马,但是到了英格兰,发现这里已经给他配齐了,还配有一支由100名弓箭手组成的护卫队。双方达成妥协,即腓力在私人卧室里只使用西班牙人,他的英国仆人负责卧室外的服务和礼仪活动。

如果拿当时百姓富裕的物质生活作为依据的话,能看出来这个时期的人们好像没有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分歧,对这个国家也没有忧虑。人们对生活充满信心,尽情地举办着各种大型活动,对国王和女王的尊威怀着无限“遐想”。户外活动和喜庆游行的规模,与亨利八世统治时期一样盛大,室内的庆典和娱乐活动也一样。大量奢侈品被征用。奢侈品的分配并不局限于少数人:采取人人有份的政策,让尽可能多的侍臣获得额外福利。常驻大使、贵族、枢密院委员和一部分王室家庭成员都获得了慷慨的津贴。百姓的仪式试图展现双君主制。议会召开之前,将举行由西班牙和英国贵族及侍臣参加的弥撒和盛大的游行。在1555年6月和1557年10月分别为玛丽的姨妈、腓力的祖母胡安娜(Juana,曾经的卡斯提尔女王)和葡萄牙约翰三世国王举办了安魂弥撒。

玛丽恢复了在耶稣受难日的“**环”祈福仪式。她还触摸病人的瘰疬,即“国王的罪恶”;并热衷于参加“濯足节”,在仪式上为许多与她年龄相仿的贫穷女人洗脚。亨利八世在每年的“濯足节”仪式上平均花费63英镑,而玛丽为此需要花费160英镑。

在圣保罗大教堂为女王胡安娜举办安魂弥撒时,西班牙和英国贵族肩并肩走在肃穆的游行队伍前列,德·菲利亚(Feria)伯爵和温彻斯特侯爵走在最前面;随后跟着的是王室成员,法国、威尼斯和葡萄牙大使,神职人员以及一小群手持金银装饰的横幅和纹章盾的哀悼者。一辆华丽的灵车是在木质框架上用蜡建造而成,并带有装饰性的圆顶和镀金华盖。围绕灵车的四个火炬,仅蜡烛就重达1231磅。可见其盛大程度不亚于亨利八世的葬礼。

人们常常认为,腓力在政府中没有发挥积极作用,他的兴趣局限于扩张皇家海军和边境防御,为英格兰加入哈布斯堡王朝和瓦卢瓦王朝的战争做准备。这种观点纯粹是臆断。他在政治中扮演的角色是毋庸置疑的。他一抵达英格兰,贝德福德伯爵就被指示“告知国王王国的整体状况,以及一切有关此国的事,尽你们所知道的真事”,并回答国王希望讨论的任何问题,“履行忠实的议员职责”。在温彻斯特庆祝王室婚姻两天后,枢密院向文书下达了一项长期有效的命令,即“从今以后,所有需要呈递给国王的有关地产的文件,都应以拉丁文或西班牙文书写,并将该记录送交给请求国王陛下指定的财产接收人来接收”。任何重要的国家文件,都应由国王和女王共同签字;为了加速处理次要事务,还制作了一枚包含两人名字的图章。

到1554年,枢密院内部形成了一个与王室政策制定相关的核心集团,但这个集团并不包括枢密院成员或大多数经常出席议会的人。相反,它的政治影响力完全来自个人与国王和女王的关系。集团成员会随时变动,但通常包括阿伦德尔伯爵、彭布罗克伯爵、威廉·佩吉特爵士(现在是勋爵)和其他三人。教皇朱利叶斯三世任命红衣主教波尔(Pole)为自己的教廷使节,负责英格兰与罗马之间的调停;玛丽也任命波尔为坎特伯雷大主教。波尔在流亡回国后,成为核心集团的关键人物。尽管他不是枢密院委员,但他在玛丽女王统治期间对世俗和宗教事务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事实上,自从诺森伯兰公爵政变失败后、女王抵达伦敦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通过信函为英格兰与罗马的重归于好献计献策。

似乎为了让这个核心集团具体化,腓力第一次离开英格兰那天(1555年8月29日),一级新的会议政府建立了。这个是所谓的“特选委员会”或“国务委员会”,一个独特的欧洲(和哈布斯堡)类型的委员会。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做法的基础是卡斯提尔、阿拉贡、西印度群岛等的地区委员会,以及战争委员会、金融委员会等部门委员会和宗教裁判所;在这些委员会之上,还设立了一个制定政策的国务委员会。最后一种类型的委员会,是由腓力为英国所重新设计的。其成员将居住在宫廷里,并考虑“国家和财政的所有事业及其他重大时刻的伟大事业”。他们每周向腓力汇报三次,并在周日向其他枢密院委员汇报。当务之急是筹备即将于1555年10月召开的玛丽当政以来的第四届议会;还有王室的财政,特别是王室债务和对王室家族某些职位的收费。该委员会在1555年9月向腓力呈递了四份综合性报告,此后委员会与腓力之间就英国的事务保持定期通信。

尽管这个国务委员会没有按照应有的频次向腓力汇报,但是委员会一直让他了解国家的最新情况,直到政权结束。报告通常涉及三到十几个主题;有时腓力给报告做了批注之后,又把原报告寄回伦敦,或者另附封面、处理信函中的议题。无论是哪种方式,腓力都仔细研究了委员会提交的报告。1556年夏天,他忧心忡忡,担心国内起义、法国入侵及沿海的防御情况。国务委员会写信宽慰他,苏塞克斯伯爵、其他贵族和海军上校已被派往各自郡县并负责沿海防御。当腓力收到来信,得知法国正在总动员,位于迪耶普(Dieppe)的海军正蓄势待发,他立马把彭布罗克伯爵以海军上尉的头衔派往加来,担任守城总指挥。所有这一切都表明,腓力与玛丽结婚后不仅仅是傀儡或“亲王”,他是英格兰国王,并且一直以这个身份在行事——即使他经常不在英格兰,且远离妻子。

反宗教改革和危机

玛丽已经决定恢复与罗马的关系。几次失败尝试之后,终于在其执政时期的第三届议会时得以实现。然而,她的成功仅仅是因为作假。简·格雷被推翻之后,她的支持者因为她是合法的王位继承人而拥护她;但是当她在威斯敏斯特安全登基后,人们才发现她激进的天主教信条。我们应该注意到约翰·福克斯和其他在伊丽莎白统治时期的新教辩论家的偏见,他们试图让人们相信,玛丽除了迫害一事无成。的确,她脱离了人的价值观和现实感,她残酷迫害对手,1555年2月后烧死至少287人——她认为可以通过这种手段击败敌人。但是知名的新教殉道士包括胡珀主教、黎德利(Ridley)主教、拉蒂默(Latimer)主教和大主教克兰麦,他们同样也是直接政治报复的受害者。许多玛丽时期的“殉道者”都是极端的新教徒,亨利八世或弗朗索瓦一世也会毫无怜悯地把他们烧死。按照16世纪的标准,玛丽恐怖统治的特殊之处在于其规模和强度,因为这些受害者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1555年2月至1558年11月之间)被烧死,并且处决集中在伦敦、东南部和东盎格利亚。在其他地方新教还没成气候,北方只烧死一名新教徒,西南地区五个,威尔士三个。都铎王朝中期,信奉新教的人数在伦敦仍不超过总人口的40%;在南部和东部郡县约占15%;在诺威奇、布里斯托尔、考文垂和科尔切斯特等城镇约占25%;在北方不到5%。

更具破坏性的是,许多受害者都很年轻。自从亨利八世与罗马决裂后,已知的受害者有四分之三到了自由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的法定年龄——14岁。因此,他们算不上严格意义的背教者,因为如果他们对教皇权威一无所知的话,他们就不可能放弃信仰。法律规定应受惩罚的不应是简单的教义错误或真正的无知,而是“顽固的”异端邪说。根据教会法规,不是所有玛丽时期的殉道者的火刑都是合法的,包括克兰麦的。这证明了新教徒眼中受害者的立场,受害者引用了《圣经》:“你因敌人的缘故,从婴孩的口中获取力量。”[2]玛丽的做法遭到来自内部的反对,因为腓力明确表示他无法接受活生生把人烧死的行为,因为这很可能会引燃更强烈的抵抗。腓力虽然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但却质疑宗教法庭的权力,并决心阻止教皇过度干涉自己领土内的事务。腓力不赞成玛丽使用火刑,这对女王是重大打击。

玛丽辩护说,自己的真正目标始终是让英格兰与罗马和解;迫害是她计划的一小部分。因此,对她来说有利的是,到目前为止,议会里拥有土地的平信徒彻底世俗化了,因为他们几乎二话不说地否定了亨利和爱德华时代的宗教立法,并重新制定了《异端法》,长期以来他们的唯一条件是:不应该归还自1536年以来被没收的教会土地。然而玛丽需要教皇的帮助,她不能单枪匹马。1554年11月,波尔枢机主教流亡归来,代表教皇赦免了王国的罪孽,并宣布英格兰与罗马重归于好。然后,他本着反宗教改革的精神进行了教会改革,涉及礼拜仪式、教士礼仪、教育和主教监督等领域。但他的方法高瞻远瞩。他没有把人当作个人,而是群体;他在布道前强调纪律;他试图成为一名“宽容的”教士,帮助那些智力不足以自行做选择的人做出选择。这些方法无法扼制异端。波尔自称为“北极星”,认为他在英格兰可以引导迷失的灵魂。没有人给他提供完成使命所需要的时间和资金:只有三年时间,几乎没钱——这是不够的。教会的机器要慢慢地停转了;如果不提高神职人员的生活津贴,就不可能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准,特别是北方地区。

如果说玛丽失败了,那也不是因为诸如托马斯·怀亚特(ThomasWyatt)爵士在肯特郡(1554年1月)叛乱之类的反抗和阴谋(总的来说她有效地处理了托马斯·怀亚特事件),而是因为她的政策与议会冲突。议会阻扰了她让丈夫加冕的计划,同时强烈反对她与罗马教廷修好——除非她答应土地所有者有关前宗教土地的要求。在这个微妙的问题上,腓力同样坚决要求尊重议会的意愿,因为他担心玛丽的不妥协态度会导致严重的政治后果。当议会随后以多数票拒绝没收800名左右逃往法兰克福、苏黎世、日内瓦和其他地方的新教徒的土地时,玛丽受到了羞辱,尤其是因为这些流亡者当中善于表达的成员不懈地发布反天主教的宣传,以及反对她的颠覆性文学。在涉及财产问题的领域,人们情绪如此高涨,以至于下议院的辩论几乎陷入一场打斗,并且双方都采用了不正当手段。

玛丽执政时期的重大政治危机爆发于1557年3月。当时腓力寻求英格兰干预对法战争。大多数枢密院成员拒绝参战,只有来自腓力及后来玛丽本人的压力,才促使议会最终做出对腓力有利的决定。1557年6月7日英国对法宣战。一开始还算顺利,但战争在四个不同战场进行。人们普遍不希望英国参战,尽管取得了圣昆廷(Saiin)大捷,在这场战役中英军也只是配角。腓力认为这场战斗极其重要,它后来被描绘在埃斯科里亚尔建筑群(theEscorial)的一幅大型壁画中。埃斯科里亚尔建筑群,是腓力在1563至1584年间在马德里附近建造的新的宫殿和修道院建筑群。但在英格兰,这场战役实际毫不起眼,因为高昂的战争成本和其余战场发生的危险,让这场胜利黯然失色。

最糟糕的是,腓力于1557年7月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离开、前往布鲁塞尔之后,腓力和玛丽夫妻之间的相互信任已经崩溃。玛丽大肆宣称的“怀孕”被证明是假孕。当一位爱说笑的人无情地打趣说,“她没有多长时间可以等了”,侍臣甚至一些女王自己的仆人都会窃笑,“她丈夫已经离开她8个月了”。无法怀上孩子的沮丧,让女王几乎濒临绝望。

当战争(从英格兰的观点出发)严重失利,导致1558年1月1日加来失守,人们对玛丽的指责十分严厉。这座城镇是亨利五世留给英国人在大陆的最后一笔遗产。对国家声望的打击,让政权陷入瘫痪,腓力的最后支持者也潜逃了,特选委员会完全瓦解。与此同时,法国的亨利二世兴高采烈,且玛丽·斯图亚特与其王子的婚礼突然提前了,这是当年亨利八世和摄政王萨默塞特侵略的危险后果。只有波尔和温彻斯特侯爵继续得到腓力信任。不久,玛丽于1558年11月去世,只有她最亲密的天主教支持者为她哀悼举丧;而且数小时之后,波尔也巧合地死了——对新教教徒来说,这似乎是神圣的证明。

伊丽莎白一世宗教和解政策

伊丽莎白一世——亨利八世和安妮·博林25岁的女儿,于1558年11月17日登上王位。起初她的重点是解决宗教问题。她的个人信条仍然难以捉摸,但她最初的目的可能是恢复她父亲的宗教立法,重建自己的王权至尊,与罗马教廷决裂,允许以改革之后的形式举行圣餐仪式(包括使用面包和酒),仅此而已。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的首席顾问威廉·塞西尔〔WilliamCecil,后来的伯利勋爵(Lhley)〕比她更加高明。他本人就是一位热情的新教徒,也是玛丽时期流亡者的著名盟友和支持者,他通过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设计了自己所倾向的条款。

1559年1月议会开会时,塞西尔和他的密友贝德福德伯爵提出议案:重新确立王权至尊;要依据克兰麦1552年《公祷书》的完整新教礼拜仪式。但当这些遭到玛丽时期的主教们和保守派的反对,塞西尔为此设下了圈套。3月31日,在威斯敏斯特发起了一场辩论,争论焦点集中在《圣经》所主张之教义上。当天主教徒走出了大教堂,塞西尔取得了宣传上的胜利,两位主教甚至被监禁。没错,伊丽莎白被称为“至高无上的统治者”,而不是英国教会“至高无上的领袖”——这旨在尽量减少神圣君主制对一个女人的影响。但是,在没有一位教士同意的情况下,《至尊法案》和《信仰划一法案》终于通过了——在宪法史上是头一回。天主教的护教论者发出了“违规”的抗议声,他们指责塞西尔实行高压政治:“部分通过暴力,部分通过恐惧”。另一项法案把前修道院财产归还给王室,因为玛丽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已经开始把这部分财产归还给教会了;而后一项法案则以牺牲主教利益为代价,巩固了王室的财产。伊丽莎白一世的宗教和解政策于1563年完成,当时宗教会议(vo)批准了定义英格兰圣公会教义的《三十九条信纲》:这些是基于爱德华统治时期由克兰麦起草的四十二条。最后,1571年,宗教和解运动比《教会统一条例》更加严酷,因为《捐款法》要求所有受益的神职人员要么同意《三十九条信纲》,要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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