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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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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结果还总是一样,沃特金舅舅蒙上黑纱,狠狠敲我一笔。我说什么他从来都不听。我看哪,他压根儿就不懂什么法。”

“听他判决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感觉。”

“最糟糕的是,他清楚我的用度,总能算出我荷包里能拿多少。今年里头,他都把我的腰包掏空两回了,每次都是这个奥茨挑的事儿,一次是在建成区超速,一次是因为巴塞洛缪在他腿上轻轻啄了一小下。”

我同情地“啧啧”两声,心里却想着怎么把话题拉回小本子上去。我发现,讨论重要话题的时候女孩家的总有跑题的倾向。

“瞧奥茨那架势,还以为巴塞洛缪咬掉了他一磅肉呢。我看这回又要重演了。这种警察迫害我真是受够啦!这跟俄国有什么分别?伯弟,你觉得警察可恨不可恨?”

我的感情呢,还谈不上这么强烈。总体来说,他们还是个很优秀的团体。“嗯,‘昂马士’[7]倒没有,这个词你懂吧。我觉着他们也有好有坏,和各行各业的人一样。有些呢,很有些安静的人格魅力,另一些就不太有。我也遇见过几个很像样的警察,比如螽斯门口当差的那位,跟我就很哥们儿。至于你这个奥茨嘛,我对他了解不深,当然也不好作评论。”

“哼,信我的话,他是最坏的一个。他会遭报应的。记不记得上次你在公寓招待我的事?你说你在莱斯特广场偷警盔来着。”

“我就是这么认识你舅舅的,我们正是因此才走到了一起。”

“嗯,当时我没多想,不过前两天突然想起来,才猛然觉得黄口小儿吐真言呀。这几个月我一直苦苦思索怎么想个法子报复这个奥茨,你正好给我指了明路。”

我吃了一惊。她这话似乎有且只有一个解释。“难不成你要去偷他的警盔?”

“才不呢。”

“够明智。”

“这是男人的事儿,这我还是懂的,所以我叫哈罗德去。他老说不管为我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老天保佑他!”

一般情况下,史呆总是一副做梦般的严肃模样,让人以为她正沉浸在美好的深思中。这当然都是假象。依我看,她是断然不认识什么美好的深思,就算你用钎子串好,抹上蛋黄酱递给她。她和吉夫斯一样都不常露笑脸,不过此刻她双唇微启,如痴如癫——好像是这个词,我得和吉夫斯确认一下——双眼炯炯放光。

“他真了不起!”她说,“我们订婚了,知道吧?”

“啊,真的?”

“嗯,但可别告诉任何人,得严格保密。一定不能叫沃特金舅舅知道,得先把他哄住了才行。”

“这个哈罗德是何许人也?”

“村里的助理牧师。”她望着巴塞洛缪说,“可爱的助理牧师要去讨厌的丑八怪警官那里偷警盔啦,酱妈咪会好高兴好高兴的,对不对?”

大概是这么个话儿吧。她那种土语我自然学不来。

我瞪着这个小笨鸟,震惊于她的道德观——勉强这么叫吧。知道吗,我对女性理解越深,就越发觉得应该有条法律。真得管管这半边天,否则整个社会必将轰然倾废,到那时咱们不知得怎么傻眼呢。

“助理牧师?”我说,“可是史呆,你总不能叫助理牧师跑去偷警盔呀。”

“为什么?”

“呃,这很不寻常。这可怜的老兄会被褫夺法衣的。”

“褫夺法衣?”

“牧师偷东西都是这么办的。要是你指派圣哈罗德犯下这可怕的差事,不可避免就是这个下场。”

“这件差事哪里可怕了?”

“难不成说这种事助理牧师做起来很自然?”

“是啊。哈罗德最拿手了。想当年他在莫德林学院,那是他还没进教会的时候,可是个捣蛋鬼。这都是家常便饭。”

听她提到莫德林,我来了兴趣。那可是我的学院啊。“他是莫德林出身?哪一届的?可能我认识呢。”

“你当然认识。他老说起你,听我说你也要来,他可高兴了。哈罗德·品克。”

我大吃一惊。“哈罗德·品克?老没品哥·品克?天哪!我最好的哥们儿啦。我就常寻思他跑哪儿去了。原来是偷偷跑去当助理牧师了。果然是贫富不相知,世界上一半的人都不了解剩下那四分之三半哪。没品哥·品克,天!你是说,老没品哥现在以拯救灵魂为生[8]?”

“当然,而且相当称职,上边很器重他,随时可能升他做牧师,然后他就要蹿起来啦,总有一天能当上主教。”

此刻,那种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的兴奋感消失了。我再次想到现实问题,从而严肃起来。

至于我为什么严肃,原因如下:史呆说得倒好,什么这种事没品哥最拿手。她是不如我了解这个人。我看着哈罗德·品克走过性格形成的岁月,因此深知他的为人:高高壮壮,呆呆笨笨,像只纽芬兰小狗,满腔热忱,不错,总是努力向上,也对,可就是永远达不到标准。总之,要是有机会搞砸某项计划陷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他绝对不会放过。想到他要去执行窃取奥茨警官头盔这项艰巨的任务,我的血液瞬间凝固了。他的成功概率绝对是零。

我回忆起没品哥年轻的样子。他的体型颇有点像斯波德,一直为大学橄榄球队效力,还进过国家队。说到将对手摔进泥坑,再穿着钉靴踩踏其颈部,他这门技术几乎鲜有人超越。要是想找人帮我对付疯牛,他是最佳人选。或者我不幸被困“秘密九人”的地牢,我最喜闻乐见的就是哈罗德·品克牧师从烟囱跳出来救我。

但是单有肌肉和筋骨并不代表可以去偷警盔。那需要的是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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