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第1页)
“你为什么会对这件事感兴趣,你和陶隽很熟吗?”
男人看了祝时年一眼,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
“。。。。。。陶隽叛逃的时候,你应该才十六七岁才对。”
“前辈,这里是我的办公室,”祝时年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时间最长的一次,我在联邦首都奥古斯都执行过半年的任务。”
“我保证,绝对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你跟我说过什么。”
联邦和帝国交恶已久,能在联邦首都奥古斯都潜伏半年不被发现,反侦查能力绝对是一流的,至少,绝不可能有人能成功在他的办公室里安装监听设备。
一个效忠帝国战功赫赫的少将,也的确没有任何必要在他的办公室里搞监听。
“他是我的老师,我相信他没有做过这样的事。”
“做没做过要紧吗?”男人反问他,“他现在确实已经站在帝国对立面了,不是吗。”
陈越明给祝时年发来过男人的介绍,他叫何桉,当年北极狼小队的军医,陶隽叛逃之后,他参与了陶隽叛逃最终的认定,两次因为不认同调查小组其他人对这件事的认定闹到军事法庭,最终却没有改变什么。
随后他被下方到第八战区,郁郁不得志许多年。
这次他回来,是顾臻力排众议的结果,顾臻不满军部拜山头和论资排辈的风气很久了,调回何桉,就是想宣告自己的用人不疑唯才是举。
“是。但是真相也很重要。”祝时年说。
结果到最后都是一样的,人注定从羊水里出来,到棺材里去。
所以过程很重要,真相很重要,至少对于祝时年来说是这样。
很长一段时间,陶隽都是祝时年最崇拜的人。
祝时年是二十六区第一个考入首都的高等学府的人,并不是因为在此之前的所有学生都很笨,都不会读书,也没有能上军校的身体素质。
那仅仅是因为,首都和其他地区的学校,都并不招收二十六区来的学生。
是同样出身不好的陶隽在首都各个大学帮他们要来了入学的名额。
那时候还没有反抗军,二十七到三十区还隶属于帝国,陶隽从小在第三十区长大,长大成人之后才得知自己是第一区议会长的私生子。
议会长人到中年发现老婆给自己带了好大一顶绿帽子,三个孩子全不是自己的,这才想起陶隽他们母子来,把他们接到了城里。可惜陶隽的母亲当时已经染上了和祝时年奶奶一样的绝症,没过几天好日子就撒手人寰。
比起那几个不成器的兄弟姐妹,陶隽任劳任怨,能力不俗,很快就靠着父亲的扶持站稳脚跟,给二十区到三十区的普通人也争取来了能考试的机会。
虽然教育资源差距极大,贫民几乎不可能考得过那些垄断知识的贵族,但是好歹是有了这样的机会。只要有天分或是足够努力,进入首都读书并不是通天的难事。
只是,留在首都工作除了需要文凭和能力,也需要首都人人习以为常,来自二十六区的人却几乎不可能弄到的工作证和通行证,除了毕业之后可以直接进入部队的首都第一军校,其他学生在毕业之后,只能继续回到故乡,做着薪资远远比不上他们同学的工作。
而首都第一军校。。。。。。对于omega和人数占绝大多数的beta来说,军校对他们来说几乎是不可能进入的存在。
首都的居民觉得陶隽把没素质的贱民带到了首都,得不到工作证和通行证除了故乡无处可去的人也并不感念他的好。
只有祝时年私下去问他时,他笑了笑,说万事开头难,开了一道口子之后,总会越来越好的,你看,你不就来到首都了么。
“真是小孩子。”何桉沉默了一会儿,苦笑了一下。
小孩子,天真得厉害。何桉想。
“作为第三十区的人,他对帝国有怨气,是很正常的事。他有叛逃动机,最后结果他也确实叛逃了,一切都顺理成章。就算我告诉你他是冤枉的那又怎么样,你指望谁给他翻案,谁会给他翻案呢?给他翻案也没有意义,他现在也不需要了。”
“你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是上校了,你有能力,上面应该也有人欣赏你,你的前程会很好,会比陶隽好一百倍,别管这摊烂账了。”
何桉站起了身,拿过搭在椅背上的军装外套穿了上去,朝祝时年淡淡地笑了笑:“谢谢祝上校招待我,我去入职了。对了,你的信息素水平好像有点紊乱,是易感期刚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