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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三个场景(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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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的曲线、声音和眼睛

鄙视人类的进化

我还是我

人类永恒

拒绝死亡的呼唤。

他背诵诗歌很有本事,在此过程中,他成了所有人的中心,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

“聊胜于无吧,”他说,“你们感觉怎么样?”

温妮弗雷德有些感动,马库斯却不然。

弗雷德丽卡坐在她想象中的小图书馆里,那是一个靠窗的位置,位置上放着旧的锦织靠垫,窗外可以看到沐浴着春雨的草坪,有一条护城河,河里有水,河上有一座小砖桥。房间很漂亮,充满异域风情,用绿色、暗金色和玫瑰色装饰,还有备受推崇的老红木家具,百花香用中国罐子装着;藏书不少,有很多已故绅士的遗作,包括切斯菲尔德爵士、吉本、约翰逊博士、麦考利、斯科特和金斯利的书信和作品,其中有一本《古罗马方位》108,奈杰尔·瑞佛小时候在下雨的日子里就喜欢读这本书,她第一次来的时候也喜欢读这本书。奈杰尔有两个姐妹,奥利芙和罗萨琳德,她们不了解他们俩的事情,也不管他们发生过什么故事,她们只管在一张矮桌子上泡茶,桌面上撒了一些茶末。乔治时代的银色茶壶反射着火光和来自外面的微弱光线,骨瓷杯非常精致,浅盘里放着美味的三明治和一块碎巧克力蛋糕,浅盘被放在薄薄的缎布上,再放在一个黑色的大托盘上。有一个银色的奶油壶,还有一个碟子盛着被切成两半的柠檬片,柠檬片闪闪发光,看起来就觉得酸。姐妹俩穿着花呢短裙和羊绒衫,就像奈杰尔,表情阴郁、生硬,好像闷闷不乐,但身体充满了力量。

弗雷德丽卡想不通他为什么叫她来,也想不通她为什么同意来。奈杰尔能让她哭喊出来,也愿意挨她的打。但这里不是她的地方。第一天,她就被吓到了。布兰大宅是一个家常住所,所以有数不清的奶牛场、温室、外屋和马厩,和罗伊斯顿庄园不同,而克罗的家则更加富丽堂皇。她和奈杰尔一起穿过田野去了农场,她非常惊讶,他一个人怎么可以拥有这么多自由生长的树木,这么多野草丛生的土地。不过,她并没有表露出来。她站在野鸡场的外面,看到羽毛鲜艳的野鸡在围栏里面笨手笨脚地走来走去,这个景象很不和谐,甚至有点滑稽,她还看到门柱上挂着一串已经干枯的死乌鸦和鼹鼠。

她的卧室很漂亮,有一张挂着白色帷幔的四帷柱床,**放着四个白色的钩针编织的棉质靠垫。晚上,奈杰尔光着脚进来,自始至终一言不发,但力量十足。她羡慕斯蒂芬妮拥有一个固定的伴侣,但不可思议的是,她居然选择了丹尼尔。弗雷德丽卡曾经一直不想要固定的伴侣。她曾经指望斯蒂芬妮一个人做掉她们俩应该做的事情,那是她很害怕的事情,也许也是她做不到的事。让我进去,让我进去,奈杰尔似乎在说。有时,她说不清楚他是怎么开始而她又是怎么结束的。反正,他们合为一体了。这就是斯蒂芬妮想要的吗?想到姐姐,她总是很难受,好像她自己也活不下去了。她也有一些美好的回忆,她们俩曾经并排骑着自行车,一起去沃利什和琼斯店里喝茶,她们会为了《冬天的故事》起争执,斯蒂芬妮喜欢这本书,而弗雷德丽卡却读不下去。然而,她又想起斯蒂芬妮的身体变得僵硬,样子很可怕,然后她开始哭泣,哭得满身大汗。棺材盖上之前,她没有勇气去看一眼躺在里面的斯蒂芬妮。她本以为自己很勇敢,天不怕地不怕,但她做不到。弗雷德丽卡只对奈杰尔坦白过,因为他能理解,在她平白无故感到恐惧或者发脾气的时候,他都能理解。那天晚上,当他在她身上无休止地发泄力量的时候,她又想起了姐姐,于是开始哭泣,但她尽力不哭出声来,奈杰尔在黑暗中紧紧地抱着她。他非常热情。这座庄园和他的两个姐妹都令她感到陌生,但他非常热情,也精力充沛。夜里,弗雷德丽卡紧紧地抓住他;白天,他们冒着雨,走在古老的小径上,他们注意到了生命的迹象,看到了一双绿色的翅膀呼呼地飞上天空,看到了一只受到惊吓的野兔,也看到了一只打着哆嗦的鹰。

再后来,住在大奥蒙德街的亚历山大听到有人叫门,于是走下一段楼梯走向前门。有人一直在按门铃。那个人脏兮兮,胡子拉碴,穿着一件旧雨衣,脚上穿着旧靴子。亚历山大退后一步,才认出那人是丹尼尔。他瘦了很多,在雨衣下面穿着黑色衣服。

“我可以进来一会儿吗?外面很冷。我得好好刮一下胡子。我还要打一个电话。你给我写过一封信,所以我就想到了你。我能进来吗?”

亚历山大让他进来,让他洗了个澡,并给他准备了吃的。他想找衣服给他穿,但都不合适。他弄了一大堆火腿炒鸡蛋和黑面包加蘑菇和西红柿。丹尼尔坐在火炉前的一张矮桌旁,把所有东西一扫而光。他长了一把杂草似的大胡子,他在浴室里修了一下,但没有完全剃掉。嘴里被塞得满满当当,所以他说话含含糊糊、断断续续。公寓墙壁的颜色很淡,显得很祥和,木头家具有稻草色的,有金黄色的,也有亚麻色的,乔治式的窗户边框很漂亮,光线很足。看得出亚历山大整理房间时不会大动干戈,但是一丝不苟。他会做酸奶,像埃莉诺那样,桌子上还放了一瓶鸢尾花,旁边是一幅微缩版的《早餐桌》。

“我一直在走路,”丹尼尔说,“基本都是走着来的,偶尔坐巴士。我在外面睡觉,有时在车站睡。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不知道我要走去哪里,我没有目标,就想把自己累趴下。我要归于虚无。”

他怎么能这么说?他跟自己的肉体做过斗争,惩罚过自己,连续好几个星期都没有跟任何人说话,脚下不停地走着,管它是柏油碎石路面,还是草地,还是沙地,还是石楠花,他都无所谓。丹尼尔明白了“流浪”意味着什么。他记得他的脚在移动,而不断的运动使他的大脑失去了活力,他忘却了自己,忘却了往事。

“差不多就完蛋了。我一直走着,不吃东西。走到了圣班纳特教堂。你知道的,他们会接纳任何人,流浪汉、无业游民、自杀者、醉酒者,通通来者不拒。有一个我认识的人也去过那里。走到那里时,我的状态刚刚好,浑身脏兮兮,得了肺炎,说不出话来,可能还有破伤风。第二天,他们在我的口袋里放了一副狗项圈,于是,我出门的时候都戴着,貌似很滑稽,但我真的戴着,就像背着广告牌。我终于实现了目标,我归于虚无。他们把我送进了医院。我总算帮上一点忙,浪费了国家财政。好吧,我要回归生活了。”

亚历山大在墙上挂着大幅的《播种者》和《收割者》,那是查尔斯·科尼克帮他弄的,比真人或油画更大,照着黄色和紫色的光。他知道,一般的客人,甚至是大多数游客,都会从中看到资产阶级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他也知道,画家都希望自己创作的作品挂在房间里能让人家振作起来。丹尼尔看过了却无动于衷。亚历山大之所以挂着这两幅画,是希望体会一下他未曾感受过的极端情绪。他看着丹尼尔,好像根本不认识他,不知道是什么驱使他这样做,是什么让他归于虚无。

“你要干什么?”

“我不能回去干家务活。也许以前我有这种想法,我不知道。我希望继续待在圣班纳特教堂,我要在那里干活,直到出现新的变故。我要帮助那些穷困潦倒的人。不过,我得先去跟主教说明白。在圣班纳特,还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我认为,我要先问问你这个想法是不是靠谱。”

“你觉得呢?”

“应该靠谱。”

“非常高兴你来找我。”

他把剩下的饭菜推到一边,拿起蓝色搪瓷咖啡锅,把咖啡倒进一个金黄色的瓦洛里陶器早餐杯里。

“喝点咖啡。提提神。”

丹尼尔的手指在摆弄着一个东西,就是那副狗项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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